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_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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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只有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际、国内先进管理思路、方法,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以法治化、多元化、民主化与科学化为途径,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增强社会活力,才能够实现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略任务。
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当以更新观念为前提,以理念的创新来带动体制机制、方法措施的创新。
一是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突出社会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自觉把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相协调。
二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突出执政为民。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衡量标准,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从而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三是政府主导、多元化参与,突出整体推进。在社会管理中,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统筹社会资源,形成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整体合力。
四是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突出科学民主。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正确反映和协调各方面利益诉求,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促进社会动态平衡。坚持运用民主方式、群众工作方式、说服教育方式,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整体上推进社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五是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突出源头治理。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执法工作,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综合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调节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
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实现社会管理的多元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当顺应我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准确界定社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定位科学、权责统一、彼此联系、相互协调的社会管理格局。
首先,党委领导是根本。加强党的领导,应当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前提,既要发挥好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于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加强党委对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科学领导,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的基本规律,制定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设计。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作为党委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应当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色和定位,当好党委、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参谋、助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承担组织、协调、调研、督导、检查、考评、完善、总结的工作,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和完善。
其次,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管理创新,关键在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科学分工、科学定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使管理更加协调有效,切实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再次,社会协同是依托。发挥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兴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多元化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网络。正确处理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各社会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努力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培育引导新兴组织成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促进社会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发展,建立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新关系。
公众参与是基础。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也是社会管理的主力军。只有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才能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发挥好社会管理的“主人”职能,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管理网络,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深化社会管理法律建设 推动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一个国家最有效的社会管理工具就是法律。我国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应当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
第一,完善社会管理立法。针对我区社会管理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的现状,地方立法应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亟须的基础性法规、规章,将城市管理、城乡
统筹、生态环境、平安建设、社区建设、民生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作为立法重点,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同时,迫于新疆严峻而特殊的区情、社情要求,我区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和完善与反分裂斗争相适应的地方法律规范,以打击和遏制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加快网络信息管理立法,加强虚拟社会管理,规范网上舆论引导,严惩和打击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第二,社会管理主体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政府以及社会管理的各方参与者都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来管理社会,政府要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既要积极服务和管理社会,又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使行政权力的运行符合法治要求。与此同时,依法促使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决策和管理并形成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仰。
第三,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前提。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解决各类纠纷,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履行监督职责。党委政府应带头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纠纷最有效地化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此外,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使广大群众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履行公民义务,通过法治的手段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构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 提高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
加强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在建立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着力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三个层面,构建一套协调、有效的制度体系,提高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着力解决影响新疆和谐稳定的重点问题。
1.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第一,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制度,完善公开听证、心理咨询等措施,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第二,建立动态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针对我区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转制、涉法涉诉、特殊群体的矛盾纠纷监控和排查,加强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预警工作。第三,建立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第四,严格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的精神,尽快形成适用于本部门、本行业内部的工作方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建立严格的评估工作组织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2.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提供良好的服务,实现社会关爱,对其中有现实危害倾向的人员实施有效地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第一,完善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把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社会城乡一体化管理范围,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
作模式,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联动机制。第二,积极推进户籍改革和居住证制度。推行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为流动人口自由迁徙、融入当地社会、同等享受社会福利和保障打通制度通道。配合国家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相关部门信息数据联网共享。第三,健全外籍人员服务管理机制。为在疆进行外贸交易、投资的外籍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管理,将其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的同时也要逐步建立外籍人员动态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和清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第四,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动态管控和分类帮教。定期对特殊群体开展经常性排查行动,及时摸清底数,实施信息动态管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作用,针对特殊群体的不同特点,分类落实教育管控措施;特别要针对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建立起打击、解救、接送、教育、监管、安置等各个环节的长效机制。
3.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其成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因素;又要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抑制其消极作用:第一,建立完善宗教事务综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党委直接领导,统战、民宗、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参加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第二,建立健全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管控机制。第三,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落实基层组织推荐宗教人士制度,努力培养爱国宗教人士队伍。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第一,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第二,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通过建立综治维稳中心,完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构建的工作格局。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基层条件,为基层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第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依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和安全分析预警系统,进一步细化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细则。第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常态化地实施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第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科学制定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规划,与城市建设、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以专门力量为依托、社会力量为基础,建立完善一体化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加快推进城乡技防建设,构建打防管控为一体的综合动态防控体系。第四,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将自治区的维稳集中整治与社会治安排查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场所、行业、领域开展经常性的动态摸排调查,推进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第五,加强社会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细则;加强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处突指挥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全民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
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员工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平台,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