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评优办法_中心小学评优选先制度
中心小学评优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心小学评优选先制度”。
中心小学教师评优树先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全街道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必备条件
1、为人师表、事业心强、爱校如家、思想领先、精诚奉献,工作中能与他人团结协作,积极维护学校荣誉,无违法乱纪行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及学校交给的任务。
3、评选期限内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评选原则
1、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提倡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努力争取,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
3、按评价分值由高到低成为学期或学年各级评优、评先、评特的依据。
四、评选内容及办法
1、评优树先名额分配办法
(1)上级各级各部门分配给中心小学的优师、优班、区教研先进个
人和年度考核优秀,按各校或学校各系列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每次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小数部分在下一次中累计使用。
(2)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按当年度学校评估中少先队工作检查情况进行分配,检查成绩较好的优先。
(3)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的其它荣誉,根据分管工作情况进行分配,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考虑。
2、评选办法
各校分配的各项荣誉要根据管理、教师评价办法的结果进行推荐评选,原则上由高到低确定人选,不得随意上报,在本学校评估后三分之一或所教学科在全街道后两名的教师不得上报,否则取消资格,名额让与其他学校。所设奖项如没有评价,则依据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说明:
1、被评选或确定的教师如主动放弃荣誉,不能随意让与他人,可按评估名次进行递补。
2、如教师所在系列没有评估成绩,则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进行打分。
3、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具体评选办法有冲突,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十里铺中心小学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