继续教育作业_继续教育作业一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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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公需课程)作业

说明:

初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为1-8题;

中、高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为7-10题;

所有学员均需按要求提交“公需课作业”。

作业提交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

1.已经注册商标和原产地标记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2.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什么区别?

3.根据最新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制度有什么改变?

4.论商号权的性质。

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商业秘密的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7.什么是诱助侵犯专利权?

8..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认定有什么修改?

9.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10.如何更好利用商标权和商号权的相互结合维护企业利益?

中、高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答案

7.答:诱助侵犯专利权就是指通过一定方式,教唆、引诱、帮助他人对专利权所实施侵害的行为。

诱助侵权实际应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诱助侵权行为人与被诱助侵权行为人存在意思联系,也就是事先有过沟通,这属于共同侵权;

第二,诱助侵权行为人与被诱助侵权行为人不存在之间不存在意思联络,属于无意思联系的数人侵权行为;

第三,尚没有或者难确定被诱助侵权人时诱助侵权行为人独立承担侵权责任。后两种情况并不属于共同侵权的情况。

8.答:

(一)明确商标案件审查审理期限。1)缩短商标注册审查周期 2)明确驳回复审审查期限3)缩短异议案件审查时限 4)宣告商标无效的审查时限。

(二)简化商标确权授权案件程序。1)增加“一标多类”申请方式2)增加商标审查意见书程序 3)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4)增加了声音商标注册 5)商标续展可以提前一年提交申请。

(三)商标宣告无效与撤销。1)宣告无效程序2)明确撤销程序。

(四)规范市场竞争行为。1)厘清驰名商标保护2)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3)限制企业字号使用他人注册商标4)引入诚实信用原则。

(五)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1)调整商标侵权构成2)明确商标与企业名称处理路径3)明确正当使用范围4)明确举证不力的后果5)细化民事赔偿。

9.答:

(一)网络环境中复制权使用问题。

(二)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行为1)避风港规则;2)“通知和移除”规则;3)“反通知和恢复”规则。

(三)作品的数字化问题。

(四)P2P技术的问题。

10.答:商号权是指商事主体对其登记注册的商号在一定的地域内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我们应当以诚实信用及其他一些基本原则作为指导,对二者的保护加以规范。当然从根源上来讲,应该通过立法来协调两者之间的保护。实践中我们不妨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调整。我国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对驰名商标加以特别保护,那么我们就可以类似的出台一些规定,比如对知名商号、老字号加以特别保护,而对于一般的商标和商号我们可以采取在先的原则,可以把《商标法》中“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扩大解释为:“包括以他人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商业名称”同时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名称”相结合实现对在先的商标权的保护。同样可以采取类似方式实现对在先商号权的保护。

所谓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是指不同的商标权人与商号权人因使用了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代表符号而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了混淆,使其误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从而误购商品或接受服务,造成两者权利冲突。

商标注册在先,商号登记在后时,如两者有冲突,则法律应保护商标权人的权利与利益;但若企业商号登记在先,商标注册在后,如果商号权能够对抗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则应是商号权;如果商号权不能对抗商标权,且商标权合法有效,商号权人则在其相应范围内仍然享有企业商号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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