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村干部待遇 促进村级“升级晋档、科学发展”_科学发展管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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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遇”激发了村干部队伍活力
面对近年来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差,部分村面临村干部选人难、用人难、留人难,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等诸多问题。我县从改革村干部工资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入手,制定出台了《志丹县农村基层干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村干部的配备选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考核奖惩、工资待遇、组织管理等都做了详细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对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办法》规定村干部的工资实行年薪制,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人员管理补助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村支书和主任基础工资均为5000元/年;绩效工资,凡年度考核为一类村支部的村干部绩效工资为4000元/年,二类村的为3000元/年,三类村的为2000元/年,四类村的为1000元/年;人员管理补助,按行政村人口300人以下的村,每名村干部每年补助600元,300-500人的每年800元,500人以上每年1000元,行政村人口以2010年底各行政村人口基数为准。提倡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凡一肩挑的,在现有年薪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2000元。村干部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激励机制方面,凡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明确年度晋升目标和任务、达到 “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准,党建工作或综合工作受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次性各奖励800
元;受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一次性各奖励500元;受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的,一次性各奖励300元,奖金全部由县财政列支。在考核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兑现相应工资和奖励;为基本称职的扣除绩效工资的30%;不称职的扣除绩效工资的50%,并由乡镇(管区、街道办)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要按照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凡被免职或是违纪的村干部一律不再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待遇;特别优秀的村干部,经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合格,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择优选拔为乡镇副职。各乡镇党委在每年12月中旬,将现任村干部的职数及考核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经组织部抽查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统一拨付,专款专用。
通过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也由2008年的2000元,2009年的4600元,提高现在的最低6600元。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目标管理,扭转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村大村小一个样、工作量大小一个样和工作难易一个样的“五个一样”局面,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为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截至2010年底,全县200个行政村,共晋升一类村38个、二类村83个,三类村减少到了61个,四类村减少到了18个,农民人均纯收入5116元。共建成“五个好”乡镇党委8个,占到总数的70%;“五个好”村党组织130个,占到总数的65%;金丁镇党委、张渠乡党委被省市委授予“五个好”乡镇党委,15个农村党支部被省市委授予“五个好”村党组织;张志明和张学文两名村党支部书记分别被省委和市委授予“郭孝义式”的好支书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