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_北林教务处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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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参加教学评价是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同时也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学生都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禁恶意评价,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未按要求完成评价的同学,将无法在教务系统里查询成绩、外语四、六级报名和选修下学期课程。

一、评价步骤:

1.打开教务处主页:,进入“教务系统”登陆界面(从教务处主页上端菜单栏的第五项或点击右下角的教务系统图标均可进入“教务系统”登陆界面);也可键入网址,直接进入“教务系统”登陆界面。

2.用学号和密码登陆。

3.进入菜单“课程管理”。

4.点击“教学质量评价”,进入评价系统,选择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5.点击每一门课程后面对应的“我要评价”按钮,对课程进行评价、留言。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返回课程列表,评价其余课程。

二、注意事项:

1.请各班班长将此项工作通知到每位班级成员,认真督促大家客观、及时进行评价。

2.未注册的同学可正常进行评价。

3.课堂教学评价是学生的必修环节,只有完成7个学期的评价,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没有取得学分,将不能正常毕业。

4.对教师的评价和留言,评价系统均处理为匿名方式,同时,任课教师只能查询上课班级所有学生对其的评价总分,不能查询每个学生的评价分,请同学们客观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5.课程只有开课之后才能评价,请同学们密切关注所学课程是否都已评价,尤其是开课较晚的实习、课程设计等。

67.在评价关闭之前,评价结果可以修改;评价关闭之后,评价结果将不能修改。未做评价的课程,........成绩禁止查询;未按时完成本学期所修全部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的同学,下学期将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外语四、六级报名和选课。................

8.为便于教师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改进教学,评价系统采用动态评价方式,同学们对某门课程的评价可根据教学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适时调整,通过留言平台与教师交流。

9.若发现被评课程的教师与实际授课情况不符,请正常评价,并及时到教务处325室反映情况,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 linjuan@bjfu.edu.cn。教务处将根据调查情况予以更正。

10.每位学生评价过程中不要受外界影响,如果有人在评价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有倾向性的诱导,请向教务处举报。举报电话:62336035,邮箱:linjuan@bjfu.edu.cn。

11.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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