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转关及申报单的填制_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进出口转关及申报单的填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
一、对进口陆运转关货物(包括直转和提前报关两种)的办理
注:
1、提前报关
转关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指运地申报--5日内--进境地办理转关手续;出口--货物未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启运地申报--5日内--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办理转关手续
2、直转转关
进境--14日之内--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指运地--14日之内--向指定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先进境地后指定地))
出口直转转关是指出境货物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报关后,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的出口转关。
3、中转转关
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指运地申报--5日内--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报关
出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启运地申报--5日内--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报关
具有全程提运单,须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进出口中转货物适用中转方式转关运输。
(举例:从上海口岸进境,指运地是南京.在上海口岸转关,到南京再办理报关,就是直转;在南京先提前报关,同样上海转关,就是提前报关.中转的进口和提前报关一样.(提前报关需在海关报关之日起五日内到指运地)
(一)申请人应向海关递交的单证:
1、《进口货物报关单》一份
2、《进境汽车载货清单》一份
3、《司机签证簿》
4、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二)作业流程
根据报关单号和转关预录入号调阅转关运输电子数据
-->核对海关关锁
-->对转关数据已到位的办理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
-->签注《司机签证簿》
-->对转关货物和运输工具予以核销,并反馈进境地海关
-->盖章放行
二、对出口陆运转关货物(包括直转和提前报关两种)的办理
(一)申请人应向海关递交的单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一份
2、《出境汽车载货清单》一式二份
3、《司机签证簿》
4、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二)作业流程:
根据报关单号调出相关电子数据,审核无误后进行查验及办理验放手续
-->录入《出境汽车载货清单》上的有关资料
-->签发《出境汽车载货清单》一式二份(一份由承运人带交出境地海关,一份由启运地海关存档),给相关单证盖章
--->施加关锁,放行车辆
进口、出口货物转关运输流程
进口转关
(一)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指运地填报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计算机自动生成并打印《进口转关申报单》,传输至进境地海关。
(二)指运地海关接受《进口货物报关单》提前报关,提前对报关单进行电子审单、风险布控。
(三)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进境地海关按以下流程作业:
1.调阅审核进口转关数据,核销进境舱单;
2.输入境内运输工具的编号及车牌号或船名;
3.施加关锁,录入关锁号;
4.在《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上批注转关申报单号及有关内容,并签章;
5.在提货(运)单上加盖放行章,凭以办理提货手续;
6.在《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上批注、签章后与《进口转关申报单》
复印件留存归档。
(四)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指运地海关按以下流程作业:
1.签注《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2.在计算机中核销转关货物和运输工具;
3.验核关锁;
4.受理纸质单证的接单、征税、查验、放行等通关全过程。
(五)对在同一转关申报单下,由多个集装箱或多辆运输工具承运的货物,所施封的全部关锁号应在该转关申报单上列明,关锁号可以不与集装箱号或运输工具号一一对应。
(六)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办理直转手续时,持一式三份《进口转关申报单》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运地后,填报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七)直转方式的进口转关货物,进境地海关接受转关申报后,将一份《进口转关申报单》留存归档,二份封入关封随货带交指运地海关,并按本规程第三条第1至5项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八)直转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指运地海关收取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按本规程第四条规定办理有关报关手续。
(九)中转的进口转关货物,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十)海运进境的中转货物,进境地海关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关手续:
1.将二份《进口转关申报单》、一份按指运地单列的舱单封入关封,随货带交指运地海关;
2.在《进口中转通知书》加盖放行章,交运输工具代理人凭以向港务部门办理中转提货手续;
3.按本规程第三条第1至5项的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十一)空运中转货物,进境地海关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关手续:
1.接收中转货物的电子舱单;
2.审核联程货运单是否与电子舱单数据相符;
3.核准转关后,输入申请人、总运单号、件数、重量等数据;
4.在联程货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批注转关编号,交申请人凭以办理换装运输工具的手续;
5.核销进境舱单,向指运地海关传送转关电子数据。
空运与汽车联运的,还应审核联程货物清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是否与电子舱单数据相符:制作关封(内附联程货清单一式二联),并对运输工具施加海关关锁,办理转关。
(十二)中转货物运抵指运地后,指运地海关按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出口转关
(一)提前报关和直转的出口转关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填报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计算机自动生成《出口转关申报单》并传输至出境地海关。
(二)提前报关和直转的货物,启运地海关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关手续:
1.根据转关预录入号审核《出口转关申报单》电子数据;
2.对转关货物或运输工具施加海关关锁、录入关锁号;
3.批注《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4.签发转关关封,内附二份经海关签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一份《出口转关申报单》);
5.将电子数据发送至出境地海关。
(三)提前报关和直转的货物运抵出境地后,出境地海关按以下流程作业:
1.调阅、审核启运地海关传输的《出口转关申报单》数据;
2.核对关锁;
3.批注《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向启运地海关发送转关核销的电子回执;
4.在运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的装运出境手续;
5.货物实际离境后,核销清洁舱单,向启运地海关结关反馈。
(四)中转的出口转关货物,应由发货人或代理人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五)中转的出口转关货物,启运地海关按以下流程作业:
1.根据转关预录入号核对《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承运人录入的《出口转关申报单》(即境内运输工具的舱单)的电子数据;
2.录入关锁号,对集装箱货物施加关锁,在《出口转关申报单》上批注关锁号;
3.制作关封(内附经海关签注的《出口转关申报单》一式二联),并将转关数据传送至出境地海关。
(六)中转货物运抵出境地后,出境地海关按以下流程作业:
1.向启运地海关发送货物核销的电子回执;
2.调阅启运地海关传输的《出口转关申报单》数据;
3.核对关锁;
4.批注《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5.签发《出口中转通知书》,办理货物出境手续;
6.核销清洁舱单,反馈启运地海关。
一、进口转关申报单
(一)、转关运输申报单表头
1、报关单号: 指转关运输申报单对应的报关单统一编号。该项为只读项
2、申报单号: 指转关运输申报单统一编号。该项为只读项。
3、境内运输方式: 输入转关货物的境内运输方式代码:1-监管、2-海运、3-铁路、4-汽车、5-空运 6-邮运 9-其它(如:自带)
4、境内运输工具编号: 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汽车的,必须输入运输工具海关10位编号,其它运输方式为空。
5、境内运输工具名称: 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公路的,输入运输工具海关备案名称;境内运输方式为铁路的输车厢编号;如果没有运输工具海关10位编号的,输入境内运输工具实际名称。
6、境内运输工具航次: 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的,必须输入船舶的实际航次。其它境内运输方式为空。
7、承运单位编号: 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汽车的,必须输入承运企业海关9位编号,其它运输方式为空。
8、承运单位名称: 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公路的,输入承运企业海关备案名称。其它运输方式可输入实际承运企业的名称。
9、申报单位编号: 指申报单位海关注册的10位数编码。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出口报关单表头中自动提取。
10、申报单位名称: 指申报单位海关备案名称。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出口报关单表头中自动提取。
11、转关方式: 1-提前报关。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自动填写。
12、集装箱总数: 指自然箱总数,无集装箱的为“0”。
13、标箱数: 无集装箱的为“0”。该项为只读项。
14、空箱数: 该项输入空箱个数。无集装箱的为“0”。
15、总件数: 指商品实际外包装总件数。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表体自动累加回填。
16、总重量(kg)
指商品总重量。有小数的,小数部分按1计算。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表体自动累加回填。
17、预计运抵指运地日期: 可输入预计运低指运地海关监管场所的日期。
注:进口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在指运地海关预录入表头时,无法确定的数据(件数、重量除外),可以为空,但在进境地海关转关审核前,申请人须按以上填制要求补录入电子数据。
(二)、转关运输申报单表体
1、进出境运输方式:
该项输入进境运输方式代码或名称。如果没有人工填写,系统将自动从进口报关单表头中提取。1-监管 2-海运 3-铁路 4-汽车 5-空运 6-邮运 7-保税 8-保税 9-其它
2、序号: 指当前提单在所有提单中的序号。
3、运输工具编号: 海运:录船舶编号;铁路:录车厢编号;汽车:载货清单号;邮运:包裹单号
4、船舶名称:
海运:录进境船舶名称(英文船名,最长19位字符,包括字母之间的空隔,对超过19位的取最前19位),其它运输方式为空。
5、航次: 海运录入进境船舶航次号码(最长6位字符,超过6位的取最后6位);铁路:进境日期(8位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日);空运:录总运单号(11位,中间不得以“-”连接。(例:781-45678912,应录入78145678912);汽车、邮运为空。
6、提单号:
海运:录正本海运提单号(最长17位字符,超过17位的取最后17位); 铁路:录运单号;空运:录分运单号(8位字符,无分运单为空)。进出境运输方式为1、6、7、8、9的进口提前报关转关货物,为空(非报关单货物填海关单证号)。
7、进出境日期: 可以免填。
8、件数: 指提运单的件数。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从报关单中自动提取。
9、重量(kg): 指提运单的重量。由系统从报关单中自动提取。
10、商品项数: 只读项。由系统自动填写。
11、集装箱数: 输入该提单项下集装箱自然箱数。
12、收(发)货人: 可按提单上的收货人录入。
(三)、集装箱
1、集装箱号: 输入集装箱号。如果没有集装箱,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公路的输“#”+“运输工具海关编号”;境内运输方式为铁路的输“#”+“车厢编号”。
2、提单(序号): 输入集装箱对应的提单序号。
3、规格: 输入集装箱规格: S40英尺及以上 N20英尺 L非集装箱。
4、封志(关锁)号: 该项为只读项。无需填写。
5、封志(关锁)个数: 该项为只读项。无需填写。
6、运输工具实际重量(车重)kg:
境内运输方式为公路的,输入运输工具库海关备案重量;其它境内运输方式为空。
7、境内运输工具名称:
境内运输方式为海运、公路的输入运输工具海关10位编号;境内运输方式为铁路的输车厢编号;如果没有运输工具海关10位编号的,输境内运输工具实际名称。
注:对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的非集装箱、监管运输工具运输,且不需施加关锁的,此栏可以为空。
(四)、商品与集装箱
1、商品序号: 指该商品在进口报关单中的序号。该项为只读项,由系统自动填写。
2、提单序号: 输入该商品对应的提单序号。
3、商品名称: 指该商品的名称(应与进口报关单中的商品名称相同)。
4、商品件数: 输入该商品在集装箱中的包装件数。
5、集装箱号: 指该商品对应的集装箱号。
6、商品毛重(kg): 输入该商品在集装箱中的毛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