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卷四答题细节与技巧提示_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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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考卷四答题细节与技巧提示
书写本文意在帮助学员在现有所学知识水平的前提下,通过对卷四答题细节的把握提高分值(5-15分)。只要细心领悟,便可实现,绝非天方夜谭!
在没有切入正题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卷四的评卷方式。目前,卷四是先通过扫描考生答卷,形成电子文档,阅评卷人员通过电脑,按照事先规定的采分点(为了保证阅评卷不因人而异造成较大悬殊,司法部所给的参考答案要进一步细分出哪些是采分点,每个采分点是多少分值,一般一个采分点1分或2分)进行标注分值,最后再将各个采分点的分值相加,得出一道题的分值。按照相关规章的规定,卷四实行双评(即一份试卷由两名阅评卷人员进行判分),在分值出现较大差异时会复评或上交阅卷组处理。通过阅评卷方式,至少考生要注意以下细节:
1.字体工整,大小合适,间距适当,保证扫描的电子文档清晰明了,不要人为的给阅评卷人员带来阅读障碍。自己可以亲自实践一下,写完一道试题答案后拍摄成照片放在电脑上看一看,最好是让别人看一看,评价一下有无造成阅读障碍的可能。
2.答案简明扼要,直击采分点。
(1)笔者统计了司法部所给卷四参考答案,卷四书写量在5500字左右(不包括论述题),再算上论述题的至少800字,考生在3.5小时内书写量在6300字,而事实上考生书写量要超过这个字数。书写的内容量越大,考生就越难保证书写的工整,评卷人员的阅读量就越大,答卷扫描后的电子文档清晰明了程度会降低、评卷人员寻找采分点的难度会增大。建议考生答卷时,惜字如金,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赘述。卷四实例分析题一般设置多个小问,在标清题号之后,结论基本就是2个字或3个字(正确或错误,可以或不可以,违法活合法等),无需再重复案情相关事实。例:
甲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并以企业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甲与丙达成一份买卖已抵押机器的买卖合同,丙付款并取得该机器设备。甲到期无力还款,乙银行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丙购买的机器设备?
答案:不能(2个字即可明确给出本题结论,评卷人员一目了然就会在此处采分点标示应得分值,无需叙述为:乙银行行使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丙购买的机器设备)。理由:浮动抵押即使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营业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理由突出的采分点关键词是:浮动抵押、正常营业、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考生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不能判断该抵押为浮动抵押,误以为不能对抗买受人是善意取得使然,这样理由的分值基本就得不到了)。
(2)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看,每年司法考试的阅卷工作启动于国庆节之后,11月20日左右即可从网上查询成绩,可以推算评卷工作是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完毕的,评卷人员为华东政法、中南财经、西北政法三所院校的师生,具体评卷人员不详,但具体到法学院的老师或研究生,也可估算个大概。2012年报考人员42万多,去掉缺考的近7万人,还有36万套试卷需要评阅,卷四每张试卷7道试题,也就是卷四一共需要评阅大概250万道,按照卷四为防止个人主观导致评分差别较大实行“双评”的说法,评阅试题总数达到500万道。每个法院到底能组织多少法学院的老师或研究生来参与评卷工作呢?从司法部公开的以往评卷视频看一个阅卷室也就是五六十人,组织一千人规模的阅卷队伍就需要占用20个类似的阅卷室(笔者估计每个学校组织不了一千人的阅卷队伍)。赘述这么多,是想告诉考生三个信息:
1)评卷人员每天的工作量非常大,考生切记长篇大论,务必做到重点突出,采分点尽量让评卷人员一目了然;
2)评卷人员均为熟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而且正式评卷之前要进行相关试题评分标准的培训,考生担心评卷人员理解不了自己所述而赘述是多余的;
3)评卷人员根据评分标准找采分点给分,而不是扣分,因此对理由不是太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多写点,错了不扣分,对了即可加分。
(3)5道实例分析题均为设置若干小问的方式(不再笼统的设置为一大问,如往年考题:刑法多为“请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全面分析本案”;诉讼法多为“请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指出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等),而每一问的回答基本可以分解为观点和理由两个部分。这里注意两个小问题:
1)若干小问有的要求说明理由,有的未作要求说明理由的,则未要求说明理由的可不予作答理由。
2)未明确要求表明观点的小问,考生仍作答仍应采取“观点+理由”的方式,这样容易多得分。
例:甲乙殴打丙致其重伤,经A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3年2月6日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6日,市检察院开始对此案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甲乙有权委托辩护人。如何评价检察院的做法?
答:程序违法(观点或结论)。理由:检察院应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材料之日起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在面授学员的模测中,三分之一的学员知道程序违法,但未明确给出结论,取而代之的作答是: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应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样本小问就1分也不到了,如果将答案分解为观点和理由两个部分,至少可以得到观点的分。这里还反应一个问题是学员学习知识过于机械死板,不能灵活运用。题干案情已经交代的非常清楚“故意伤害案”,非检察院立案的范围,检察院非本案侦查机关,侦查阶段告知委托辩护人的义务无从谈起。
3.一定要看清答题要求作答,注意细节。这里注意:
1)卷四第一道简述题、第七道论述题是有“字数”要求的两道题(答题纸为方格式,有字数标示),考生一定要按照要求写满相应字数要求。“字数”是评分的一个标准,不满字数者丢1分!
2)卷四第一道简述题多为“法治理念”试题,虽为简述题但不能任意发挥,必须在现有共识理论下作答(即要求观点正确),否则,本题极有可能不得分(丢15-20分)。
3)卷四第七道论述题,俗称“小议论文”,有发挥余地(答题要求为:观点明确,而非正确),但是要从形式体现议论文的特点,即论点、论据、论证,一个都不能少。论点可以作为标题,书写在答题纸的居中位置(标题的书写,也是1分的采分点)。
4.刑法实例分析题的作答思路,注意:
(1)以每个行为人为单位进行定罪与量刑的结论叙述,这样既条理清晰,采分点突出,又可能被评卷老师重复评价采分点,多得分。
例:甲邀请乙为自己入室盗窃望风,甲入室后窃取现金2万元,正要离开被里屋睡觉的室主发现,甲为逃跑使用暴力将室主打成轻伤。甲逃出后告知乙窃取1万元现金并分给乙3000元辛苦费,乙欣然接受。试分析甲乙的全部刑事责任。
作答模式一: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为逃跑使用暴力致使室主轻伤属于事后抢劫,转化为抢劫罪,乙对此不知情,仅构成盗窃罪(定罪层次的分析);甲乙犯罪数额均为2万元,犯罪形态为既遂,共犯中甲为主犯,乙仅提供帮助行为属于从犯,甲在室内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属于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犯(量刑层次的分析)。
作答模式二:甲与乙在盗窃范围内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为逃跑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致其轻伤构成转化的抢劫,以抢劫罪论处;共犯中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甲的犯罪数额是2万元,犯罪形态为既遂,因在“户”内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属于“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犯。乙与甲在盗窃范围内成立共犯,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犯罪数额为2万元,犯罪形态为既遂。
作答模式三:1.甲的刑事责任,定罪:(1)甲与乙在盗窃范围内成立盗窃罪共犯;(2)甲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量刑:(1)甲的犯罪数额是2万元;(2)甲在共犯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3)甲取得财物且致使被害人轻伤的后果,犯罪既遂;(4)甲在“户”内使用暴力,属于入户抢劫,抢劫罪的加重犯。2.乙的刑事责任,定罪:乙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量刑:(1)乙在共犯中属于从犯;(2)乙的犯罪数额也是2万元;(3)乙属于犯罪既遂。
答题模式四:1.甲的刑事责任,(1)甲与乙成立盗窃罪共犯;(2)甲转化为抢劫罪;(3)甲的犯罪数额是2万元;(4)甲是主犯;(5)甲犯罪既遂;(6)甲属于入户抢劫,抢劫罪的加重犯。2.乙的刑事责任:(1)乙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2)乙属于从犯;(3)乙的犯罪数额也是2万元;(4)乙属于犯罪既遂。
答题模式五:甲邀请乙为自己入室盗窃望风,并实施盗窃的行为,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在共犯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甲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轻伤属于转化的抢劫,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户内使用暴力,属于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犯;甲乙的犯罪数额都是2万元,犯罪形态均为既遂。
综合比较以上5种作答模式,显然三、四模式最理想,条理层次清晰,评卷老师对采分点一目了然,即使考生字体不太工整,扫描电子文档不太清晰的情形下依然不会影响得分。最糟糕的的是作答模式五,采分点不突出,如果字体再不工整,可想而知一个评卷老师一天要判阅上百道试题(无据可查,据传每个评卷人员日工作量是二三百道题),一道试题评阅的时间是多少?而一道刑法试题的分值一般为22分,即22个采分点。作答模式一与二、三、四的区别在于:1)标注阿拉伯数字后更为条理清晰;2)采分点可能会被重复评价。例: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采分点为3分,具体分布为:甲构成盗窃罪1分,乙构成盗窃罪1分,甲乙构成共犯1分。采取作答模式一,很可能就在盗窃罪和共犯上各给1分,忽略了两个行为人主体(老师的阅卷时间很紧张,每个采分点是1分,很容易造成此种结果);作答模式二、三、四刚好相反,甲构成盗窃罪1分,乙构成盗窃罪1分的2个采分点不会被遗漏,相反,甲与乙构成共犯,乙与甲构成共犯,实为一个采分点1分,可能会被重复评价而给了2分。
(2)定罪方面内容,其实包含定罪和排除犯罪性事由两个方面。定罪即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共犯,罪数等;排除犯罪性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
(3)量刑方面内容,司法考试考查的均是法定的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不考查。一般包括犯罪数额、犯罪形态、主犯、从犯、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加重犯等内容。
最后,预祝大家都能发挥所学,争取在2013年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