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等专业_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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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中等专业(中师)学校教师职务
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教育局(处),各有关中等专业(中师)学校:
为确保今年全省中等专业(中师)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发[2011]29号)和省教育厅(黑教职改字[2011]4号)文件要求,现将今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1、经各级人民政府相应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民办、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师。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以中专(中师)教育教学岗位为主的教师。
二、呈报高、中级评审材料要求
(一)主管部门呈报的材料
1.关于申报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公函(或委托评审函)一式一份;
2.《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9);
3.《接收材料通知单》(见附件6)一式一份,要求在呈报评审材料之前,按学科分页填好,随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4.按学科分页打印的《拟评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1)。
(二)个人呈报的材料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在其中一份封面右上角标注“主表”字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今年申报人员均使用新印制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各单位将所需《评审表》数量报到省里,以便统一印刷。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外语成绩单或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外语免试条件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见附件
3)及有效证件(如出国批件和护照,国家发放的BFT合格证书,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
3.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单或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计算机知识免试条件有效证件(如毕业证书等)。
4.《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见附件7)。
5.任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7.学历、学位证书。
8.申报教师职务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9.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教材、国家或省(部、委)级学术会议获奖证书等。
10.同级改职人员填报《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见附件2),夹到《评审表》“主表”封底前。
11.《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见附件10)
12.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聘用人员,需提交与受聘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书。
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呈报材料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评审表》中有关项目的填写
1.申报教师职务者一律使用新印制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以外(实验)其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均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表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和每页最下边的注解。
2.省属和市属学校主管部门分别填写其主管市(地)人社局或主管厅(局)及其代码(代码表见附件8)。
3.取得多个学历的教师,首先将最高学历和学位填写在《评审表》的第1页“基本情况”栏,然后将高中以后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按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在《评审表》的第2页“学习经历”栏分行填写。其中将培训、进修、留学等学习经历也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学习经历”栏内。
4.申报教师职务者,必须在《评审表》的相应栏内填写本人教师资格名称及其证书编码。
5.“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的同意票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才允许上报。
6.“任现职年度考核”栏的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才允许上报。
7.教学工作量必须填写清楚。要注明任教时间、课程名称、年级、学生人数、课时数等;要按任课时间先后顺序分行详细填写;教学情况必须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为有效。
8.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单、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必须贴在《评审表》“主表”的相应栏内。《同级改职审查表》、《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需夹在《评审表》“主表”封底前。
(二)材料装订
要求每位申报者将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聘任证书等统一装订在一起,发表的论文和学术刊物装订在一起。以上可以分别形成证书专集、论文专集等,避免丢失,也方便专家审阅。
(三)对材料袋的要求
各校材料袋要尽量做到统一。要统一制做封底,在封底上要注明学校、学科、姓名、拟申报职务。多袋的,必须注明一共几袋。逐项填写《材料目录单》(见附件5),贴于材料袋正面。材料份数与材料目录应完全相符(报2个材料袋的注明“之
一、之二”字样)。
申报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呈报前须经学校职能部门认真核准。
(四)《接收材料通知单》的填写
为方便接收评审材料并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之前按学科分页填写《接收材料通知单》(一式一份)。
(五)申报学科的填写
应按《申报学科目录》(附件4)对口填写申报学科。若本目录中未列,可征求申报者本人意见,按目录中相近学科申报。
(六)《拟评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的填写
1.正常晋升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应在“晋升方式”栏中注明“正常”、“改职”字样。
2.“隶属关系”一栏分为中央部(委)属、省属和地方属(含地市、县区所属学校)三种。
3.高、中级名册均按教师、实验系列分别填写。
4.“任职时间”栏填写任现职务资格的评委会通过时间。
5.“人员名册”各栏目填写必须准确,不得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