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_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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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从人类历史时空的宏观视角来看,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抽象的、固定不变的概念和模式,而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对和谐社会,处在不同时代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中外历史上都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在我国历史上,从古代的孔子、墨子、孟子,一直到近代以来的洪秀全、康有为等,对社会和谐都有过不少描述。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
社会主义和谐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特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治国方略和思路上认识的深化。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加深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的科学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核是科学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因此,多方位地对和谐社会进行科学社会主义解读,无论是从理论层面来说还是从实践层面来说,都无疑是极其必要的。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应
当深刻把握其全面性和整体性特征,充分认识其动态发展的过程。
首先,我们从字面上来理解一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
社会,是以人为中心,以文化为纽带,以有目的的生产活动为基础,具有一套自我调节机制和特定地理空间的有组织的系统。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具体包括三个层次:作为宏观层次,泛指以人为中心的整个人类社会,是与自然相对应的概念;作为中观层次的概念,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对应的概念;作为微观层次的小概念,对应于社会学中的狭义社会。和谐,在现代汉语中具有协调、融洽、合作等意义。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其内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许多汉语成语,如“和衷共济”、“厚德载物”及俗语“和气生财”、“和为贵”都是对这种和谐精神的注解和说明。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同时和谐又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达到动态的和谐。和谐亦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和谐社会就是指整个社会的全面和谐,这里既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人,人自身的和谐;既要达到宏观上社会整个系统内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之间的和谐,又要达到中观上经济,政治,文化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还要达到微观上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既要达到社会内部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也是在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
下面,我们就从更深的层面上全面剖析一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层含义。
要想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首先应全面理解、深刻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人民愿望,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立足世情国情,准确判断发展方位和趋势,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亦是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具有以下四个条件:一是社会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有凝聚力,三是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能得到满足,四是社会成员具有流动的途径。
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前提是社会主义本质。我们所提倡的是现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和谐社会还是不一样的。我们所构建的社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和谐社会,这就说明还有其他不同的和谐社会,例如: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出现过“和谐”这一社会历史现象。一方面它不同于现代资本主义式的“田园牧歌”,也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更不是现代资本主义式的“福利社会”。传统的和谐社会与现代的和谐社会有两个重大区别:一是前者往往以牺牲个人利益来换取社会的和谐局面,后者则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能够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够整合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而能够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二是前者建立在少数群体剥夺多数群体、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基础之上,缺乏社会公平和正义,它是不能长久的,后者则是建立在社会公平和正义基础上的,具有可持续性。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断得到调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基本适应的社会;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社会财富的创造源泉得到充分涌流,人们能够各尽其能的社会。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社会稳定、各种利益关系协调,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能够各得其所、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扶贫济困、和睦融洽、安居乐业的社会。2005年2月,胡锦涛也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四者是有机统一的,他们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首先,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坚实基础,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其次,必须以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作为根本任务,维护公平正义,倡行诚信友爱。再次,必须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价值目标,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要经历相当长历史阶段的社会实体,因而在逻辑学上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一个实体范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不同,它是社会主义社会某一方面的属性,从逻辑学上讲是一个属性范畴,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全面小康社会是“三步走”战略中的关键一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有一个明确的任务,这就是让社会更加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理论意义有以下三点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
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实践意义有四点,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利于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
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上我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即当前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当今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因素。有学者提出,当前社会中最不和谐的,还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而且很多是由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比如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还有垄断性行业,它凭借对资源、市场、价格的垄断,获得大量的垄断利润。要想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先将这些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因素去除掉。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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