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贫富分化问题的影响与对策_中国贫富分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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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贫富分化问题的影响与对策
兰 章 宣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浙江衢州324006)
【内容提要】“十六大”指出“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贫富分化问题也日益凸显,并呈扩大趋势,已成为威胁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政府必须加以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本文就此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与对策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贫富分化影响对策
【正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改革政策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改革以后,我们发现共同贫困的局面虽已消失,但“共同富裕”又未实现。现在深深困扰政府和社会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级层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一种“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坚持共同富裕原则,避免两极分化过度,把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适当的程度,也就成了政府必须加以解决的紧迫问题。
一、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的状况
按国际惯例,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分化程度的标准是基尼系数。有资料表明,改革以来,我国以前在贫困基础上均等化的分配格局已被打破,社会收入差距在逐渐扩大,从基尼系数的变化可以清楚看到这一趋势。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23,城镇1984年为0.16。到1988年,城市上升到0.24,农村达到0.30,而城乡合计货币收入基尼系数达到0.385。到1992年,这一数字已上升到0.40左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计算,1994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343,比美国1989年的0.3992高0.0451,超过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的中等不平等程度。
收入差距扩大,导致了不同收入阶层的分化。首先是高收入阶层的崛起。据《福布斯》统计我国目前亿元富翁已超过1000人,百万富翁有3000万人。国家统计局统计,1994年城镇中20%的高收入户与农村20%的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为13倍。高收入层主要由专业户、城乡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企业租赁承包者、部分文化界人士、各种流通领域的经营者、部分公司职工以及涉及外企业的部分中方雇员构成。低收入者主要是经济基础落后地区的农民,因停工停产或亏损企业的职工、因病、残、天灾人祸而丧失过去能力的人等等,生活困难和未解决温饱的人数达7000多万,需要救济和扶助。
另据调查表明,从储蓄情况看,2002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突破80000亿元,其中储蓄80%被2千万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和1千万名演员、作家、三资企业经营者占有;这一群体占人口20%;而其他群体仅占储蓄20%,占人口80%。贫富之间储蓄差距明显。这还仅是以存款作比较,若以收入作比较,贫富分化会更明显。
二、贫富差距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正面积极作用、1、合理的贫富差距能产生激励作用和示范效应。“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富裕是人心所向,由贫穷而变富裕也是人的本能,但是,如果没有差距,就没有目标没有榜样,没有压力。因此,合理差距的存在,不仅能给落后者产生示范效应,给他提供学 1
习的榜样,而且能给他们一种心理压力,激励他们奋发向上。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向人们证明和展示了这种差距所产生的激励和示范作用的巨大力量。
2、合理差距的存在为先富者带动和帮助落后者共同富裕提供了一个传、帮、带的平台。先富者除了带动、激励和示范效应外,还有其它更多更实际的内容,如先富者要扩大再生产,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需要更多的合作者,这就可能为落后者提供就业机会等,由此便带动落后者共同发展。
贫富差距的存在同样为先富起来的地区和先富起来的人帮助落后地区及其它人共同致富创造了一个平台。在普遍贫穷的情况下,“帮助”事实上只是奉献,以削弱自身的发展潜力和自我牺牲为代价;只有确实存在贫富差距时,先富者才可能在保持自身持续发展的同时,给予落后者道义上的支持,这种帮助和支持,从长远来说是双赢的。
负面影响
1、造成民众的被剥夺感心态而影响社会稳定。现在中国的贫困并不同于改革开放以前的贫困。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任何一个地区的绝大部分民众的生活都比改革以前要富裕得多。但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富裕程度,不仅仅是要纵向比,还要看它和其它阶层相比的横向差距。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居民收入差异程度。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合理状态,而0.4以上则属于收入差距过大,如果达到0.6,暴发户和赤贫阶层同时出现,则社会*随时可能发生,所以0.6被定为警戒线。西方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在0.3~0.4之间。以上数字表明,在短短的十几年间,中国已经由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了一个贫富差距引起社会不安的国家。
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一项调查中,当问到“您认为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富人中,有多少是通过正当手段致富的”时,回答“不太多”的占48.5%,回答“几乎没有”的占10.7%,答“不知道”的占20.8%,仅有5.3%的人回答“很多”。由此可见,被调查者认为相当部分高收入者,并不一定做出了与收入相匹配的重大贡献,倒是相当多的低收入者为社会、为国家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值得注意的是,民众对贫富分化的不满,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对不正当致富的不满。
多数人对分配不公的抱怨主要是对致富方式的不满,而不是对贫富分层的不满。
现在中国民众对分配不公的抱怨已与八十年代有了很大的不同。那时的抱怨还多少有点平均主义的遣弃,对个体户带有身份上的歧视,但却没有人否定个体户主要是依靠能力,通过市场行为赚钱。经过后来的“下海”潮,人们早已知道“下海”的不易,对个体户、私营业主的含辛茹苦有所体会,愤慨小了许多。但民众也看得很清楚,九十年代几次机会中基本都是特权圈中人或和他们有关的获利。一想到致富因素是靠自己掌握权力,这种机会不均等造成的经济不平等就显得特别不公平。
毫无疑问,在高收入者和贫困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当高收入者的高收入常用于奢侈性的挥霍上,只刺激了某些不正当行业和寄生阶层出现时,社会公众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并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潜在要素。
2、对社会持续发展的影响。平等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始终是处于中心位置的问题,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秘书处在详细考察了亚洲一些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态后,得出了如下结论:“从经验来判断,显著并在增大的收入差距并未证明有助于富有活力的经济成效和发展的强大势头。事实上,看起来更可能是严重的收入集中化,强烈地(从物质和心理上)阻碍了公众对于发展的参予,从而妨碍了健康的经济发展”。(1)社会的平等和经济平等密切相关,互为因果。种种迹象表明,收入的严重集中化极大地妨碍了中国的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
首先,贫困人口低下的生活条件损害了他人勤奋工作的意愿和能力,结果只会使生产停滞不前,大大降低效率,这就使中国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还要走很多弯路。
其次,不平等的现状助长了国民的无责任化倾向。因为在民众需求更大的平等背后,是对这样一个事实的认识,即它在社会公正方面有种独立的价值,对国家凝聚力具有健康的作用。而中国目前国民的无责任化倾向毫无疑问使国家凝聚力下降。
3、对社会整体的影响,一方面贫富差距过大产生的社会问题,会使社会机制失去往日的秩序和健康活力,甚至导致社会混乱,影响社会的发展,影响所有人的正常社会需求。另一方面,所有的财富,不管是富人占有的还是某个地区的,应该都是社会共同创造和拥有的财富资源。贫富差距过大,一边是奢侈挥霍,一边却得不到迫切需要的发展,甚至得不到基本的生存条件,得不到适当的教育,享受不到社会进步带来的益处,有限的社会财富资源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就等于财富的浪费。
三、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富分化扩大的对策
十四届五中会会《建议》指出,解决地区发展差距和社会分配不公,“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方面”。江泽民同志在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指出:贫富差距若“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十六大”报告提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对如何调整贫富差距扩大问题笔者以为有如下对策。
对策一:制定相对合理和可行分配政策,努力把不平等程度控制在不挫伤人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改革的积极性的范围之内,以保证经济的健康和迅速发展,缩短收入分配由不均等向均等化过渡的历程。“十五大”提出,为规范收入分配,使贫富差距趋于合理化的措施“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十六大”进一步提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对策二:解决贫富差距扩大化,应从以下方面做工作:
1、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制订相应的法律,保护私有产权,严禁“吃大户”。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我国产权基础。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完善私有产权制度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否则就会抑制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
2、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速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这是降低我国不合理高收入阶层比例的根本措施。
3、严厉打击非法暴富者。
4、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竞争中的弱者给予人道主义的保护。 对策三:解决贫富差距扩大化,关键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中国目前部分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造成这种现象的存在,除了长期以来政策上的重城轻乡、重工轻商以外,由于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严重存在,农产品供给的相对过剩,还有近年来农民负担加重等等。都是造成农民增产不增收,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因此,国家必须切实解决农民问题,必须把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对策四:对先富者的社会导向进行有效调节。
1、不断完善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原政策出台后,人们往往只重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却忽略了应该让谁先富起来,下一步国家应通过政策调整,能否使政策的倾斜偏向于科技致富,勤劳致富,使先富者的社会导向明显改观。
2、提高先富者的精神文明程度。有的先富者追求反文明、腐朽堕落的“高消费”。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先富者当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注释:
1)《亚洲近来的社会趋势与发展》,载于《亚洲与远东经济通报》第19卷,第一期。
作者简介:兰章宣工作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经贸系理论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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