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_中国社会保障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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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文法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2011
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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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况
1982年我国在国家“七五”计划中提出将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和完善,诸如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等重要项目也被包括进来。90年代后期建立了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及社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制度,并进一步推进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障等制度的完善,逐渐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制,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
我国在未完全实现现代化的情况下过早地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速度比较快,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达到了西方国家三﹑四十年甚至半个世纪才达到的老龄化阶段。1999年2月20日,我国正式进入老年型社会,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和推广,“四老一小”家庭逐渐增多,预计到205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将比世界更为严重。
(二)农民工保障难问题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0%,虽然在近几年来,农民工大量注入城镇,这一方向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农民工群体,但还有占总人口的2/3的农民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问题随着农民收入逐年下降也变的日益突出。
(三)多元化就业格局的严峻挑战
我国在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供求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实行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面对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加剧的大环境,我国的就业格局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结果就业双向选择,人员流动加速,供求矛盾凸现,失业问题已称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常态”,从而给我国的社会保障带来压力。
(四)社会保障法规尚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很多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问题时的应急产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例如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国企改革,面临破产、职工安置等现实问题使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破产兼并举步艰难时,才开始考虑到是失业保险立法的时机;抗洪救灾时遇到救灾无秩序问题时,才感到缺少救灾立法等等,立法行动总是落后在经济发展的后面,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由于社会保障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争仪案件的处理,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三、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坚持统账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下,针对现阶段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有些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县级统筹的现实,要逐步从这种低层次统筹迈向更高目标,要依法建立健全省级调济基金、完善市级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最后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部分的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基本制度要实行统一的现收现付的国民养老金制度,覆盖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非正规就业人员、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由国家强制实施。同时,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强制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并鼓励其他单位自愿参加,以对国民养老金进行补充。国家还应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保自愿性的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个人养老保障水平。
(二)建立适应新的就业格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适应就业格局的多元化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首先,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把非正规就业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内,转变单纯以正规就业人群作为社会保障主要对象和社会保障必须依托用人单位的传统观念。同时,由于非正规就业者缴费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保障水平要做出适度合理的调整,实行低标准准入,制定多层次的缴费标准,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使大多数非正规就业者能切实可行地得到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机构应设置个人服务窗口,简化个人参保程序,使跟人参保者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障关系更加省时快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最后,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贫富差距较大,因此要针对不同地区的保障需求,完善保障体系,使各类保障能最大限度低满足各类人群的不同需求层次。以医疗保险为例,有些地区对收入水平低、退休人员比例高的企业参加医疗保险有顾虑,怕基金承受不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功能就是均衡企业负担,化解职工疾病风险,不应当嫌贫爱富,企业凡是有参保意愿、有缴费能力的都应允许立即参保,而对长期停产﹑半停产﹑没有缴费能力的企业,各级政府也应尽可能解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法律﹑法规
我们要把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抓紧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目前,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社会保障的核心法律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尽快制定颁布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同时,由国务院尽快制定和颁布与该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条例,以保证社会保险工作有法可依。
(四)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要尽快实现国有职工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这是基于下岗职工现象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这一政策的终结而逐步消失而提出的,它是当前正在推进的工作,也是近年内必须完成好的保障改革任务。
四、实现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目标的几项相关工作
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相关工作:
1、多渠道壮大社会保障基金。
一是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继续推行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减持国有股收入等方式,来充实社会保险基金;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积极缴纳社会保险费;扩大
彩票发行规模,使彩票收入成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一项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捐赠的积极性,促进民间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是建立经常性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的建设力度,继续完善现有的财政投入制度,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特别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必须保持必要的投入力度。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管理是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强化预算约束,要在社会保障预算没有建立之前,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在具体预算编制上,单独编制预算;在公共预算发生赤字时,不能动用社会保障基金弥补;在社会保障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通过调整基金收缴比率和支出水平来解决。
2、建立集中协调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是成立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协调与社会保障有关的部门的工作,对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进行决策,按政策规定审核确认社会保障对象的资格及其待遇标准,并承担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四个机构:一是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四者统一的社保局;二是设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两者统一的劳动局;三是设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三者统一的民政局;四是设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局。四个机构都对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领导
二是依法设立具有法律人格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要按照社会保障行政性与事业性分开的原则,负责基金的收缴、管理、支付、保值与增值。所有的社保资金由统一的资金机构负责收缴;统一收缴后的社保资金,再按各保险项目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别管理;社保资金的具体支付可委托银行操作,而支付标准、对象则由社保操作机构确定;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还要负责研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营运的方法和渠道,研究投资风险、收益和回报率,以实现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三是建立确保基金安全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主要有行政监管体系、法律监管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三种形式。行政监管体系不仅有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管,还有横向相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对基金运行过程的监管;法律监管体系对社会保障各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做出统一的规定,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资运营机构、受益对象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同时,在预算、税收、审计、会计等相关法律中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规定;社会监督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全体公民的民主监督。
3、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第一,在中国宪法里明确写入“国家建立健全同社会保障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世界上大约有70%的国家宪法中包含了社会保障。中国能够把这点写到宪法中去,既能表明国家建立这个制度的目标、方向和决心,也能很好地推进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第二,加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社会保障法》是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其重要性勿庸置疑,应加快立法步伐;同时,要抓紧制订《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全面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为完善制度和依法管理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第三,加强有关社会保障的各种法律的宣传,严格监察、执法,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4.发挥商业保险在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异曲同工之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都是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商业保险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补充作用。它通过保险制度的安排,应用大数法则和概率原理,集合多数经济单位,建立雄厚的保险基金,对约定的灾害事故或意外损失给予经济补偿,从而起到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作用;它通过资金融通、资金运用等手段,达到资金升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强化保险社会保障功能;它通过社会管理功能,参与到社会安全管理、社会救助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环节,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因此,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
总之,如何建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这将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再一次腾飞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