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规律的特点_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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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规律的特点
社会规律同自然规律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它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恩格斯说:“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各个时代和各个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这就是说,社会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客观的辩证发展过程,而且是人的能动的创造过程,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是决定性与选择性相统一的过程。总之,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人的自觉活动相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鲜明地体现了社会发展规律的特点。第一,社会发展规律总是与人的活动紧密相联系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人类活动的历史。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实际上就是人类活动的规律。人们的具体活动千差万别,但并非是纯粹个别和偶然的,而是在偶然
之中隐藏着必然,在个别之中包含着一般,在表面不重复的现象背后,有着一定的规律在重复地起作用。在现代西方,有些思想家极力否定社会发展的规律,其理由就是,在他们看来,只有反复出现的东西才能形成规律性,在自然界中,相同的事件反复出现,因而存在着规律性;在人类社会中,一切都是“一次性”的东西,作为人类活动的历史事件都是个别的、不重复的,因而不存在规律性。例如,波普尔就认为,每一个历史事件都“不能在精确相似的条件下重复”,社会运动不存在与“原型相同的重复”,所以“社会历史没有规律”。这种点,实际上是用历史事件的不可重复性来否定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确,具体的历史事件是不会重复的。社会发展规律的重复性并不等于历史事件的重复性。任何一个历史事件的产生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正是其中的偶然性使历史事件各具特色,不可重复。规律重复的只是同类历史事件中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不是也不可能重复其中的偶然因素。波普尔看到了历史事件与自然事件的差别,是有意义的。但是,他又夸大了这个差别,以至于否定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则是错误的。这说明,他并不理解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不理解社会规律与丰富多彩的历史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二,社会发展规律又是和人的意识的作用密切相联系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这一特点是和前一个特点融合在一起的。因为人的活动总是受一定的意识支配的,人的活动又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但是,问题在于,同一社会的人们的意图、目的和动机,并不是一样的,而
是多种多样的,常常又是彼此冲突、相互矛盾的;人们的各种不同的意图、目的和动机,有的是能够实现的,有的是根本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实现的手段的,有的似乎实现了,但实际的结果却又和预期的不同。这些情况表明,人们的意图、目的和动机,并不能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背后还有支配的力量,这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6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所以,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要想使自己的意图获得实效,就必须正确反映社会发展规律,按照规律办事。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片面强调或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否定或抹煞社会发展规律的盲目蛮干和唯意志论;二是只强调社会规律的作用,根本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宿命论和机械论。在对待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人的自觉活动的关系上,必须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第三,社会发展规律归根到底与人们的利益密切联系。利益是从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与客观世界的联系中产生的,它是人们满足自己各种需要的保
障条件。在各种利益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是物质利益,物质利益是决定其他利益的基础。“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2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在社会活动中,“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6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所以,利益在本质上是一个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范畴,体现一定社会关系的社会发展规律总是要涉及和体现人们的利益,在阶级社会中总要涉及和体现阶级的利益。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在客观上有利于先进的革命的阶级,而不利于落后的反动的阶级。在社会发展规律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中,必然要引起人们之间、阶级之间利益上的矛盾。例如,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规律的作用,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必然导致资产阶级灭亡,无产阶级解放,因而不利于资产阶级而有利于无产阶级,这就必然引起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因此,社会发展规律不是任何人、任何阶级都能如实地反映和在实践中加以运用的,只有自身利益与社会发展规律要求一致的人们和阶级,才能做到这一点。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无私的革命阶级,按其根本利益而言,是与社会发展规律完全一致的。一切追求社会真理的人们,要真正认识和掌握社会发展规律,就必须自觉地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而不能站在别的立场上。第四,社会发展规律具有明显的历史性。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是由各具特点又相互联系的不同历史阶段构成的,其中每个社会形态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因此贯串于它们之中的社会发展规律也就具有具体性和历史性。有些规律虽然是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规律,或者是某几个社会形态的共同规律,但它们总是具体地依存于特定历史阶段的经济关系和客观条件,因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具有不同的特点,具有特定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还有不少规律只是在特定的社会形态和历史时期中发生作用,随着它们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和历史条件的变化,它们就让位于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新的规律。因此,我们在研究社会历史时,就要注意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的关系,不仅需要研究和把握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应该研究和把握它在不同的过程或阶段上的具体历史特点,研究和把握各个过程或阶段的特殊规律。历史唯物主义是以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过程作为研究对象的,它所揭示的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既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又是分析和研究社会历史的科学的方法论。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应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进行。因此,我们一方面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的普遍原则,误解为可以脱离具体历史过程的抽象公式乃至先验原则,不顾具体情况,到处生搬硬套;另一方面也不能片面强调具体的社会历史过程的特殊性,而否认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作用。离开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