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不好做_我自己做的好人好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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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不好做

这个月我们又迎来了学雷锋做好事的热潮,可是在当今的社会做一个好人真的那么容易吗?我们还可以像旧社会时期的雷锋那样做了好事就会千古留名吗?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因为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真的是伤不起,也救不起。

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这件事情也是当今社会出现此类病态问题的始作俑者。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在南京市83路公交车水西门广场站,两辆83路车前后进站,南京市民彭宇在第一辆车上,车进站后,后门打开,他第一个走出车门。66岁的老人徐寿兰拎着保温瓶,赶去搭乘第二辆83路车,她行至彭宇所乘坐的那辆车的后门附近位置跌倒。徐寿兰如何跌倒,她与彭宇是否发生相撞,没有任何第三方能提供确凿见证。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据称当时他也没有看到徐老太当时如何倒地,在他看到彭宇上前帮忙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彭宇将徐寿兰扶起送往医院,检查结果表明徐寿兰股骨颈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诊断结果出来后,徐徐寿兰向彭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拒绝,并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在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案件被媒体曝光后,迅速成为热议的网上话题,一些网友表示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这一案件被网友称为南京彭宇案。

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网友认为该判决使“社会无疑将变得更冷漠、人与人之间将变得更互不信任”。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持有“不敢扶”、“扶不起”摔倒老人的观点。不少评论认为,正是“彭宇案”,造成路人“见死不救”现状,甚至有网友评价说,“彭宇案”令中国社会道德水平倒退50年。而各行各界的人们都在关注着这个案件,人民网四川视窗则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华商报报道则质疑彭宇与其证人的说辞,提出“不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腾讯新闻评论说“所以,彭宇案中只有法律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或者说,在法律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谈论道德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网易新闻称,“大部分

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虽然这件事让我们突然认识到了这个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真的在这物流横欲的社会中丧失了道德么。我们真的抛弃了那颗善良的心了么。然而自从“彭宇案”发生后,越来越多的类似案件也滚滚而来,让我们真的对社会放弃了自我的价值。

2008年6月16日中午,在西安街头,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却没人愿意出具书面证据。

2009年8月8日晚上,贵州省都匀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刚缓过气来,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幸而,最终通过媒体的帮助,寻找到了证明彭女士无辜的目击证人。

2010年12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老人面朝下溘然逝。

2011年7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青年阿华在扶起倒地的70多岁阿婆却遭诬陷,在警方提出要调监控录像后,老人和家属主动澄清,自己摔倒与阿华无关。

2011年8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摔倒在张黄立交桥上(高速公路),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将老太扶起后交由路过村民送医。老太石某随后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其子随即报警。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乘客也证实殷红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石某及其子在电视节目播出后突然改口,承认司机殷红彬是救人。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民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最终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34元,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10月21日零时32分,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离世。

被救者应该对施救者心存感激,现实往往被救者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咬定施救者负责赔偿,道道德哪里去了,良心哪里去了,使人寒心?我们在谴责路人“冷漠”、“麻木不仁”的同时,更应谴责导致路人害怕救人后反遭诬陷和冤枉的这个“病态社会”!

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的在抨击着我们的心灵,不管是救人的还是不敢救的人们,我们没有资格去评论他们,如果换做是你,你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对于这种社会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道德,还是法律的问题。我想是这个社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压力和欲望,导致了对道德的肤浅,以及法律的可控性。我们能活下来已不是依靠着我们仅从的道德,而是物质给与我们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享受,个人利益是最重要的,我们突然变的很自私。在自责、反省之后,我们这个社会就应该采取实际行动,通过法制制度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敢于“刮骨疗伤”,逐步医治好我们这个社会的“缺德病”,弘扬良好社会公德,要为施救者“撑腰”。唯有这个社会变好了,人人各司其职,各安其分,我们这个社会才会真正和谐,人民才会真正幸福,我们才能活得有尊严!的确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我一直深信。人性本善。我们也乐于助人,可是当我们救了别人却被诬陷时,你又是怎么样的心情呢?当看到有人遇到困难时,你还能能守住自己的那份善良吗?

051110224

涂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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