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_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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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县茨竹乡寺坪山玄武岩矿 项 目 编 号 建 设 地 点 验 收 单 位
乐山市沐川县茨竹乡 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3 日
1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机 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准 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准 机关、文号及时间
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县茨竹乡
寺坪山玄武岩矿
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
行业
采矿业
类别
项目 性质
续建
乐山市沐川县水务局,沐水务 [2017]133 号
2017 年 9 月 27 日
/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7 年 9 月~2018 年 1 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成都浚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自行监测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自行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泽润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在沐川组织召开了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县茨竹乡寺坪山 玄武岩矿(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 设单位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验收单位重庆泽润水利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和监测单位的代表共 7 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会议前,重庆泽润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
供的水土保持方案、监理、监测、施工记录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对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技术评估,提交了验收报告。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观看了工程影像,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验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 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监测、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 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县茨竹乡寺坪山玄武岩矿位 于乐山市沐川县茨竹乡寺坪村,矿区有村道公路 7km 至茨竹乡与 省道 103 线(沙湾至马边段)相接。总用地面积 4.42hm2,设计开 采规模为 40 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主要有续建办公室、职工住房、食堂、器材室等主要行政福利设施等,技改建设开采加 工生产线,购置安装碎石机、制砂机、挖掘机、装载机、潜孔钻机、转运车辆等加工开采设备,配套完善矿山防水、排水、安全等设施
3建设。矿区建设主要建筑设施为:矿区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矿山 工业广场、破碎场、爆破材料库、成品转运场等。矿区有村道通过,矿区续建设道路 120m 可直达矿区工业广场和破碎场。矿山办公生 活设施建设在矿山进口,布置办公室、伙食团、职工宿舍等。在距 矿山 600m 区域公路边建设爆破材料库一座,配套 50m3 消防水池 1 个,以及截水沟 50m 和围墙 350m。工程于 2017 年 9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1 月竣工投产,总工期 5 个月。实际完成总投资 1065.0 万 元,其中工程费用 131.0 万元。
(二)2017 年 9 月 27 日,乐山市沐川县水务局以《关于沐川 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县茨竹乡寺坪山玄武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报告书的批复》(沐水务[2017]133 号),批复的防治责任范围为 4.42hm2。本次水土保持验收范围为基建期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包 括露采场区首采平台、工业广场区、办公生活及炸药库区、矿区道 路区、成品转运站区等。经核定本项目基建期实际防治责任范围为 1.82hm2。
(三)根据项目监测结果显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 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实施了截水沟、排水沟、沉砂池、排水涵管、挡土墙、撒播草籽等措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 1.82hm2,经建设单位自评认定,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质量总体合格。
工程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设施由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四)根据《沐川恒安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县茨竹乡寺坪山玄武 岩矿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及时组织编
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自行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
4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 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基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 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 件。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 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 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项目验收后应定期对排水沟、沉沙池进行清理,保证其 正常运行,对植物措施加强管护,保证正常生长,确保各项措施正 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