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盖山煤矿二矿重大风险管控措施11_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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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盖山煤矿二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重大安全风险名称: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过期
所属风险点:证照管理
管控责任人:矿长、分管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管控措施: 1.矿长牵头负责,根据证照不同指定专管科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分管矿领导做好分管业务的督促落实,并建立矿井证照预警信息系统。
2.根据办理证照申报条件和国家相关制度文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制度文件和申报材料,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3.办理证照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矿长牵头,分管矿领导参与,召开专题会议,会审办理证照材料。
4.指定专人负责,携带相关资料到资质部门,按照正规程序流程办理证照,并与相关证照资质部门做好沟通、协商。
5.办理证照所需资金必须充足到位,不得影响证照的办理。6.加强现场管理,完善矿井各系统安全设施,提高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证各系统安全运转。
7.健全矿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齐各机构管理人员,依法合规组织生产,无违反规程、安全生产法规现象,满足证照办理条件。
(二)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 所属风险点:供电系统
管控责任人: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机电队队长
管控措施:1.机电队负责人负责对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变电所内进线开关完好,杜绝出现因进线开关故障导致的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事故。
2.由机电队负责人负责对地面变电所岗位司机培训,提高岗位司机的操作技能,杜绝出现误操作导致的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事故。
3.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进线开关继电保护进线核定、排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应定期到变电所走岗,检查高压开关的完好情况。
4.由机电科负责每年春季组织有资质单位对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性能测试。
5.若出现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立即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预案,减少井下人员伤亡。
(三)重大安全风险名称:老空水管理失控 所属风险点:水害方面
管控责任人: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生产科科长、各采掘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
1、总工程师牵头负责,成立以矿长为防治水安全负责人的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按时进行预测预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3、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防治水专项设计;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按照防治水设计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贯彻学习、落实到施工中;
5、加强现场管理,完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能力;对老空水进行追排
(五)重大安全风险名称:下放车辆时未连车,且未挂保险绳 所属风险点:斜巷运输
管控责任人: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机电矿长牵头负责,机电科具体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督促落实,建立完善运输管理制度。
2.机电科、安监科等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制度落实。
3.运输队加强学习培训,每一个岗位工必须知道制度,熟悉操作流程。4.岗位工必须按照规定操作流程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5.岗位工串车完毕后检查确认串车情况完好。
6.区队对岗位工操作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六)重大安全风险名称:施工地点瓦斯超限 所属风险点:瓦斯防治
管控责任人:总工程师、通防副总、通防科科长、各区队跟班队长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管控措施:1.通防科负责,对各采掘工作面和打钻地点制定防瓦斯超限管控制度及方案。
2.各采掘抽区队负责,制定各采掘工作面和打钻地点的防瓦斯超限专项措施,并审批执行。
3.通防副总和总工程师负责审查防瓦斯超限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制定的专项措施进行审批。
4.各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每班对施工地点检查瓦斯,并使用便携式
15.建立工作面瓦斯超限预警体系,实现超前断电,当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时,必须实现规定范围内报警、断电,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6.加强瓦斯检查,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发现瓦斯异常要立即报告通风调度。
17.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巷道贯通、放炮、过老空、过老巷、启封密闭、盲巷处理及通风系统调整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狠抓措施落实。坚持干部现场指挥,把好关键环节安全关。
18.加强临时停风地点的瓦斯管理,煤巷、半煤岩巷及有瓦斯涌出的岩巷临时停风地点在停风前需将瓦斯抽采管路连接至停风地点,在恢复通风前开启抽采管路阀门,防止临时停风地点瓦斯超限。
19.当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出现瓦斯报警或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等险情时,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预案先行撤离,然后再向调度室汇报撤离情况,汇报地点选择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
20.制订下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矿井全员进行学习。
(七)重大安全风险名称:过瓦斯异常区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 所属风险点:突出防治
管控责任人:总工程师、防突矿长、通防副总、通防科科长、各区队管理人员
管控措施:1.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异常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按照《防
9.矿井瓦斯异常区巷道开口必须提前向上一级公司报批,经上一级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口掘进。
10.矿井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突应急演练,制定可靠的演练方案,提高矿井的应急处置能力及全员的瓦斯防范意识。
(八)重大安全风险名称:石门揭煤作业 所属风险点:突出防治
管控责任人:总工程师、防突矿长、通防副总、通防科科长、各区队管理人员、安监员、瓦斯检查员、防突员
管控措施:
1.总工程师负责对石门揭煤或井巷揭煤区域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确定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2.防突矿长和通防副总负责根据制定的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组织区队进行施工,并监督施工进度,解决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3.通防科根据总工程师制定的瓦斯治理方案,编制、审批揭煤专项设计,明确揭煤流程,协助防突矿长和通防副总监督区队揭煤进度及措施执行情况,解决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4.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按要求编制揭煤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5.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要确保巷道与煤层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7m,否则必须在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经抽采达标评判后方可掘进,在掘进时应保留不低于20m的探煤超前距。预计巷道与煤层最小法向距离小于5m、揭煤或近煤穿构造时,必须在巷道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地质构造带
所属风险点:突出防治
管控责任人:总工程师、防突矿长、通防副总、各科室负责人、各区队技术人员、现场施工人员
管控措施:1.所有下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出现突出预兆,马上组织撤出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向调度室汇报;
2.通防科负责对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制定防突措施,监督区队执行情况,并抽采达标。
3.分管矿领导对出现突出预兆地点组织分管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执行专项措施,并落实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并对抽采达标进行审批。
4.加强培训,提高井下人员防突意识,所有下井职工,要熟知突出预兆,加强个人防护,对各采掘工作面避灾路线熟知。
5.对可能出现突出预兆地点,实行干部跟班、防突员专盯,通防科制定瓦斯治理方案,区队严格执行。
6.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专职、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现场交接班。
7.防突人员和跟班队长在采掘过程中密切观察出现的预兆,详细记录预兆发生时间、频次等,并及时向通防科进行汇报。
8.打钻过程中遇到卡钻、顶钻、喷孔、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9.各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基础参数超标时,停止施工,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0.当出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
(9)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2.严格执行落实防爆措施
(1)各采掘区队严格执行防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机电设备,避免机电设备失爆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进而引起煤尘爆炸。
(2)各采掘工作面严禁用铁锤等工具敲打金属或金属擦热,避免金属摩擦热或碰撞火花等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进而引起煤尘爆炸。
(3)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等级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避免放炮火焰把爆破后扬起的煤尘点燃引爆。
(4)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等级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相应毫秒雷管,避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雷管起爆的炸药产生的火焰点燃先前起爆形成的高浓度煤尘。
(5)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爆破,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爆破制度,避免放炮期间出现明火把爆破后扬起的煤尘点燃引爆。
3.严格执行落实隔爆措施
(1)通风队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确保其符合规定。
(2)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等必须按照标
支架倒架,并及时扶正歪倒的支架,防止因支架歪斜而造成行人不方便。
7.工作面上、下端头每班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不允许人员经过端头行走。
8.工作面两巷受地质构造的影响,顶板落差较大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卧底或背顶,使工作面回采到位时安全出口的规格能达到要求。
9.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空区侧必须支设密集支柱,保证端头支护强度防止窜矸影响行人。
10.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保证安全出口宽度和高度,业务科室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十二)重大安全风险名称:支护大面积失效 所属风险点:顶板管理
管控责任人:常务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矿井应积极开展巷道围岩稳定性分类,为选取合理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提供依据。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形式及参数、支护材料及规格、支护与工作面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3.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等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并对所设计的支架构件进行强度校核,合理确定棚距及棚子所用材料。
5.回采巷道必须沿底掘进,严禁破顶板掘进,特殊情况,确需破顶施
13.开拓准备巷道(含硐室)锚喷支护设计以工程类比法为主,以理论计算法为辅。对处于软岩中变形较大的巷道要进行必要的巷道矿压监测,不断优化同类条件下的巷道支护参数。
14.巷道布置应尽量避开松软岩层(强度低)、膨胀性岩层(遇水后极易膨胀)、破碎岩层(如断层破碎带)及高应力岩层等软岩层;若必须通过以上区域时,巷道初次施工应预留一定的变形量,在满足让压原则基础上,支护强度应尽量加强,避免巷道因支护强度低引起顶板离层或造成更大范围的围岩变形扰动。
15.巷道交岔点、巷道断面变化处、巷道轴线变化段等特殊部位的支护设计必须提高支护等级加强支护。
16.巷道支护设计时,围岩较差地段的加强支护必须向围岩较好地段延伸5m。
17.对于矿井内采用锚喷支护的永久巷道及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砼配制强度不应低于C25;一般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砼配制强度不应低于C20。配制砼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应与砼的设计强度等级相适应,一般水泥标号为砼强度等级的1.5~2.0倍。
(十三)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工作面煤(岩)体大面积空顶、片帮 所属风险点:顶板管理
管控责任人:常务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采煤工作面管控措施
(1)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面积小于2m×5m)
量。
(4)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5)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6)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
(7)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8)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9)锚杆必须用锚杆机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十四)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巷道严重失修
所属风险点:巷道维修
管控责任人:常务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矿每月召开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3.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