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入党程序及时间_发展党员程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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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入党流程
党员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篇2:党员入党程序
党员入党程序
1.入党手续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
>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
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篇3: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程序步骤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登记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
9、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省直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省直党校统一进行考试。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省直党校统一制发。
10、在培养成熟、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直属机关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推荐评议材料;(3)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5)政审报告及材料;(6)党校培训学员鉴定表;(7)其
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直属机关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预审通过后,核发申请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3、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4、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由党委委员与新党员谈话。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直属机关党委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的教育、考察,及时填写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6、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讨论前,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
7、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有关的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进行保存。
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3、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
4、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
5、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7、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8、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
9、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10、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2、确定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1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经全体正式党员表决后,支部作出决议;
16、党总支审查各种入党材料和程序;
17、党委组织部审核;
18、党委(授权党总支)安排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19、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20、举行入党宣誓;
21、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22、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23、党总支审查(授权党总支审批);
24、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25、材料归档。
一、入党的基本程序
共分为13个步骤: 1.申请人书面自愿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党支部决定、上级党组织批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4.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确定为发展对象;
5.经过培养考察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6.进行“公示”; 7.召开支部大会,吸收成为预备党员;
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9.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0.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11.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2.预备党员需要经过一年的预备期,预备期期间,接受培养、教育和考察。
13.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四个阶段及任务
第一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第一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研究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
●对入党积极分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 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报送思想汇报材料。党支部定期对表现进行考察;
● 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个季度汇报一次
● 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
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写实
考察期写实是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半年定期总结一次。
考察意见真实、具体、准确,既写优点,也写出缺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期:考察期为一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起始时间:从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文字思想汇报要求:
一个季度汇报一次,字数要求≥1200字。
参加市委党校培训: 积极分子培训,市委党校组织学习考试,成绩要求≥60分合格。
第二阶段 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在近期发展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 1.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内容: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方法:
①党组织与发展对象本人谈话;
②查阅有关档案和相关材料;
③听取党小组和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向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落款处必须加盖有党委的公章)。
3.入党前公示
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
范围为其所在单位;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实行支部讨论票决制,并形成支部决议。
3.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并形成谈话意见。谈话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 ;
5.上级党委审批并备案,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
6.支部或党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三个月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7.所发展的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参与支部活动。
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篇4:大学生入党程序及时间
入党程序指南
大体步骤:入党申请——参加党校培训——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怎样写入党申请书?
内容——见《怎样写入党申请书》
格式——方格纸,签字笔或钢笔书写
字数——2000字左右。
2、入党申请书的去向?
写完入党申请书后,交给本班团支书,团支书交至学院学生党支部。
大一新生可直接交送到团支书,再由团支书报送给本年级辅导员。
3、申请时间如何规定?
申请入党的时间先后在以后的发展中也会作为一部分依据。申请入党的时间以党组织收到申请书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申请书上本人所署日期为准。时间先后基本按月份划分。(注意:同学们写完申请书后要尽快交给团支书。团支书需初步审查所交申请书是否合格,并及时联系党员上交党支部,并做好相关记录)
4、申请书上交后需要做什么?
(1)注意平时表现。不得违规犯纪,积极参加活动,对于工作要认真负责,团结同学;
(2)注意学习成绩,挂科将影响继续发展,平均成绩基点要求2.8以上(含2.8),四级成绩425以上(含425),考试不能作弊,一旦发现取消入党资格;
(3)加强对党的一些基本知识的了解与理论学习。
二、参加党校培训班学习 学院成立分党校每年十月份至十一月份会举办一期“培训班”。经过团支部推优,在已交过申请书的同学中推选出2—3名(具体名额需根据年级以及跟辅导员沟通下达通知而定,一般大一新生第一批党校人员占本班人数10%左右)同学参加党校培训班的学习。
1、团支部推优:
评选形式:团支部召开大会团员民主投票评选,要求参会团员在本团支部团员总数2/3以上;
评选依据:平时表现,学习成绩,申请时间先后。
2、参加党校培训班期间的要求
(1)
(2)
同学们自行设计。
(3)
(4)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培训期间学习笔记都要求上交),独立完成作业、认真对待结业考试,充分准备,严守考场纪律。读书心得、学习总结。不可大篇幅摘抄资料,不得抄袭他人的文章。
三、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结业后,即有资格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党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无故旷课(原则上不予请假,无积极参加各项培训班活动。培训期间会要求学员进行讨论会,实践活动,故缺席者,取消学员资格)
四、积极分子
党支部会安排1—2名党员作为联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同时,支部会不定期通过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组织积极分子学习。
1、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的要求
(1)
(2)
(3)
成工作任务。
(4)注意学习成绩,挂科不能按期发展。
五、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后,优秀者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而发展为预备党员。
1、从培养期满的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需经程序:
(1)党支部工作: a.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后,党支部会安排党员联系积极分子本人和团支书,负责积极分子发展材料整理的工作。该党员要作为证明人监督团支部征求意见大会(群调)的召开,会后汇总意见并反馈给积极分子。
b.材料整理齐全后,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积极分子发展问题。根据讨论结果填写党支部意见,通过讨论的上报党总支审核。
c.党总支审核合格后,上报校级党组织审核,对合格者发《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入党介绍人介绍推荐入党。
e.公示通过,经审核材料齐全后,上级党组织派人来谈话,(考察本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情况)批准后,党旗下宣誓,发展为预备党员。
(2)积极分子:
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完成一些材料,如党校结业证、自传、自我剖析等。
(3)团支书:
负责在团支部召开征求意见大会,保证参会团员人数、填表质量,注意与监督党员联系、协调好开会时间。
(4)联系人:
完成《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谈话记录,及联系人意见,向党支部提供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2、从积极分子发展到预备党员需准备的材料:
(1)
(2)
(3)
(4)入党申请书 外调材料(父母的证明材料)思想汇报(至少4篇)群众意见:要求团支部半数以上参与意见,会上必须有一名党员监督(党要求每季度至少要与联系人谈话一次 每季度完成一篇2000字以上的思想汇报(具体格式与内容,见《怎样注意平时要表现积极,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完写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写完后可交给联系人。
支部会安排党员进行),团员认真填写针对该积极分子的征求意见表,填表人还需相应写上本人姓名。会后监督的党员整理汇总征求意见表,将最终汇总结果反馈给积极分子。
(5)a《积极分子考察表》:其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人培养考察情况,联系人意见,党支部意见,上级党组织意见。
b成绩单:从入学至今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
c党校结业证复印件
d团员推优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团支部意见,团总支意见,党支部意见。e党支部发展意见表:党支部经大会讨论后的意见
f自传(基本写法见《自传的基本写法》)
g自我剖析:积极分子根据团员大会后,党支部反馈的群众意见进行自我剖析。
3、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中的要求:
(1)
(2)
(3)
察工作
(4)
要有一定的影响力
(5)注意学习成绩
五、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期满一年后,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1、程序: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召开转正大会,会上通过评议后支部全体正式党员举手表决,表决通过后将预备党员材料及党支部意见上报党总支,进而上报校党组织,审核合格后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注意平时表现,积极参加活动,多为集体出力,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每季度一篇思想汇报,半年完成一篇半年工作总结 参加党支部的所有活动、会议,认真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根据党支部具体情况,担任积极分子联系人,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 篇5:2014新入党基本程序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两新工委副书记程亮重点进行发展党员知识培训,提出要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一)、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入党自愿原则;个别吸收原则
(三)、五项制度: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
2、基本程序
(一)、接受入党申请 ①接受申请入党人员的入党申请书
②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台账
③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
(二)、确定考察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双推”,即党员推荐和群众代表推荐。“双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按票数高低排名。参会人员如不能出席,不得委托他人推荐,到会率应达到80% 入党积极分子要集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考
试合格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进行初步审查,进行公示。支部指派1-2名正式党员为考察对象的培养联系人进行定期考察,并报上级党委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三)、进行培养考察
支部每半年要对考察对象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支委会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培养考察情况”一栏。
培养考察时间不少于一周年。
(四)、确定发展对象
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组织召开第二次“双推”会议,推荐确定发展对象。由发展对象本人申请或由支委会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一般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
备案
领取《入党志愿书》
(五)、接收预备党员
①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②会前审查
③支部大会表决
④将支部决议上报给上级党委,党委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派人谈话
⑤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所有党总支、二级党委均不能审批党
员,党委审批后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⑥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⑦预备党员宣誓
⑧预备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员会议、按期递交思想汇报,支部做好考察记录,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
(六)、预备党员转正
①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预备期满预备党员主动提出转正书面申请。
②公示
③支部会议表决,填写支部会议决议
④将支部决议上报给上级党委讨论审批
⑤审批后,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在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确定其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⑥因私出国的预备党员回国后,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延期考察的,可延长半年至一年,转正时间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