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_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009-06-12 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精神,国家将我区确定为全国少生快富工程试点省区,为全面落实试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实施范围。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现行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
(二)目标人群。
少生快富工程的目标人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牧业户口或界定为农牧民,且其户口登记在现行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蒙古族;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4、夫妻双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数量规定生育子女,现存两个子女均为女孩;
5、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
6、已采取了结扎手术。
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政府倡导,群众自愿参与。广泛宣传“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的政策和优惠措施,引导群众自愿参与,严禁强迫命令,“一刀切”和下计划指标。鼓励自愿少生的农牧民采取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
(二)实行“四权分离”,严格资金管理。“少生快富”工程的资格确认和技术服务,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由代理金融机构负责;资金监督,由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按照“四权分离”的办法,严格对象确认,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落实到户,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三)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目标人群。依托金融机构的网络,直接给目标人群发放奖励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资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四)帮助目标人群发展生产。引导和帮助目标人群把奖励金用于发展生产,帮助选择投资少、收效快、风险低、适宜可行的致富项目,并与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项目实施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服务标准和规范,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保证为目标人群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防止手术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三、奖励标准与资格审核、确认程序
(一)奖励标准。对本人申请、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资格审核、确认程序。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确认目标人群。
1、宣传发动。包村干部入户面对面宣传;固定标语在组(艾力)上墙宣传;嘎查村组(艾力)召开会议宣传;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
2、本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户审批表》。
3、嘎查村民委员会审议。嘎查村民委员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项目户资格确认标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议,提出拟上报的奖励对象名单,提交嘎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通过的拟奖励对象名单以嘎查村和组(艾力)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4、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嘎查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拟奖励对象名单,通过走访群众、入户调查以及到公安部门核对户籍等方式进行核实,核实后的申请人名单在嘎查村和组(艾力)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5天,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县人口计生委。
5、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奖励对象按50%进行抽检、审核。经初步审核确认后,将拟奖励对象花名册印发至各嘎查村民委员会,在各嘎查村张榜公布,并将拟奖励对象花名册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无异议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与拟奖励对象签订《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三份,项目户、苏木、乡镇计生办、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各一份。拟奖励对象必须落实绝育措施,出具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卫生部门的“绝育手术证明”,一式三份,分别贴入《合同书》相关栏目。对象已落实绝育措施且手术证明遗失的,应由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重新审核并出具手术证明。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分批建立少生快富项目户信息档案,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户信息表》(以下简称“项目户信息表”),将项目户信息表于2006年12月28日前报盟市人口计生委,并分送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
6、盟市人口计生部门审查。盟市人口计生部门按项目户30%进行抽查,将审查后的项目户信息表于2007年1月1日前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7、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核查备案。在2007年1月31日前落实奖励资金。
8、兑现奖励。对确定的项目户,由旗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直接发给《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奖励金领取通知单》。受奖夫妇凭“奖励金领取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奖励金指定邮政局网点领取奖励金。
9、跟踪服务。在群众享受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奖励之后,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和帮助他们选择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致富项目,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在确定奖励对象时,要优先选择年龄偏大的群众,其余对象逐年解决。同时要做好其余对象的解释工作。
四、奖励资金的来源、管理和发放
(一)奖励资金的来源。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财政负担20%,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奖励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封闭运行。
(三)奖励资金的发放。
1、实行奖励资金发放“直通车”。由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委托代理金融机构,代理发放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目标人群。
2、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目标人群名单建立个人储蓄帐户,及时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资金足额划转到个人储蓄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储蓄帐户和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五、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少生快富”工程的领导,自治区成立“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试点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少生快富”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做好政策衔接。试点盟市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确保国家政策及奖励资金的落实。要认真研究做好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国家“少生快富”工程政策的衔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要按照有利于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历年来积累的符合“少生快富”工程对象基本条件和计划生育夫妇纳入项目实施范围的问题。
(三)制定配套政策。“少生快富”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农牧业、扶贫开发、民政等部门,在安排脱贫致富项目、社会救济、劳务输出、最低保障等工作时,将“少生快富”项目户作为重点予以扶持。
(四)开展监督检查。每年国家将进行一次工程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自治区也将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一次检查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协调小组。各试点盟市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的“少生快富”工程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并报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试点项目领导小组。自治区设立免费举报电话:800-8055-055。各盟市也要设立相应的免费举报电话。
国家已建立“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对目标人群的录入、汇总和上报,同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日常监督。建立“少生快富”工程实施监督机制。国家将统一印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兑现卡,奖励政策兑现卡将明确“少生快富”工程的具体政策及配套措施。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兑现卡,进行“少生快富”工程的综合评估。
自治区将协调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奖励、责任追究。对在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代理发放机构截留、拖欠、抵扣奖励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违反“少生快富”工程政策多生育子女的项目户,要及时收回“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兑现卡以及已兑现的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