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信息修改的流程、原则、依据_学籍信息查询流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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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信息修改的流程、原则、依据
2010年4月27日
一、学籍信息修改
属录取过程或录取前发生的错误,《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核对录取信息有误或网上没有录取信息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学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复核。省级招办对高等学校要求复核的录取信息应当认真负责地办理,对确属工作原因漏报及需要更正的信息须及时补报教育部,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学校”,《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4号)规定“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发生错误的,由学生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申请,经学校确认变更后上报”,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报教育部补充或修改录取数据,高校根据生源地省招办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考生录取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的材料和照片进行严格审核,并报省厅审核修改学籍信息。我厅依据高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由生源地省招办报教育部更正后的平台录取数据进行审核;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我厅依据高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备案核查;我厅核查通过后,高校在平台提交相关学籍变更,我厅在线确认通过。属于教育部审核权限的变更,我厅审核后汇总报送教育部审批确认。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写给高校的变更申请、生源地省招办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录取过程或录取前发生的错误的情况下需要)、学生的高考录取信息确认表、录取名册、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关于民族成分变更的证明、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通过公安机关变更户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中一项或多项的,户口簿的“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应当有信息更改记录并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签章,“常住人口登记卡”应当有原身份证号码或者原姓名注销页,有登记了曾用名的现用名页,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户籍身份证号的,还应当提供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证明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原件留存我厅,高校留存复印件备查。无法留存原件的证明材料其复印件加盖高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部门印章留存我厅。录取册、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我厅审核后当场退还高校,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由高校退还给学生,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并复印在同一页。
三、审核原则及具体材料要求
1、民族。严格遵从原始录取信息,学籍库的民族原则上不变更。《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规定变更户籍民族成份需经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学生在校期间变更了户籍民族信息的,学生需提供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证明材料给高校,由高校按照在校期间变更学籍信息的要求正式行文报我厅审核;录取过程或录取前学生的户籍民族发生变更的,或者户籍民族从未变更但与录取信息不一致的,按照前述录取过程或录取前信息变更的流程和原则进行变更。
2、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姓名、性别。
在校期间,学生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与录取库进行比对有变更,但姓名未变的,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合法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写给高校的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的申请、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户口簿上应当有现身份证登记页和原身份证号码注销页。
在校期间,学生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姓名,与录取库比对有变更,但身份证号未变的,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合法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写给高校的变更姓名的申请、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姓名的证明,户口簿应包含有曾用名的注销页和注明了曾用名的现用名页。连名带姓同时变更的,还应当有学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并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
姓名与身份证号两项与录取库比对,均有变更的。无论是在校生库还是学历库中的数据,原则上不允许姓名与身份证号都修改,不允许将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分两次分别修改,不允许先修改在校生库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再待学历上网后修改另一项。
性别与身份证号联动。在校期间,学生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性别的,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合法性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学生写给高校的变更申请、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15位身份证号末位、18位身份证号倒数第二位为偶数是女,奇数是男。
通过公安机关变更户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中一项或多项的,户口簿的“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应当有信息更改记录并有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签章,“常住人口登记卡”应当有原身份证号码或者原姓名注销页,有登记了曾用名的现用名页,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户籍身份证号的,还应当提供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附件1:《公民身份证号更正证明》示例
附件3:生源地省招办出具的同意更改录取身份证号的证明
附件4:省招办出具的同意更改“3+2”录取姓名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