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考题A_行政法部分考题及答案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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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行政法》期末试题A

(请将答案直接写在卷面上)

姓名:学号

:试题共

5页

加白

一、名词解释(每个名词3分,共24分)1.行政法2.行政裁量3.信赖保护原则4行政相对人5.行政委托6.拘束力7.行政强制执行8.案卷排他制度

二、填空题(每个所填写的空格1分,共10分)

1.从违法的法律后果看,行政主体违反了羁束性规定就构成了(),违法了裁量性规定就构成了()。其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的行政行为是()。

2.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次(次数)罚款的行政处罚。

3.政府将公共工程项目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给民营企业完成,此行为属于()。

4.举行听证会,行政人员本人及与本人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员,同所执行的公务有利害关系时应当()。

5.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侵害自身权益,应该向()申请行政复议。

6.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要在()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复议机关要在()日内作出决定。

7.行政立法就是指()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三、判断题(判断对策,并在括号内以“√”或“×”标示,每题2分,共20分)()1.打学生对公立大学对其作出的退学处分,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只能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3.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区的设置,由中央政治局或国务院批准。

()4.国务院制定行政规章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5.在行政赔偿方式中,返还财产若影响到公务,则应以支付赔偿金代替。()6.行政监察、信访、行政确认、行政复议都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救济。

()7.较大的城市、省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等具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8.申请人是否能获得行政许可,最终还取决于其申请是否符合许可的标准,许

可的标准可能等于,也可能高于许可的条件。

()9.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10.企业法人可以对行政指导行为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举例说明行政内部行为如何影响外部公民权利

2.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性规章的区别

3.哪些事项可以设立行政许可

4.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五、案例分析题(根据案情回答和分析问题,总计26分)

(一)医院诉邮电局案(6分)

【案情】某省甲县中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被告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后者拒不作为,致使中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损失惨重。中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辩称,邮电局是公用企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行政主体,不具备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资格。该省相关条例规定,邮电局对开通120急救电话有确定权,即决定是否给特定的医疗机构开通120急救电话,由邮电局负责。

【问题】邮电局是否行政主体?为什么?

(二)取水诉讼案(8分)

【案情】某市纺织厂1999年7月经办理合法手续在市水利局领取了取水许可证,该取水许可证准许某市纺织厂直接从流经该市的一条河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10万吨。2000年5月17日,某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作出《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其中第5条规定,全市所有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需由市节水办核准,并由市节水办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第7条规定,取水单位在水源不足的季节执行取水计划时,应在额定计划内节约3%一8%的取水量。该规定生效后的头3个月,市节水办批准市纺织厂的月取水量仅为100万吨,并按此定额对某市纺织厂下

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市纺织厂在此计划内须节约5%,即月取水量不能超过95万吨。市纺织厂认为,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某省水资源管理办法》,水利局有权颁发取水许可证的行政主管机关。本厂已于1999年7月在市水利局合法取得了月计划为110万吨的取水许可证,市节水办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及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侵犯了合法的取用水电的权益,直接影响了本厂的生产和职工生活。市纺织厂以节水办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节水办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

【问题】你认为法院是否可以受理此案,为什么?

(三)林场失火案(6分)

【案情】1997年3月5日,张某在其承包经营的林地放火烧除根茬、杂草时,不慎引起相邻的国有林场山林起火,过火面积15亩,烧毁90%的林木,直接经济损失500元。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4)项的规定,于1997年3月12日对张某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00元;(2)限在1997年内更新造林30亩,管理5年,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85%;或缴纳造林费1000元,由林场代造;(3)赔偿经济损失500元。张某1997年3月24日收到该决定,于同年4月5日以该决定缺乏事实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县林业局向法庭提供了有关证据,其中有关过火面积的勘查报告和国有林场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报告分别是1997年3月27日和3月29日作出的。

【问题】你认为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有何问题?依据是什么?

(四)采矿处罚案(6分)

【案情】徐某向某县矿产管理办公室申请采矿,办理了采矿批准手续。同时,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了私营企业,从事采矿活动。经县矿管办审查并发给《某省个体采矿许可证》,批准其在某山区开采石灰石。某日,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工作人员到该处检查,要求该私营企业缴纳管理费,并强行收缴了该私营企业的铁锤、撬棍等采矿工具,造成该私营企业被迫停产。徐某与县水土保持办公室交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提出,如果徐某不再在此矿点开采,可以免交管理费,如果要继续开采,就必须交纳管理费2000元。工作人员还口头决定,对徐某的企业开办3年来未办证采矿,处以罚款400元。为了不影响生产,徐某被迫答应交纳上述管理费及罚款,要求领回采矿工具。后来,徐某交纳了500元,由县水土办出具白条“今收到徐某人民币500元”交给徐某。由于徐某没有继续交钱,县水土办以徐某未交清上述款项为由,前往企业强行收缴风钻机一台。徐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实施的征收管理费、罚款及扣押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大家意见比较一致,都认为这些具体行政行为是在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作出的,因而是违法的。但对于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所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的形式是否违法,则存在不同意见。

【问题】该案中的行政处罚存在什么问题,并提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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