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变更需准备资料[全文]_证件申报资料准备
证件变更需准备资料[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证件申报资料准备”。
一.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1.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盖公章)。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所有股东签名)。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名)。
6.新住所使用证明(跟管理处签的新的租赁合同原件)。
7.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章
三.国地税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注册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证明)
跨区地址需在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出具意见后,再到登记分局或市区各登记点办理变更、打印新地税证。办理变更需提供资料如下:
1)《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原所属区已加具意见的表格);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地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变更注册或经营地址的,需提供新的注册或经营地址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市区内跨区地址变更流程:
主管税务机关加具跨区地址变更意见——系统业户资料由原区局转出移至市局待分户——登记分局窗口或登记点办理地址变更、打印新证。
所需表格请在本站首页“分局专栏>>登记分局>>业务指引>>税务登记(社保缴费登记)表格电子版下载”中选择下载。
注意:跨区变更后,纳税人应与银行及新经管税务机关重新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ETS协议)
按上述情况,贵公司可通过拨打(020)-12366-2人工查询资料迁移情况,再到登记分局或市内各登记点办理变更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