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危化品事故_危化品事故抢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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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富升化工公司发生爆燃事故
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
2015年2月19日,湖北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升公司)硝基复合肥车间2#造粒塔发生爆炸燃烧事故,导致5人死亡,2人受伤。
富升公司系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枝江化肥厂)全资子公司,2007年7月成立,现有职工人数 680人,主要产品为尿基复合肥、硝基复合肥。发生事故的硝基复合肥生产装置建于2014年,2015年1月20日开始试生产,事故发生在试生产过程中。
硝基复合肥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是:99%的硝铵熔液经泵送至高度为109m层的熔融器,与粒度不合格的成品混合,用蒸汽夹套(180-190℃)加热熔融后自流至一混槽,在一混槽内与硫酸钾和磷酸二氢钾混合,经搅拌、加热成熔融态,然后溢流至二混槽,与磷酸一铵混合、搅拌、加热形成料浆,料浆溢流至造粒机造粒,粒子在高塔内自由下落过程中冷却、固化,形成最终产品。
2月19日,富升公司调整产品配方。6时39分操作工停硝铵泵,将2#造粒塔熔融器、一混槽、二混槽内的物料排空;7时10分按新的原料配方开硝铵泵重新进料,在一混槽内加入硫酸钾、磷酸二氢钾,二混槽内加入磷酸一铵组织生产。8时23分左右,一混槽内料浆大量溢出,流至100m和96m层并爆炸燃烧,现场5名操作工因爆炸、烧伤致死。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一混槽温度超控制指标175℃长达一小时,致使硝铵受热分解,温度瞬间达到600度以上(硝酸铵在400℃以上剧烈分解发生爆炸:4NH4NO3→3N2+2NO2+8H2O),且装置没有设置超温自动控制措施,致使一混槽内浆料喷出,漫流到100m和96m层,发生高温分解爆燃。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黄山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事故
本报讯(记者 夏海军)记者3月9日从省安监局获悉,3月6日7时左右,一辆车号为浙B7W72满载30吨环氧氯丙烷的重型危化品运输车,在黄山市屯溪区境内浯村路段发生侧倾事故。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及时处置,成功化解了险情。
事故发生时,正值上班高峰时段,路上行人及车辆较多。一旦环氧氯丙烷发生泄露或爆炸,将严重威胁附近群众的生命安全。接到报警后,黄山市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多部门相关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在消防抢险救援车、大型吊车、危险化学品倒罐车等救援器材设备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利用高压倒液泵将30吨环氧氯丙烷输送至另一辆运输槽罐车上,由消防官兵用泡沫管枪对罐体实施喷洒掩护,利用两辆大型吊车对事故车辆进行起吊扶正。12时30分左右,事故现场处理圆满结束。
山东聊城新瑞公司“2·8”较大爆燃事故
2015年2月8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新瑞公司隶属于山东聊城冠县新瑞集团(建于2003年,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其6万吨/年粮食发酵法生产酒精项目,于2007年4月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主要工艺是以小麦淀粉浆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工序提取纯酒精。
2月7日,新瑞公司对酒精生产装置进行蒸汽蒸煮、水洗置换后,拆除Ⅱ号醪塔人孔自然通风。2月8日8时,因检测仪器故障,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8点30分,现场检修指挥在未检测情况下,带领8名检修人员,分两组从Ⅱ号醪塔(高25米,直径2.4米)的10米和20米平台人孔处进入醪塔拆除塔板。9时30分左右,醪塔上部空间发生爆燃,导致20米平台4名作业人员3人死亡1人受伤,10米平台4名作业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企业停产检维修对装置进行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残余酒精(闪点13℃,其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3.5%~18.0%)蒸汽与空气在Ⅱ号醪塔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检修人员进入醪塔拆除塔板,产生机械火花,引起醪塔内上部空间残余酒精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山东滨州海明化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
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
海明公司隶属于山东润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滨州市沾化经济开发区,员工400人,主要产品为:双氧水、液氯、烧碱、盐酸、偶氮二异丁腈,双氧水产能为10万吨/年,2012年6月30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公司生产双氧水采用蒽醌法工艺,分氢化、氧化、萃取及净化等工序。其中,氢化工段:2-乙基蒽醌工作液经过滤、预热,通过管道与氢气混合后进入氢化塔,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连续氢化生成氢化液,经再生过滤进入氢化液贮槽,送至氧化塔进行氧化反应,生成双氧水。
2014年下半年,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固定床内的催化剂效率下降。2015年2月,公司对固定床中塔内的催化剂进行了更换。3月13日复产开车后固定床出现偏流,工作液分布不均。3月17日车间主任陈某联系催化剂厂家技术人员邓某到公司指导分析。3月18日上午陈某、邓某等6人再次到装置现场,因固定床底塔与中塔构造相同,陈某安排2名维修工打开底塔人孔进入塔内对分布器尺寸进行查看。9时46分许,底塔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氢化塔底塔与其他装置相连的3条管道(进料、出料和氢气尾气),只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处加装了盲板进行隔离,氢气尾气管道没有加装盲板,与上塔和中塔的氢气尾气管道相连通,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海明公司有关人员与催化剂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起爆炸。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福建漳州PX项目再次复燃 两辆消防车被烧毁
福建日报app-今日福建4月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今天早晨7:50从现场发回的报道,今天凌晨两点多,其中一个罐体破裂,内里油液外溢,形势一度严峻,两辆消防车被烧毁,没有人员伤亡。目前三个罐体两个已经燃空,剩余一个在数小时内会烧完,情况可控。为稳妥起见,撤离范围扩大到五公里,目前风向东北,对救灾有利。
另据泉州网4月8日讯,昨日,环保部应急中心相关官员对记者表示,环保部已派专家前往事故现场调查。目前该事故被判断为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定性为环境事故。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都可能会产生影响环境的问题,一个是气体泄漏到外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另一个影响可能是消防水进入环境中。目前从对当地监测情况看,该事故对环境质量,包括水和大气没有造成特别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