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矿长考试题_煤矿矿长考试题库新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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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山西煤炭精神”具体表述为:忠厚吃苦、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卓越至上。2.“一通三防”的内容是:通风、防灭火、防治尘、防治瓦斯。3.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4.煤矿安全生产三并重原则是: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5.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6.国家局规定煤矿企业要建设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7.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供井下人员的呼吸、提供良好的井下气候环境,稀释井下有毒有害气体。8.瓦斯爆炸的条件有:瓦斯5%-16%,650-750度的高温热源,氧气浓度达12%。9.我省煤矿水害防治规定,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严禁在水温地质资料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10.《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中,对提升煤矿企业“六长”、副总工程师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的工作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省煤企业人员必须全部达到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7%以上,到2011年度,B类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达到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到十二五末,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以上。11.《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中,对提升煤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专业以上学历的工作目标是:到“十二五”末,煤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以上。12.《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中,对提升煤矿特有工种和新工人专业学历的工作目标是:到“十二五”末,煤矿特有工种必须具备高中、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全省煤矿新工人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新招入的工人必须是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1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对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对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规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规定,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与其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1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中规定: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18.《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规定,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19.《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规定: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20.《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2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煤矿要立即防治水领导责任制,要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专业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要建立严格的探放水工作制度,要强化矿井的防治水技术管理,要建立可靠的矿井防排水系统。2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要开展防治水知识教育和培训,要保证必要的防治水现场管理,要制订并执行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要重视矿井地面的防治水管理,要保证必要的防治水费用,要严格落实防治水的安全监管责任。2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矿井存在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的等隐患的,要进行停立整顿,同时要约谈并追究矿主要负责人以及他管负责人的责任。2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矿井存在瓦斯抽采不达标,煤与瓦斯突出未落实区域性防突治理措施或区域治理效果不达标的,矿井采区以上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瓦斯治理投入不足,矿井出现瓦斯治理工程亏欠导致重大隐患的,要进行停产整顿,同时要约谈并追究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2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尚未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准建设,建设、施工企业一律不准违规违法建设,煤矿建设,施工人员不达标的不准建设,不具体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准承揽施工任务,不准转包,建设、施工企业一律不准盲目超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煤矿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不达标的不准建设。2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规定:“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不可靠的不准建设,尚未设臵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不到位的不准建设,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不落实的不准建设,应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不准建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进行联合试运转。27.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创新煤矿建设施工管理严格准入标准的知道》规定,矿井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由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施工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8..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创新煤矿建设施工管理严格准入标准的知道》规定,施工节队伍的全体从业人员必须经有煤矿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煤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教育等培训合格,并经项目所在地的我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按监管权限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培训,时间不得低于一周。新招收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满4个月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独立作业。29.2012年全省煤炭工业会议提出了创立煤矿安全生产“三新”理论体系,其具体内容是:确立“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的新思想,确立“文化引领,制度先行,理念统一,执行有力,落实到位”的新思路,坚持“居安思危,科技兴安,管理强安,文化创安,打造久安”的新理念,用“三新”理论推进“基础建设年”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30.全省煤炭工作会议提出的2012年全省煤炭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型跨越发展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强煤为引领,以煤炭精神为内涵,坚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实施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率先走出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新路。二.问答题:

1、煤尘爆炸的条件有哪些?答:1.自身为爆炸性煤尘呈飞扬状态。2.煤尘云的浓度达到爆炸深度范围,一般为45-2000g/m3。3.火源温度达650℃-750℃。氧气浓度达12%。

2、瓦斯爆炸的危害有哪些?答: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2.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3.产生冲击波破坏巷道,造成资源损失。4.产生高温气体因起井下火灾事故。5.容易引发煤尘爆炸事故,造成整个矿井损坏。

3、简述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主要措施?答:1.认真贯彻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采掘工作 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局扇 要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严格按高瓦斯矿井管理,防止瓦斯超超限及瓦斯积聚,杜绝违章作业,掘进工作面使用“三专”两闭锁供电。严格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防爆设备,下井的检查验收制度,保证井下电气设备保护装臵的完好,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

4、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为煤矿主要负责人在初步了解了事故的类型,发生地点,涉及范围等情况后,为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应做出那些应急对策?答:1.切断电源 2.撤出火灾区和可能受影响或涉及区内人员。3.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5.选用得力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6.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的正常运转。7.有抽放瓦斯系统的矿井应保证下井抽放。8.保证矿井提或机的井筒和提升设备的正常提升。9.清点当班入井人数,控制入井人员。10.矿井救护队要入井抢救井下人员,侦查火情,扑灭明火,恢复通风系统,排除有害气体,防止二次爆炸。11.命令有关部门准备和选送救灾物资。医务人员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

5、为防止煤矿爆炸事故的发生采掘工作面应采取哪些防尘措施?答:1.煤层注水 2.采用水泡泥或水封爆破 3.工作面喷雾洒水采掘设备喷雾设施完好 5.温式打眼 6.冲刷岩帮 7.加强通风排尘,净化风流 8.定期清扫庥尘及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

6、处理井下水害(灾)的一般原则有哪些?答:1.必须了解突水地点的性质,估计突水量,涌水量掌握突水灾区范围 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必要时采用灌浆堵 4.加强通风,切断灾区电源 5.防止顶板事故及二次突水,防止瓦斯积聚等 6.搬运抢救遇灾者。

7、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答:防治生产过程中的工伤事故和职业伤害,保护生产者安全,健康,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生产设备和财产免遭损失,保障矿山建设顺利进行,促进采矿工业的发展。

8、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包括哪些方面?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生产安全事故。

9、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1.矿井可能发生灾害事故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以及预防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2.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实施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4.安全迅速撤离人员措施 5.确定矿井发生灾在事故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6.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分工 7.有关图纸资料

10、煤矿发生特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名有关部门,其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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