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_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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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为全面推行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农家乐服务 管理,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农场 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 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农家 乐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农家乐经营户‟,在经营满 12 个月之)后,均可申请参加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
二、评定项目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依据《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 级划分及其评定》进行。满分 500 分,其中:基本条件 20 分, 经营服务场地 70 分,接待服务设施 250 分,公共区域 15 分,环境 保护 15 分,质量要求 65 分,服务项目 15 分,与当地发展的关联度 50 分, 加分项目 35 分。评分标准中有分档计分的,对应该档次 给分;无分档计分的,有项给分无项不给分。各等级农家乐基础 分:一星级不低于 120 分;二星级不低于 180 分;三星级不低于 280 分;四星级不低于 380 分;五星级不低于 480 分。
三、评定机构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由评委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 组开展。
(一)评委会
市成立 “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简称 “市 评委会”,各区、县级市相应成立本地区评委会。四星级以上农)家乐由市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定; 三星级以下农家乐由区(县级市)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定。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农业局农村建设指导处。主要由 广州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农村建设指导处处长和一名负责同志、市旅游局一名负责同志和一名高校专家组成。
(二)专家评审组
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专家评审组(简称“专家评 审组”,负责对参与评定的农家乐企业进行考察和打分,并将评)审意见报评委会进行审定。市建立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专家库,主要由农业部门专 家、旅游部门专家和高校专家三部分成员组成。评审组从专家库 中抽取。
四、五星级农家乐的专家评审组由一名旅游部门专家、二名农业部门专家和来自高校的二位专家组成; 三星级以下农家 乐的专家评审组由一名旅游部门专家、一名农业部门专家以及来 自高校各一位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照 地区回避的原则,评审专家不能参与其所在地的农家乐等级评 定。
四、申报和评定程序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打分,评 委会审定的原则。
(一)申报
农家乐经营户根据各自意愿,向所在地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 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申请文件包括:
(一)填报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申请表,包括农家乐名称、经营户姓名、农家乐地址、开业时间、从业人员数量及名单、拟 申报星级、申报时间等内容;
(二)工商许可、卫生许可、餐饮 服务许可、排污许可、税务等相关执照复印件;
(三)农家乐经 营户发展情况简介(包括发展状况、发展特色等有关内容)。
(二)评定
农家乐等级评定各项工作主要由市、区(县级市)两级农家 乐评委会,按照分级负责制进行实施。市、区(县级市)两级农 家乐评委会按照申报等级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等 级评定的农家乐企业进行考察和评定。市评委会具体负责四星 级、五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区(县级市)评委会 市评委会具体负责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 评定工作以及本地区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的组织申报、材料审 核和初查工作,区(县级市)评委会应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 级农家乐等级评定情况报市评委会备案,并将初查后符合四星 级、五星级条件的农家乐经营户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评委会。
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农家乐经营户进行实地考察,专家 评审组按照《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中的考 核标准对参与评定的农家乐进行不记名打分,并按
照分数高低进 行排名,形成评审意见,向评委会提交评价报告和建议认定名单。评委会组织召开审定会,讨论专家组提交的评审意见, 根据不同 级别所要求的分数线,确定各等级名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形成最终评审决定。名单将通过广州农业信息网等公共媒体 向社会公布。
五、管理
(一)各区(县级市)评委会在组织实施农家乐服务质量等 级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 其评定》和《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 进行。市评委会将对各区(县级市)评委会的评定工作进行不定 期检查和重点抽查,一旦发现等级评定把关不严、评分不实、擅 自降低标准等问题,市评委会将取消其已评定的质量等级,并责 成其收回标志牌和证书。
(二)已获得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农家乐经营户,应 自觉接受市和区(县级市)评委会的监督。获得农家乐服务质量 评定等级的农家乐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有消费者投诉,评委会 查实后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启动复核程序, 对照评定标准重新审查其等级资格。评委会参照评定程序,复核 农家乐经营户经营质量等级资格,认为其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的,降低或取消质量等级。复核决定应当经评委会多数通过。被 降低质量等级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市和区(县级市)评委会按照 等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区(县级市)评委会收 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后,报市评委会换发降低后的等级标志牌 和证书。被取消质量等级的农家乐经营户,由市和区(县级市)评委会按照等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县级市)区 评委会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后,上缴市评委会。被取消质量 等级的农家乐经营户,自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 定等级。
(三)全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志牌和证书,由广州 市农家乐评委会办公室统一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一星级、二 星级、三星级等级标志牌和证书由各区(县级市)评委会报市评 委会领取;四星级、五星级等级标志牌和证书由市评委会直接发 放到农家乐经营户。“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标识牌”自颁 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由广州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对 农家乐企业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确认其等级资格;不符 合条件的,取消其等级资格,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