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教育委员会_密云县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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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社区教育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密云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学习型密云建设的工作意见》(〔2007〕15号)文件精神,实现《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习型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县教委决定自11月日开始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并认定密云县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密云县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评估办法》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密云县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评估办法
为了正确引导学习型学校创建工作健康发展,总结巩固创建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向纵深推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切实抓出成效,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创建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李钟勤 主任
副组长:郭生民(副主任)杨华利(副主任)王树生(副主任)
2.成立评估工作办公室:
主任:郭生民(副主任兼任)
副主任:于兆旺(科长)杨亚清(科长)邢朝利(科长)成员: 冯振开 古德贵 赵晓亮 周广月 李广辉
二、指标体系
执行《北京市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评估指标体系》。
三、评估方式
1.听取汇报,2.组织座谈会,3.查阅资料,4.实地考察
四、评估程序
1.听取申请评估学校校长的创建工作自评报告,要求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PPT演示稿不要求。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查阅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3.组织被抽测的教师、学生参加问卷调查。教师10名,学生10名。
4.随机确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师、学生代表分别召开座谈会。
校级干部(正职或副职)2人,中层干部(正职或副职)2——3人,教师5——8人,学生10人。
5.实地考察。
6.评估工作办公室成员综合评估意见,由副主任向参评单位反馈意见。
五、结果处理
评估认定结果待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布。
六、时间安排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七、附件
1.《北京市创建学习型学校单位评估问卷题目设计》
2.《北京市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评估座谈会内容》
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