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_对今后的工作安排意见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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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2012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评价、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加强评委会建设,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关于逐级开展工作部署的要求。为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准确、便捷的掌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程序及相关材料报送的规定和要求,授权组建的省直评委会和市州、县(市)评委会要在完成本地、本部门年度职称评聘工作部署的同时,还要针对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要求分别行文做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明确评审范围,规范专业名称,确定受理时限,规定材料标准。各省直专业评委会部署文件模板见附件。各地、各部门在部署工作前,均要在工作网站中建立职称评审政策咨询答复工作专栏或邮箱,在部署工作时向社会公布。专栏或邮箱要指派专人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建立日答复制度,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咨询人推诿搪塞;对政策文件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统一汇总,由各市(州)和省直部门书面报送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将对这类问题统一做出书面答复意见,由各地、各部门及时反馈咨询人员。各地、各部门工作网站的网址和具体承担答复工作的人员信息要在公布前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关于各评委会评审通过率的要求。今年各级各类评委会均要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工作规范(暂行)》规定的通过率进行评审。各评委会要按照分级分类评审的原则,对省、市、县三级所属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申报人员采取相同的通过比例进行评审。

(三)关于申报人员学历和论文网络查询的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对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

(四)关于申报人员专业论文的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已对有效专业技术论文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范围内刊物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乡镇事业单位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五)关于评审费用收取的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的收取必须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中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任何市(州)、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提高和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六)关于对几类特殊人员评审的要求。

1.关于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问题。今年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凡在我省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以及我省重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同时打破学历、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限制,直接认定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人才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后,提交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

2.关于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政机关调动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上述人员到企事业单位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台阶和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其中受聘在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符合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成果条件的,可直接参加相应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评审时按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市(州)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省直部门人员由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核准。核准通过人员提交省人社厅组建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受聘在事业单位职员岗位,因工作要求,确需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在本单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符合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和业绩成果条件,可直接参加相应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经省人社厅专技处核准后,提交省人社厅组建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3.非公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审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非公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要求见附件。

(七)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申报评审的要求。在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本人所在事业单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今年职称评聘工作从7月份起,至12月底结束。

6月29日,召开全省职称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今年职称评聘工作任务。7月2日至7月20日,各市(州)、县(市、区)、省直各部门部署本地、本部门的职称评聘工作。

8月31日前,各市(州)、县(市)评委会集中例会结束。

9月1日至10月15日,省直部门各评委会集中例会。

各地、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及时部署本地、本部门今年职称部署工作,按时完成参评人员的材料受理和申报及评委会例会。

本意见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附件除《2012年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委员会例会时间表》印发外,其他均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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