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0200]_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0200]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汾河党发﹙2012﹚1号 汾河煤发﹙2012﹚1号
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矿属各单位:
2012年是我矿继续贯彻“123”工作思路、全力打造“6637”新辉煌的关键一年,是进一步引伸“四档驱动、逐级提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矿确定的“基础管理提升年”。为切实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矿安全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做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围绕集团公司 “66996”目标,以建设高质量安全管理示范矿井,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为主线;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为重点;以超前预控防止顶板事故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引深开展“四个按钮”工作,全面推动“四档驱动”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自主管理,强化素质工程建设,强化隐患排查管控,提高规程措施执行力,提升安全
基础创新力,塑造河东特色安全文化,为不断延续我矿安全周期而奋斗。
二、奋斗目标
(一)实现井下无死亡、地面无重伤,消灭灾害性事故和零敲碎打事故;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示范矿井建设达到年度规划目标;
(三)以“四档驱动、逐级提升”为切入点,在强化全员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全方位加大安全考核力度,打造“我必安全型”职工队伍;
(四)加强顶板、运输、防治水、带压开掘管理,杜绝冒顶、跑车、透水等事故;
(五)强化“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管理,消灭瓦斯超限,消灭粉尘飞扬和煤层自燃,瓦斯误报警在上年基础上下降50%。
三、总体思路
在执行我矿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巩固“两化”建设成果。围绕一个中心,搞好两项建设,突出三项重点,落实五个责任,实现十个提升。
围绕一个中心: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为中心。搞好两项建设: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突出三项重点:突出抓好防止瓦斯超限、防治水和防漏冒顶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五个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管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落实职工的岗位操作安全责任。
实现十个提升:提升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提升矿井抗灾能力、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矿建队伍管理水平、提升全员自保联保能力、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工作重点及保证措施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安监处对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质标办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业务保安责任,必须履行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分层次安全监督、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好生产过程中跟班领导、班组长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考核,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矿安全监管的重点是在立足于管住大系统,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的同时,重点抓住生产系统的动态安全管理。各单位、区队要增强自主安全管理意识,规范每个员工的操作行为,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强化安全自主管理,抓好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各单位、区队要把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区、队、班组每个岗位。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薄弱点、隐患易发点,特殊作业环节和场所,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对灵北井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责任,确保建设期间安全生产。
(二)抓好安全重点工作,提升矿井抗灾能力
1、继续抓好“一通三防”重点整治工作。
(1)继续开展通风系统改造工作。优化、简化矿井通风网络,降低通风阻力,消灭风速超限,微风作业、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
散通风,杜绝盲巷,切实提升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抗灾变能力,使矿井通风系统实现独立、合理和安全可靠。切实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重点加强对开掘巷道的局部通风管理、规范局扇“五专一化”设计和切换措施及管理工作,保证局部通风系统的可靠性。通风区要继续坚持旬检月验的“一通三防”检查,对所有检查的隐患问题,要建档登记,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及早督促整改,保证安全。
(2)深化瓦斯超前治理。各级干部和职工必须牢固树立“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电气失爆就是事故”的理念,所有井下各地点瓦斯超限报警值及断电值、复电值全部按下调0.2个百分点进行管理。对于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超限要严格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及问责,对2%以上的瓦斯超限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处理;1%—2%的瓦斯超限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处理;0.8%—1%的瓦斯超限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追查处理。2012年矿瓦斯超限次数必须在2011年的基础上下降50%,消灭1.5%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力争实现“零”超限。
(3)加强防灭火管理。通风区编制矿井,采区、综采工作面防灭火设计,保证黄泥灌浆系统、注氮系统及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使用,对灌浆工作进行定量考核。要建立自燃发火标志性气体体系,为防灭火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要努力消灭井下临时通风系统,落实防灭火技术措施,消灭矿井内、外因火灾事故。
(4)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推行“谁产尘谁治理”的理念,狠抓源头治理工作。通风区要从防尘达标入手,严格综合防尘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综合防尘的自动化水平,开展煤尘自动监测工作。2012年矿井平均粉尘浓度要比2011年下降30%,实现煤炭生产与综合防尘工作同步发展,消灭煤尘堆积和煤尘灾害事故。通风区要对41001、31006及31008
综采面上隅角瓦斯及有害气体状态及采空区煤矸氧化、自燃发火倾向,派专职瓦检员盯面,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2、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
全面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规定,落实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十条红线”管理规定,以及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物钻并举”的防治水措施。牢固树立“防治水”三项制度不落实就是事故。“有掘不探就是事故”、“无预报遇构造和采空区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水害隐患和事故进行严肃的追查处理。要完善探放水设计,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跟进”规定,以带压开采为重点,规范地质“三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水文“三单”(水害通知单、停止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探放水“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等基础资料,要以二采区带压开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准确掌握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和构造的导水性。地测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水办法和带压开采措施,并认真付诸实施,防止突水事故发生。要加快完善二采区强直排水系统,对不能满足强排水需要的要积极进行升级改造,使矿井排水能力能够满足矿井最大和突发水害情况下的排水要求,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采区、工作面要建立强排水系统。要强化防治水现场管理,重点落实好“三项制度”和“三专”要求,严格执行探放水钻孔有效进尺验收制度,保证探放水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3、强化对机电、提升运输隐患治理。
(1)继续抓好矿区供电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工作。全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电源、双回路供电。要聘请专家对矿井井上、下供电网络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会诊,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彻底消除供电系统的安全隐患。
(2)要完善机电设备各类保护,提高检修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设备开机率,减少事故率,消灭电器失爆。要严格实行定人包机、定人包片挂牌制,采取师带徒、组织业余学习检修维护技术等办法,提高机电检修维护人员处理故障能力和水平。
(3)每旬由机电科牵头、机运督查办配合组织一次机电系统的井下安全专项检查,每月由机电科、机运督查办、电讯科共同牵头组织一次全矿井上供电、用电专项大检查,保证安全供用电。
(4)继续深入开展运输专项整治。轨道运输要完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辅助运输要更新观念,全面推广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实现辅助运输无轨化、连续化。全面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强制完成第三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设备的更新改造,切实完善各种保护,确保实现机电、运输安全无事故。
4、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
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新的支护技术,严格作业规程编写、审批和贯彻落实,保证规程措施有效指导生产,提高规程措施的严肃性和执行力。技术部门要深入研究地质资料,确定科学的技术参数,为支护设计提供依据。要加强采掘开顶板矿压观测,提高支护强度,特别是抓好巷道交叉点、贯通、初采末回、过构造、过顶板破碎区、压力集中区、冒顶区、超前支护段、端头支护等特殊作业地点的顶板管理工作,强化对31006材运两巷、31008材运两巷及切眼大采高工作面的顶板在线观测、超前预测预控。强化对所有掘开面的锚杆、锚索支护管理、喷浆管理,凡发现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的,一律按事故追查处理。
5、加强地面安全工作。
抓好洗煤厂、交通运输、供电、建筑施工、防火、防盗、危化品、民爆物品、供水、供气、供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矸
石山、主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绞车房、罐笼、储装运系统、坑木场、油库、自来水泵房、水源井、煤库、筒仓、锅炉房等重要地点和医院、幼儿园、公共集会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备案和制定应急预案制度。搞好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特殊地段、“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等季节性时段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地面单位必须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内,日常安全自主管理工作,经常进行自查、自纠。每月由安监处、生活调度共同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促进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确保矿区安全。
(三)加强基础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1、创新班组建设模式。要充分发挥各队、各班组自主管理的作用,不断赋予班组建设新的内涵,继续开展以班组为核心的安全管理竞赛,严格落实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入井集体安全宣誓与确认、带班长挚旗与职工列队出入井“三项制度”,促进班组实现管理制度化、操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各单位、区队要创造条件,鼓励班组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创新和星级班组竞赛活动,不断培育和全面打造具有河东特色的班组管理法和班组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石。
2、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按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和山西省煤炭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全面夯实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要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形成人人重视标准化,人人按标准化作业的氛围,质标办作为牵头部门要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强化典型引路,各专业要自主创新,自我加压,积极打造精品工程、精品项目,形成各专业独有特色,同时各专业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考核,以精细化促进动态达标,建立起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要严抓细管,落实
责任、扎实推进,突出区队(车间)班组的主体地位,制定分级量化考核细则,做到年初有规划,季度有目标,月度有具体安排和保证措施,2012年我矿要建成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灵北井、地面洗煤厂要按照质量标准化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并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争创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3、继续抓好安全管理专业化示范矿井达标建设。按照集团公司整体规划,2012年我矿要建成专业化示范矿井,实现专业示范、典型带动、总体推进。质标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努力把31008大采高综采面打造成高质量、高标准的采煤精品工作面。
4、继续加强工程质量达标建设。要不断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操作人员工程质量标准和作业规程的现场培训和操作行为的现场指导监管,注重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严细管理和监督,达到人人懂标准、人人干标准,每道工序都按标准作业,消灭不规范作业行为;要抓好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务必做到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细验收,一次性达到合格品、优良品,坚决杜绝“返工”和“重复投入”。质标办要对工程质量实行包队监督,跟班安全质量验收员要严格现场监管,各队班质量管理人员要现场把关,上尺上线、严格验收,所有质量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1、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矿井安全技术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技术先行”的原则,严把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关。要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在矿井应用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维护、保养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2、要确保“科技兴安”资金的投入。严格按集团公司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尤先保证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安全费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安监部门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3、全面优化生产布局,实现集约生产,推进“三高四好”安全高效矿井建设。要加大采掘机械装备投入,更加注重采掘装备的重型化、自动化、智能化,不断研究和探索先进的采煤工艺、合理集中生产,切实提高单产水平;积极引进大功率掘进机、掘锚一体机、锚杆钻车、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辅助运输装备,提升矿井核心装备水平。全面推广采用快掘快支技术,提高单进水平。通过装备升级、工艺改进、系统优化、生产集约,努力打造安全高效型矿井。
4、全力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要紧跟集团公司数字化矿山建设步伐,形成一个集成、高效、覆盖生产全过程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系统、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安全动态监测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控制水平。
5、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要以防治大事故为切入点,开展综采面上下隅角锚索、锚杆的回收、煤层自燃的控制、采煤机综掘机内喷雾正常使用、带压开掘水害治理等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安全技术的革新改造和“小发明”、“小创造”、“小改革”活动,解决安全技术的关键问题,重奖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能人”,营造科技兴安的良好环境。
6、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切实治理环境污染,实现源头控制、有效防范煤矿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推进我矿安全工作由安全型向安全健康型转变。
(五)全面实施素质工程,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1、大力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创新安全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全员素质。各级领导要十分重视员工素质提升工作,将其摆上议事日程。一是职工学校牵头制定我矿2012年培训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和培训规模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二是严格执行全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对新进员工要严格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师带徒”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我矿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验收,取证工作;四是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引进3D仿真虚拟教学视频系统,使培训更加直观、形象、安全、贴近现实。要建立职工自主考试系统和入井前抽考系统,督促职工主动学习,自主考试,形成全员学文化、学技术氛围,以适应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机械化发展需要。
2、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劳人科负责全矿安全培训管理,职工学校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安监处负责培训监管和考核。职工学校必须注重安全培训过程的安全管理,同时要在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上下功夫,有创新。
3、加强对区队班安全培训考核。区队长、书记、技术员、班组长是区队、班组职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各区队必须建立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严格进行考核。
4、要强化各单位、科(区)、生产队组培训建设。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实际,利用班前、班后或周二、五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并形成制度。区、队、班组安全培训要继续抓好班前培训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的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对经培训考试不及格的要与个人工资挂钩考核。职工学校要加大对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的管理和考核,要抓好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的落实,办好各类培训班,要把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结合起来,把“三违”学习班培训和“三违”人员现身
说法帮教结合起来,把各类培训落到实处。
5、加强对职工培训教育指导、监督。职工学校要对矿属各单位办班培训教育进行管理和指导,安监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每月抽取一定比例职工进行“作业规程”、安全知识、“手指口述”考试和考核,考试要严格闭卷考试,对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要求,考试及格率达不到80%的,要对单位领导进行株连处罚。
(六)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考核,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1、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行“1234”安全工作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项制度及我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一系列考核办法,安监处每月检查各单位执行河东矿规章制度和文件纪要的落实情况,对不认真执行的单位要加重处罚。对各类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级行政领导必须亲自督查督办,全过程跟踪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安全问责。
2、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安监处牵头组织,继续坚持安全旬检查、月度大检查制度,每旬对井下安全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每月对全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检查的盲点和盲区。安监处小分队要不断创新检查方法,要不定时、不定点地对灵北井、重点区、特殊作业地点、要害场所、关键岗位、薄弱环节以及四点班、零点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动态突查和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习惯性“三违”,查处各大系统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大系统的安全。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我矿隐患排查治理闭合式管理体系。对重大隐患必须做到排查及时、落实责任、整改到位,严格实行闭合管理和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做到“五落实”,对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要认真抓
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危险源预控、隐患预控和事故预控上,变“过程管理”为“超前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重大隐患,消灭重大事故,对一般安全隐患要及时“四定”,限期整改,按期复查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4、加大安全考核和奖罚力度。狠反“三违”,特别是集体违章指挥和习惯性“三违”,着力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变事故问责为隐患问责。严格操作行为规范,重处“管理性违章”、“习惯性违章”、“心存侥幸违章”,严惩“三违”和各类隐患制造者,做到干部不违章指挥、职工无违章作业。对各类严重“三违”人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处理,送交集团公司“三违”学习班学习。对情节较重、影响较坏的“三违”人员,到矿“三违”学习班接受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三违”人员一律按照《河东矿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理,决不宽容。
5、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手指口述”与全员安全责任奖励挂钩考核规定。加大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力度,井下生产系统要把绩效工资的30%,地面单位要把绩效工资的20%作为安全结构工资进行考核。全矿安全技能账户考核处罚金额要达到注入资金的3%以上。严格领导干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把安全责任和压力层层分解落实和传递,实现全员抓安全,全员保证自身安全。
6、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事故追查的力度,认真执行山西焦煤安全管理“双三十条”规定,要严肃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各类事故及等级非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相关程序及时汇报,出现迟报、瞒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查处和问责。对各类事故追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关于对事故和隐患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东矿安全奖罚条例》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要采取强有
力手段,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
7、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安监处要强化安全员日常培训学习,提高安全员现场安全班评估和监管水平,加强现场安全动态监管,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继续实行采掘开跟班安全员兼跟班质量验收员的管理体制,采掘开队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品要与跟班安全员工资、奖金挂钩考核,增强跟班安全员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七)引深“四个按钮”,完善“六大系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引深开展“手指口述”工作。要进一步优化、简化操作标准,规范“手指口述”实施方案,重点抓好职工现场主动应用“手指口述”工作,切实做到标准便于掌握,操作精练使用。要加强现场监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考核兑现,对按照文件考核综合打分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单位,区队按月考核工资的10%、8%、5%进行奖罚。对个人“手指口述”抽考80分为合格,达不到80分,当月职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工资清零(矿建外委队伍职工每人处罚300元),通知后不参加“手指口述”抽考的,除当月个人安全账户工资清零外,每人处罚300元,(矿建外委队伍职工处罚500元)。对单位、区队月考核排名最后3%的职工,参加矿组织的强制培训教育,促进“手指口述”主动应用能力的提高,确保职工现场主动应用“手指口述”工作抓出成效。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河东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监督考核办法》和《河东矿科、队级领导跟班下井制度及监督考核办法》及各项制度要求,带班、跟班下井领导必须做到“三走到”、“三必到”、“五必查”、“三必报”、“三填报”,靠前指挥,服务生产,严格监督检查、抽查和考核。领导带班、跟班下井要与安全风险抵押挂钩考核。矿纪委、组干部门要参与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
和考核。对完不成当月下井、带班、跟班任务和二班、夜班入井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干部要通报批评。对不履职、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3、严格班组长素质准入。要严格认真执行“河东矿落实集团公司《煤矿班组长准入制度》实施办法”,把班组长准入管理摆到突出位置来抓,重视班组长培养,加强班组长培训、强化班组长考核,提高班组长待遇,从根本上提升班组长安全管理水平。
4、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做好贯彻学习和应急演练工作。要制定完善各专业年度和季度演练计划,全面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和效果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完善预案,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继续完善三级创伤急救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矿井创伤急救装备和急救人员,特别注重加强班组创伤急救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复训及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开展演练,提高救护技能和工伤事故救治成功率;三是坚持每年对井下职工普通进行一次自救、互救、防灾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应急响应和自保能力。四是加强创伤急救体制建设。坚持在井下31006材巷、二采区、31008材巷继续建立“创伤急救室”。井口急救站、井下急救室必须保证创伤急救装备、急救医药、急救人员“三到位”。职工医院要加强班组创伤急救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在一季度对井下所有创伤急救人员进行一次复培。
5、继续建设和完善煤矿安全“六大系统”。严格按照山西焦煤发【2011】167号文件要求,重点研究、部署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工作,并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信息中心要加强监测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实现系统运行正常、闭锁可靠、上传连续、监控有效,力争实现安全监控系统“零误报”。灵
北井“六大系统”建设必须与矿井建设同步进行,确保“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
(八)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提升矿建队伍安全管理水平(1)矿建施工队伍(含灵北井矿建施工队伍,下同)要严格执行汾煤安发【2010】1102号《关于加强矿建施工队伍管理的规定》和河东矿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矿建施工队伍人员入井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和实名打卡考勤及佩戴胸卡下井制度。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要严格按照标准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品一律返工,不支付费用。
(2)地面施工队伍要健全、完善安全施工的各项制度、措施,严格执行河东矿的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制度、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抓好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管理,配合矿月度地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四定”,落实责任人,按期整改。
(3)各职能科室、部门必须将矿建施工队伍、地面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全方位、全面加强对矿建施工队伍、地面施工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考核。矿建施工队伍及地面施工队伍必须配备分管安全的付经理、付队长。灵北井矿建施工队伍在配备分管安全的付经理、付队长的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专职跟班安全员。矿建施工队伍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跟班安全员隶属本单位,安全业务管理属矿安监处。矿建施工队伍要探索建立自主安全管理的机制。
(九)加大“四档驱动”考核力度,提升全员自保联保能力 继续引深我矿“四档驱动、逐级提升、分层管理、全面提高” 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运行考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名操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和掌握“四档驱动、逐级提升、分层管理,全面提高”,“四句话”、“四档驱动”、“四个层面”、“十六个字”的深刻内涵,把“四档驱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穿于
抓安全管理的各系统、各条线、各层面、各岗位。要通过努力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操作层”的所有干部、职工从“要我安全型”步入“我要安全型”,跨越“我会安全型”,升华到“我必安全型”,为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奠定扎实基础,推动我矿“基础管理提升年”,工作目标实现,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各单位、各科室部门、各区队要在开展“四档驱动、逐级提升、分层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管理竞赛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新的内容,不断细化考核项目,不断严细考核排名,要按照“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操作层”四个层面的工作范畴、岗位职责、安全责任细化考核项目,分层次、分类别每月对单位、个人实行考核打分排名,考核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合理,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类别,进行归类。提高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和自保互保联保的能力,培养“我必安全型”员工,打造“我必安全型”职工队伍,从根本上解决干部的习惯性违章和职工的习惯性违章操作,营造全员我必安全的氛围。
(十)深化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高度重视和全面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矿区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把创建具有河东矿自身特色的安全文化落到实处。一是巩固和完善井口“安全文化走廊”、“安全宣传橱窗”等安全文化阵地,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拓展井下安全教育的地域、范围和内容,使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二是宣传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扩大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好形式,增强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新颖性,总结安全宣传教育的好经验,提炼具有河东特色的安全文化理念。三是牢固树立“两化”管理理念。教育引导职
工想安全、议安全、抓安全,着力培育职工“三不伤害”的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安全全员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强大合力。要深入开展 “党员安全责任区”、“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发挥党员、群监网员、青监岗员、女工家属协管员的安全监督作用,矿工会、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开展好“献爱心、送温暖”每月一次小型安全活动和每季一次的大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方位抓安全宣传教育的态势,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思想和舆论保障
五、奖罚规定
(一)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1、伤亡事故
(1)井下发生1人死亡事故,除按事故追查处罚外,扣除事故队当月考核工资的40%。全矿停发当月各种奖励,扣除事故区队抵押人员抵押本金25%,并取消当季安全抵押兑现奖。否决事故区队集体及班子成员三个月各种安全奖励。事故单位及分管部门领导、有关责任人执行集团公司处理决定。发生两人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累加处罚。
(2)地面发生1人死亡事故,除按事故追查处罚外,扣除事故单位当月考核工资总额45%,全矿停发当月各种奖励,扣除事故单位抵押人员本金50%,并取消半年安全抵押兑现奖。地面其它抵押人员扣除抵押本金5%,地面人员停发6个月各种奖励,否决事故单位集体及班子成员半年各种安全奖励。事故单位及分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执行集团公司处理决定。发生两人以上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累加处罚。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并由安监处牵头负责追查处理,追查处理情况报集团公司备案。对相关人员的处罚按照井下、井上1:2的标准执行。对事故单位、事故队扣罚当月考核工资总额井下按10%,井上按20%;队长、书记、跟班队长、带班长、安全员和分管领导按照事故追查责任分别处罚1000—3000元;否决事故单位集体当月安全奖励;对隐瞒事故不报的处罚加倍并进行约谈和问责。
(4)井下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必须进行事故追查,对事故责任人、队长、书记、技术付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视情节及责任罚款500—1000元;对事故班组扣罚当月考核工资总额的5%。地面单位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必须进行追查,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及应负责任处罚800—2000元;对事故单位扣罚当月实领工资总额10%。
2、非伤亡事故
(1)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对事故进行追查,罚事故单位:采掘开队当月考核工资的5%—10%/起;井下辅助队当月考核工资的9%—12%/起;地面生产单位当月考核工资的15%/起;减发事故单位科、队级领导当月安全绩效奖励;地面其它单位当月考核工资的20%/起,减发事故单位科、队级领导当月安全绩效奖励。
(2)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罚事故单位:采掘开队当月考核工资的3%—5%/起;井下辅助队当月考核工资的5%—8%/起;地面生产单位当月考核工资的8%—12%/起;地面其它单位当月考核工资的15%/起。
(3)发生一、二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领导进行安全问责制度给予行政处分。
3、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除执行本文有关规定外,对业务保安科室、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挂钩处罚和安全问责。科、区、队(车间)领导,根据事故性质、责任予以处理。
4、对各类事故按照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连带考核。
5、对违章行为及安全管理过失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事故和隐患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6、严格执行事故上报规定和程序,杜绝瞒报、迟报、漏报,违反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罚。
(二)安全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矿按吨煤2元提取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各种安全罚款、上级下拨安全奖统一纳入安全奖励基金,由安监处统一考核,安全矿长审核、矿长审批,财务、劳资部门办理手续。
安全奖励基金、财务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只作安全奖励,不准挪作它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决定
抄送:矿领导[10001] 汾西矿业集团河东煤矿 校对:李联合2012-1-16 印发
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