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_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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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优抚:社会优抚作为特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社会成员中受人尊敬和爱戴而又有光荣身份的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为国捐躯军人家属等人口群体而举办的,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通过抚恤、优待和安置,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并带有褒扬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2、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帮助的制度。

3、周期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但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经济衰退或萧条时期对劳动力需求量减少,导致劳动力供过于求而引起的失业。

4、失业保险中的工资比例制:即按失业保险给付金额占以被保险人在失业前一定时期平均工资收入的比率给付失业保险金的方式,通常依据工龄、受保期限、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5、致伤:致伤是指职工或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遇不测事故,致使身体器官或正常生理功能受到损伤,并因此造成暂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后果。

6、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劳动者的体质和劳动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允许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时,作为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社会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形式。

7、合作医疗:合作医疗,主要是指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制度服务的对象主要广大农民,其经费由参加者和所在乡村共同筹集。

8、工伤保险中的“无责任补偿”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和痛苦,而且会因此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实行“无责任补偿”,即受伤害者不承担任何费用,而给遭受伤害的职工及时的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是工伤保险的首要原则。

9、失业给付:被保险人本人所不能控制的社会或经济因素影响而造成失业时,由保险人给付失业保险金以维持被保险人基本生活水平。

10、“福利国家”:在“混合经济”的条件下,由政府采取大规模行动来强调社会利益,实行国民“从摇篮到坟墓”的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险和福利项目,以保障公民在其生存期间能享受到最低生活水准的国家。

11、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必须坚持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指保证投资本金及时、足额地收回,并取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来说,安全原则是根本原则。

12、优待:优待是指从政治上和物质上给予良好的待遇,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内容。本书中介绍的是广义的优待。广义的优待是指国家、社会、群众三方面对优抚对象广泛的关怀照顾及物质帮助,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①物质(资金)优待②优先照顾③帮工代工④包户服务⑤扶持生产⑥走访慰问。

13、职工探亲制度是指国家和单位为解决职工与其分居两地的配偶、父母团聚和减轻其经济上的负担,按照职工工作年限或工龄长短,给予一定的有薪探亲假期、工资补贴和旅费补贴等福利待遇制度。

14、社会救助:现代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及各种社会群体运用掌握的资金、实物、服务手段,通过一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科学的工作方法,向无生活来源、丧失工作能力者,以及向生活在“贫困线”或最低生活标准以下的个人和家庭,向一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不幸事故的遇难者,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以使被救助者能继续生存下去。

15、“基金积累”制:“基金积累”制或称“个人帐户”制度,是指社会成员在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从参与经济活动创造的财富中,按法律的要求拿出一部分,为自己将来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障和失业等积累后备金。

16、致残:职工在工作环境中遭遇意外伤害,虽经治疗、保养仍不能完全恢复,致使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表现为永久性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后果。

17、失业率:是失业人口在全国劳动力总人口中所占比重。

18、累进费率制:指因收入高低不同而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对低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低,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高,并且随着收入的递增,保险费率也随之按级递增。

19、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这完全根据个人自愿,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或向国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水平由投保人根据本人经济情况而自定,投保者退休时,保险机构可将储蓄的养老金本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投保人,使其退休后可生活得更好一些。

20、最低生活水平:从绝对意义上讲是维持生命所需的最低限度的饮食、衣着和居住条件,这就是常说的绝对贫穷;从相对意义上讲,是享有和当地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最低消费资料和服务。

21、疗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非因工疾病或患病或伤残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并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22、失业者:有劳动能力与劳动意愿,而一时无法找到与其技能相称或条件以当时当地情形认为不可以接受工作的劳动者。

23、摩擦性失业:由于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适应,出现某些行业的劳动力供不应求,而另一些行业的劳动力供过于求而引起的失业。

24、养老保险中的部分积累制:指对已退休人员,实行现收现付模式,对新参加投保的劳动者,实行完全积累模式。

25、恩格尔系数:家庭总收入中用于食物支出的比例,若该比例很大,意味着家庭生活水平低,收入只能供维持现有生产力水平下的最低生活;反之则相反。

26、公费医疗:又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在保险实施范围上,劳保医疗的实施范围是企业、公费医疗的实施范围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在保险对象上,劳保医疗的保险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公费医疗的保险对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还包括国家正式批准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复原回乡的二等以上残废军人。在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上,劳保医疗,经费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连同职工福利费一并提取,公费医疗由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公费医疗办公室进行管理,其经费全部依靠财政拨款。

27、自费医疗:是完全由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医疗制度。自费医疗的对象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没有正式工作的城镇居民。

28、社会优抚中的抚恤:国家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牺牲以及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

29、结构性失业:由于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劳动力不能适应发展了的技术水平和变化了的产业结构而引起的失业。

30、社会优抚对象:是社会上一部分部受尊重而又有光荣身份的人口群体——军人及其家属,包括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和为国损躯军人的家属等。

31、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相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系列社会保障项目所构成的体系的总和。

32、社会保险基金:国家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通过社会力量,为保障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专项基金。

33、社会福利:国家及各社会团体为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而举办的公共福利设施、津贴补助、社会服务和集体福利事业。

34、流动性:为了基金保值增值而作的投资,在任何时期和合理的价格条件下,能够获得现金以保证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所需的支付能力。

35、季节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是由于某些产业生产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季节性波动而引起的失业。

36、社会保障: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措施的总和。

37、工伤保险:国家和社会用立法强制实施的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的制度。

38、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由雇主和雇员定期交纳社会保险费,不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使投保者享受社会保险金的一种社会保险模式。

39、失业:是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劳动力得不到就业机会或就业机会或就业后又丧失劳动机会的社会现象。

40、伤残抚恤:按规定确定为革命伤残人员的,给予一定的物质照顾,对其中无工作的人员,发给伤残抚恤金,对其中有工作人员,国家发给伤残保健金。

41、死亡抚恤:指对革命烈士、牺牲病故军人、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或定期抚恤金。

42、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结构,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的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基金运用行为。社会保险基金通过投资运营获取收益,反过来,这些收益又被充实到基金中去,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43、职业性疾病:指职工在生产或工作环境中,由于工业毒物不良气候条件、生物因素以及一般卫生条件的恶劣等职业性原因而引起的疾病。

44、医疗保险给付: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患病或伤残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得报酬期间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现金补助和提供医疗服务,以填补保险人的收入损失,维持其本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的行为。

45、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46、技术性失业

答:技术性失业:是由于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劳动力不能适应发展了的技术水平和变化了的产业结构而引起的失业。

47、社会优抚和安置

答:社会优抚和安置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年代是夺取政权的重要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保卫祖国安全、保卫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钢铁长城。

48、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和。

论述题

1、试述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过渡阶段应遵循的原则。

答: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顺利地完成过渡阶段,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过渡期不宜盲目缩短,也不宜拉得太长,应当根据从业人口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第二,不宜过分加重缴费者的负担。如果缴费负担过重,就会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引发社会对立情绪。同时,也不能一点不提高投保负担,否则,不利于尽快建立新型的养老保险机制。第三,不能以影响已退休人员生活为代价。老年人劳动年龄期间为社会尽了力量,在他们丧失劳动能力的晚年,生活仍应得到关心和照顾。因此,即使在过渡阶段,困难多的时候,退休待遇的正常增长机制也应得到保证。第四,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两种筹集模式可同时采用,并同时操作。初始阶段,现收现付制带有强大的惯性,基金积累制只能在有条件的部分单位和地区实施,进入后期阶段,基金积累制将逐渐上升为主要角色。在这一过程中,两种办法都要抓好。第五,积极寻找突破口,把部分积累制的框架搭起来。

2、试述生育保险的特点。

答:(1)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是正常的生理活动引发的,一般不用特殊治疗,而重在休养与营养补充。而失业、工伤等风险带来的收入损失,一般与生理活动无关,大多是社会因素造成的。生育引起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又与年老带来的劳动能力丧失同,不是劳动收入的长期断绝,而是收入的短暂性中断。

(2)生育保险费用的性质,不仅是为了维护妇女劳动者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而且对于实现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数量的合理性和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

(3)生育保险对象仅包括已婚女性劳动者。也就是说,只有已婚女性劳动者才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然,这不排除她们的子女、配偶也分享一定的待遇。这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妇女和婴幼儿的保护对家庭的关照。生育保险以参加社会劳动的妇女劳动者原来的收入水平为标准,对妇女劳动者因生育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帮助。

(4)生育保险在我国只适用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妇女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妇女劳动者的生育、非婚妇女劳动者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能规定的生育,不能享受生育妇女社会保险待遇。这就是说,生育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分配制度,它要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约束。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非法生育一律不能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应享受”的原则。由于孕妇在临产他娩前的一段时间,已经行动不便,不宜工作,分娩以后,也要一段时间恢复身体健康和照顾婴儿,所以女儿职工的产假包括产前和产后两个阶段,孕妇可自愿决定产假是产前产后混合使用还是全部用于产后。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产妇和婴儿健康,达到生育保险的目的。

(6)其待遇水平一般均高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不仅仅为了弥补妇女劳动者的收入损失,也是保障国家所需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所绝对需要的。生育活动到社会保障,意味着不仅保障了妇女劳动者本人健康的恢复和增强,还保障了劳动力后备的增强。可以说,生育保险所保障的,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力扩大再生产,超过失业、疾病社会保险对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保障意义。这是生育保险待遇要高于其他险种的原因。

3、试述社会福利与工资的主要区别。

答:第一,社会福利的刚性不象工资那样强,有可能降低标准甚至被削减,工资一般不会被降低标准,更不会被取消。第二,有些社会福利项目,作为劳动者的收入,往往附加一些条件,如房贴、奖学金等等。第三,社会福利费不是掌握在劳动者手里,而是主要掌握在政府手里,后者把福利开支作为对劳动者的一种控制手段。第四,工资随物价上涨而定期调整,社会福利的支了就不能这样。对企业主、对西方国家的政权机构来说,宁愿更多地社会福利来改善劳动者生活,原因就在于社会福利的弹性大,有些福利项目涉及面不大,便于控制。因此,在西方国家劳动者收入中,来自工资的部分上升慢,来自福利的部分上升迅速。

4、试述社会福利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答:社会福利与工资、社会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联系是,三者都是满足职工生活需要的,三者均属于必要劳动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范畴。这种联系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险是对按劳分配的工资的替代,社会福利是对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补充。其区别是,工资是按劳分配的基本报酬形式,工资依据个人的劳动贡献并因人而异,工资收入完全由职工个人支配使用。社会保险则是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劳动岗位的条件下,按照物质帮助原则所给予的生活保障,而社会福利则普遍实施,往往与个人劳动贡献没有直接的联系,公民享受社会福利措施和服务,是免费或低费优惠的,相当于一项额外收益。

5、试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是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应付风险,以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但二者在性质、对象、实施方式、建立依据、保障水平、保费来源、经营主体和经营目的等方面均不同。(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是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令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3)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关系以法律为依据;商业保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依据保险合同。(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和保障水平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特定需要。(5)实施对象不同。社会保险主要采取强制方式实施,属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采用自愿原则。(6)保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的保费由劳动者、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商业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负担。(7)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8)经营目的不同。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确保社会安定、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商业保险以赢利为目的。

6、试述社会保障的主要特征。

答: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律强制性。社会保障是遵循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实施的,即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国家立法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社会保障的实施又是法律强制实行的,凡符合参加社会保障条件的,无论是否愿意,都得依法参加,并交纳保费;凡属于社会保障的对象都享有得到保障金的权利。(2)对象社会性。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的对象在总体上具有普遍性。尽管每项保障内容有一定的特定性,如社会救助范围有限、社会优抚有特定阶层、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社会福利涵盖全体公民,但都是面对全社会的,具有社会性。社会保障是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对象是社会化的,其发放对象也是社会化的。(3)福利性。社会保障的各环节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不仅无偿地对被保障人给予资金给付,而且提供社会服务。而保障的个人一般不直接支付全部保障费用,由实施的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筹集经费,实施社会保障时不能营利。(4)经济保障性。即社

会保障的各组成部分从不同方面使不同层次的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基本生活或全体公民的生活得到普遍改善,通过保障公民的经济稳定达到保障社会稳定的目的。(5)机会公平性。公平分配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障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收入高的多缴费,收入低者少缴费,同时收入高的家庭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低,收入低的家庭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高,从而促进公平分配。(6)收支互济性。社会保障具有统筹共储、互助互济的特点,即通过制度的形式向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障费,以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7)待遇差别性。社会保障强调享受待遇机会均等,但不同公民因收入水平不同、受保障项目不同,因而享受社会保障的标准也不同,这正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

7、试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答: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改变目前失业保险不合理的使用结构,充实保险基金;确定合理的保险给付标准;合理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失业救济与就业培训紧密结合,促进人员再就业。

8、试述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答:(1)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2)加快建立健全地方社会保障管理体系。(3)理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管理关系。(4)加快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的建设。(5)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建设,依法实施管理。(6)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答题要点)

9、试述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区别。

答:(1)保障对象不同。社会保险以特定范围内的人为保障对象;社会福利的保障对象是包括社会劳动者在内的社会全体成员。(2)保障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社会福利的保障标准是为了提高公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主要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发展和享受需要。(3)资金来源不同。社会福利的资金由社会筹集、单位筹集和财政拨款,不要求受益人尽交费义务;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劳动者个人、单位和政府三方面。

(4)分配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基金的分配原则强调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原则,被保险人享受的保险待遇与所交的保费相关;社会福利的待遇则一般采用平均分配原则,不考虑受益人对社会福利的贡献,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目标。(5)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一般是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社会福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或社会团体单位。(6)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尽相同。社会保障提供的主要是货币;社会福利提供的主要是服务及服务设施。

10、试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答:其改革的基本目标为: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企业平等竞争、劳动力合理流动和维护社会安定的覆盖全社会失业保险制度。具体为:(1)扩大失业保险范围;(2)改变目前失业保险基金不合理的使用结构;(3)充实失业保险基金;(4)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结构标准;(5)合理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6)失业救济与就业培训紧密结合,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7)建立负责全国失业管理的专门机构。(答题要点)

11、试论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答:(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解除劳动义务的原则。(2)切实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3)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答题要点)

12、试论改革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政事分离;(3)权、责、利相结合;(4)统筹兼职,突出重点,加强和完善基金管理;(5)应以完善法制体系建设为先导。(答案要点,详见教材303页)

13、试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答:与商业保险相比社会保险:(1)保费与给付不成比例。(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3)风险分类较粗略。(4)保险费负担较轻。(5)被保险人不需负担全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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