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_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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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全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准则》和《条例》内容的理解和认识
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党章灵魂的具体化。
1、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糇荚颉返娜鲜?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坚持正面倡导,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在《准则》和《条例》当中有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就是所谓的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准则》当中对普通党员的廉洁自律标准和领导干部的标准做了区分。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审批,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准则》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坚持纪法分开,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我们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定,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心存敬畏感,要有律己意识,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防微杜渐,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1、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关键在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亲自研究、部署、推动,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事理、懂轻重、知得失,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思想的侵袭,形成清风扑面、廉气暖人的良好风尚。
2、对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没有制约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两项法规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严把欲望关、权力关、金钱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注重思想教育,在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上下工夫
从古至今,一切和人有关的问题都和管理离不开关系,要想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得注重对人的思想教育问题,旨在培养出一群党的觉悟高、政治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的一个举措。无论社会处在变革还是改造状态,积极的社会意识能够对人起到教育、鼓舞、动力的作用,因此,我们党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党风、党的精神,我们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坚持思想教育,这样的思想才能经受住历史、时间的考验。那么,我们如何加强思想教育成为一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增加教育的次数,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经常向我们的党员干部宣传我们党的精神,向他们灌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强化共产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党章、党纲、党的路线、方针等,宣扬八荣八耻,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人生观,引导他们用正确的是非价值观念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其次,要进行预防性教育,一些腐败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能够及时预测出相关人员在某个时段的某个任务中可能犯下的错误,提早教育,及时敲响警钟,不放马后炮,要能够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及时的进行监督教育,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再其次,注重典型案例教育,要把那些活生生地发生在人们身边的违法违纪例子列举给他们听,以此为案例,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这样能让他们感觉到贴近性,更加实际,也更能够对他们起到警示作用;最后,个别教育,由于个别干部太过计较个人得失,做事不够果断,犹犹豫豫,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事情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一个改变,因此,一旦观察出什么猫腻,就得把它这种腐败思想扼杀在摇篮里,这样就能打消他这种侥幸心理,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2、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带动党员干部廉政建设
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要带动、示范、指导他们下面的员工,所以,只要领导干部自己能够以身作则,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常抓不懈,其下面的党员才会模仿他,注重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党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表率,而党的领导干部又对党的党员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因此,党的领导干部的作风、廉政建设如何,会直接影响到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所以,要想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得从党的领导干部抓起,这样才能搞好廉政,端正党风。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正如古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纵观历史上那些伟人,无不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其光辉形象至今还存在人们的心中。相关实践证明,如果领导干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那么广大人们群众也会跟着效仿,反之,则会败坏党风,社会风气不正。因此,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洁身自爱,为人民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胸怀大志,时刻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严格要求自己,取信于民,做一个被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好领导,名垂青史。
3、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和强化监督机制,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反腐倡廉的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可以根据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摸清“晒出”岗位权力,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机制,而且,针对那些重要岗位,施行已被证实有效的权力行使流程“公开-监督”制度,对重要岗位应当由多人共同承担或者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防止权力被乱用、滥用。其次,要更全面、多层次的监督,利用法律、行政、宣传舆论来有效监督,以减少领导干部发生腐败行为的概率。最后,要任用贤人,对那些有主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心一意为人民考虑的能人要委以重任,并且让他们担负起监督领导干部的责任,另外,可以对他们施行一定的奖惩机制,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违法腐败行为,要“零容忍”严惩不贷,只有身体力行了,所定的制度才能起到其最初的目的,也能给人一定的警示作用。总之,普通党员也好,党的领导干部也罢,都应当自觉遵守党的纲领,领导干部更应当以身作则,亲身实践,为人民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坚持原则,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4、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群众路线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之正向价值,群众路线是党反腐倡廉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实践证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必然会极大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果,特别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成效越大,对腐败分子惩处越严厉、到位,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就越高。近年来,随着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的更加畅通,随着党的反腐力度的加大,群众关注、参与监督、积极举报等情况得到激发,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了良好的氛围。“微笑局长”、“能源局长”、“表叔”、“房叔”、“房姐”、“房嫂”、“房媳”等相当多的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线索,都是由广大群众检举提供的,应当充分肯定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仅靠个别职能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氛围,才能取得成效、取得成功。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主要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三大作用:一是“线索源”的作用。因为人民群众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各个领域,人数多、分布广,无论是违法违纪行为,还是权钱交易伎俩,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党的各级领导不易发现、纪检机关也不易掌握的情况,通过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信息和证据,更易将违法违纪分子绳之以法、打回原形。二是“力量源”的作用。“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无比的,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爱护和参与下,才能更加有效。三是“智慧源”的作用。党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因为始终扎根于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善于集中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
作者简介
丁晓娟(1980-),女,江苏省溧阳市,讲师,本科,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