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与基督教的交会点_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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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与基督教的交会点

作者-庄祖鲲

基督教自利马窦来华起算,已有四百年之久。如以文化更新的“启、承、转、合”四个阶段 而言,目前应属“承”到“转”的阶段。因此,寻找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会通的交会点,应属现阶段首要的工作。基督教思想与中国文化在许多问题上,的确有十分不同的看法,但异中有同,不是完全没有交会点。而有关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对话与沟通,刘述先、杜维明、赵敦华、梁燕城等许多当代海内外的学者,都曾从不同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但不约而同地,他们都强调两个最重要的课题:一个是有关于“人性论”,另一个则有关于“宇宙论”。(一)人性论

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的思想,对人性有一种乐观的态度,所以刘述先认为儒家是在 传布一种“现世的福音”。[46]王峙军在《比较人论》一书中,曾详细分析中国人性论的发展。[47]并指出孟子的“性善”之说,后来如何成为儒家思想以及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甚至连佛教进入中国后,也不得不与“性善”之说有所妥协或调适,于是产生了所谓“众生皆有佛性”的“心性论”。正如本书第一章第三节所指出的,这种佛教的“心性论”固然是中国佛教的核心思想,却非常可能并非原始印度佛教的思想,而是佛教为了因应中国“性善”的思想,乃以颇具创意的方式,所自创的新观念。所以,自隋唐时期中国佛教提出“心性论”之后,佛教在中国就更普遍地被中国人所接受,后来甚至有释儒道“三教同源”的说法。但是也正因佛教的附和,“性善”的人性论,在中国被大大地强化了。然而,韦政通认为,这种“人性本善”的观点,特别与基督教比起来,对生命的体会毋宁说是肤浅的。[48]因为儒家对现实人生的种种罪恶,始终未能有较深刻的剖析。因此,这种儒家“性善”的道德思想,对生活安适、痛苦较少的人,比较适合而有效;对生活变动幅度大,且也有深刻痛苦经验的人,就显得无力。连当代佛教大师圣严都慨叹说,佛教似乎都是在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才大行其道,人们似乎把禅修视为烦忙人生里的“清凉剂”而已!

韦政通还指出,中国以往两千多年来的传统社会变动性不大,儒家因缺乏社会变动的刺激,多“知常”而不“知变”,能“应常”而不能“应变”。[49]因此他不能不问:在这个复杂多变、焦虑不安的现代社会,这种传统的“性善”道德信念,是否还能足够应付?我们还可进一步追问:对经历过十年*浩劫的人,“人性本善”的论调,能否解释这空前的人间悲剧是如何发生的?

相对的,基督教则强调“原罪论”。这使得笃信“性善”的许多中国人,下意识地排斥基督 教。但是当人类历经二次大战期间,德国人屠杀六百万犹太人,和日本人的南京大屠杀,以及*十年浩劫的悲剧之后,“原罪”的概念可帮助我们认识人类罪恶的真相。因此,卓新平指出,现今大陆文坛“忏悔文学”的出现,文化界“忏悔意识”的萌生,对中国社会是一大奇迹。[50] 然而这正代表中国人经由痛苦的心路历程,开始对人性有一种新的、深入的领悟与体认。可是许多当代学人对“原罪论”仍有不少误解,需要略加说明。首先,基督教的“原罪论” 并不等同于荀子的“性恶说”。因为基督教一方面强调所有人类陷溺罪中无法自救的事实,但又同时肯定人类原来是依据神公义和慈爱的形像而造。前者似乎接近“性恶说”,而后者又类似“性善说”。梁燕城曾指出,孟子的“性善”是指人的心性本体,也就是人的“应然层次”;反之,荀子的“性恶”是指人的具体本性,也就是“实然层次”。[51]如依此分析,则儒家所见基本上与基督教所见略同。因此,在我看来,基督教对于“人性本善”抑“人性本恶”之争的看法是:“人性本来“知”善;人性亦本会“行”恶。”[52] 其次,基督教所强调的“罪”(Sin),并非作奸犯科的“罪行”(Crime),而是偏离神完美形 像的“罪性”(SinfulNature)。因为,基督教的“罪”在希伯来文与希腊文中,均指“射不中的”之意。换句话说,“罪”在圣经中,是指人没有达到作“人”应有的标准,而这标准正是神自己。所以圣经《罗马书》3章23节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这种观念与儒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看法也很接近。这“圣贤”也就是基督教所说的“像神之人”(GodlyMan)。

在这样新的理解下,“原罪论”不但不会成为中国人接触基督教的“绊脚石”,反而应该会 成为基督教与中国文化新的交会点。不仅如此,这种对罪的深刻体认,还能够产生高度的“自省精神”和“忏悔意识”,从而达到获取真正的自由与生命的更新。当然,“忏悔意识”是近来刘再复常常谈到的主题,许多在过去政治运动中,曾被迫作自我批判或自我检察的人,可能对“忏悔意识”有点反感。但是正如杜维明所提醒的,“忏悔意识”与政治上的“自我批判”是两码子事,不可混为一谈。[53] 东亚儒家传统中,“忏悔意识”较薄弱的明证之一是:日本在二次大战结束后五十年,仍不 肯承认他们在南京大屠杀的恶行,对肆意侵略中国,也无丝毫的悔意。德国则早已三番四次地向各国表明认罪的诚意,这与日本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日本在经济上的成就,一向被归功于儒家伦理的影响,但是他们对军国主义上的罪行,却了无悔意。这是否提醒我们,儒家伦理有一些“盲点”和缺陷?

因此,刘述先固然不同意“儒家思想对人性有肤浅的乐观主义”的看法,但他也认为,儒家 思想需要通过基督教对人性不同视域的刺激,发掘出儒家传统内部对人性黑暗面的照察,并加以进一步的扩大,才能够对于现代人所面对的情况有所把握,而予以有效的“对治”。[54] 所以,对“人性论”的再思考,将是未来中国文化脱胎换骨的一个新起点。而在这方面,基 督教的“原罪观”与“忏悔意识”,将对中国文化提供对人性极有深度的观察,作为新的转化点。重要的是,在中国文化中,也并非没有类似的体会。若能不怀成见地重新检视,不难促成中国文化的再造。(二)宇宙论

宇宙论所牵涉到的重要问题包括神是否存在、创造以及“超越观”等重要的问题。其中“超 越观”对现代社会的人生观影响最大,在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会通的历史上,也是冲突最大、争议最多的问题,因此特别需要详细地讨论。

如众所周知,中国文化一向比较强调用“内在超越”的途径来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因 为中国人喜欢强调,无论是儒家的“天”,或是道家的“道”,或是佛教的“佛性”,都内在于吾人的生命之中,不假外求。至于修养的方式,儒家提倡先“内圣”然后“外王”的方式,认为“人人可以成为尧舜”;佛教则强调用“明心见性”之法,认为“人人可以成佛”;道家则以“观照内心”之法,最终达到“人人可以成仙”的目的。因此,三教都是提倡一种“自力拯救”式的宗教,其细节虽有差异,大体上却是极为相似的。

但基督教却与儒释道三教大相径庭,强调“外在超越”或“纯粹的超越__”。[55]因为基督教认为,创造世界的神本身不属于这个世界,如依存在主义神学家巴特(KarlBarth)的说法,神是“绝对的他在”(WhollyOther)。因此,神乃是超越我们知见的范围,而且祂是用“启示”的方式向世人沟通。人能够“感受”(Apprehend)到神的存在及作为,却不能全然“掌握”(Comprehend)神的心意。而且人陷溺于罪恶的势力之下,是无法“自救”的,只有藉助于外在之神的救赎,这是纯然“他力”式的拯救观。

所以乍看之下,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几乎是互不兼容、彼此对立的两种思想体系。前者寻 求外力的拯救,后者却认为靠自力就可以成圣。基督教强调神是至大、至上的,是存在于人心之外的;但朱熹则谓:“天道无外,此心之理亦无外。”;唐代禅师马祖道一也主张“心外无佛,自心是佛,佛外无心。”基督教重视神的“启示”,儒家和佛教则看重人的“领悟”。凡此种种,两者似乎难有会通之道。牟宗三甚至认为,基督教若不改为“自力教”,就永远无法在中国立足。

其实若仔细观察,在“超越论”方面,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之间,也并非没有交会之处,只是 需要下功夫去正确地了解基督教的精意,同时对中国传统思想有较深刻的反省,才能看出其交会点。依我个人的看法,将基督教和儒道释三教放在对立面,再予以评比、对照,固然简易清晰,但并不完全恰当。但是由于许多当代中国学者对基督教了解并不深,尤其缺乏个人“第一手”的宗教体验,难免在看基督教时会有“人云亦云”或“见树不见林”之憾。事实上,基督教真理的特色之一,就是它的“二律背反性”(Paradox,或称“吊诡性”)。换句话说,基督教的许多观点,往往是以“似非实是”、“似反实正”的表达方式来叙述。未深入了解的人,就常常只知其“表”,不知其“里”,以致于严重误解了基督教。兹略举数例,便可理解。

譬如很多人说基督教有“他世”情怀,儒家却肯定“现世”。其实基督教没有佛教“轮回转 世”的观念,却强调“仅此一生”,因此基督徒特别重视在有生之年,如何善用自己的光阴、钱财在济世助人的事上。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光,是世上的盐。”[56]离世前他又曾对神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罪恶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怎样差他们到世上。”[57]当然基督教也的确强调“来世”的赏罚,但“来世”的赏罚却是以“今世”的贡献为基准的。因此耶稣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58] 所以,强调“来世”情怀的基督教,在社会改革、慈善救济、捐资兴学上的贡献,比一般社 会大众高出许多,这是有目共睹的。反倒是肯定“现世”精神的儒家,正如韦政通指出的,却逐渐失去了救世的热情,不是存着“学而优则仕”的私心,就是受佛道两教的渗透,逐渐转为“出世”了。[59]这是“二律背反”的例子之一。

另外一个例子是:有人说基督教否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因为耶稣曾说:“若有人跟从我,就 当“舍己”(原文也可译为“否定自我”),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60]这与现代心理学强调的“自我肯定”,或德国哲学家尼采倡导的“自我超越”,或儒家的“自我修养”,或佛教的“自我参悟”,岂不是背道而驰?

其实基督教的“自我否定”,乃是“先破再立”的意思,没有“大破”,如何能“大立”? 这也是“先舍再得”的概念,先舍了旧的“老我”,才会得回一个崭新的“新我”。一个完全“舍己”、“无我”的基督徒,耶稣的许诺是:“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他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61] 因此,强调要“舍己”、“自我否定”的基督教,最终所追求的人生目标,其实却是达到儒 家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换句话说,基督教与儒家,人生目标是一致的,只是途径却迥然有别。基督教是由人的“否定自我”入门,然后才逐步达到对自己新身份、新地位的“再肯定”,藉此而“超越”原先的自我。

相反地,今天心理学的误用,造成了无数因“自我催眠”而沾沾自喜的肤浅小人。尼采在发 现自己并非“超人”之后,郁郁寡欢地在精神病院中渡过余生。韦政通也批评儒家把修养工夫,看得太轻易了,以致于道德实践流于虚玄。[62]这是另一个基督教以“迂回方式”,表达一个“背律二反”真理的实例。

若从这种“背律二反”的特征去看基督教,我们就可了解,基督教乃是以“外在超越”的方 法,来使人脱胎换骨得到生命的“更新”;再由这新生命来进行“内在超越”的“成圣”工作。还有,神既是“绝对的他在”,但同时,祂又与信徒“互为临在”(MutualDwelling),正如耶稣常对门徒们说的:“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63]不单如此,基督教认为“死”是通往“生”的必经之路,因为种子如果不被“埋藏”在土里,焉能开花结实?同理,人若不肯__“埋葬”自己的野心或私心,也无法得到另一层次的丰盛新生命。[64]通过这样来理解基督教,就可以找到许多可以与中国文化会通之处,甚至可以找到对治中国传统文化弊病之道。刘述先也注意到这一点,他指出,儒家思想后来发展的结果是,人之无穷扩大,甚至到了一个地步,跟本见不到“天”了。[65]所以他认为儒家思想也应凸显出“天”的超越性,不可任其塌陷下去。基督教强调“纯粹的超越”,正可以提醒儒家不要听任“天”的超越性失坠。[66]他还指出,基督教排斥“偶像崇拜”是有深刻含意的,因为有限固然可以通于无限,并不意味着有限可以等同于无限,更不可将真正的无限,用有限来“形相化”的。

余英时也说,在西方,基督教“外在超越”的价值系统,不仅没有因为现代化而崩溃,而且正是现代化一个极重要的精神泉源[67]。卓新平还进一步指出,基督教“超越观”可以提醒人们,在建立“法治”的社会时,需要有一种超俗、绝对的价值观来作对比、参照,使得这些法律、制度、组织得以不断调整、修改和完善[68]。也就是说,这些学者以及汤一介都认为,基督教所强调的“外在超越”,不仅不是个文化会通的“障碍”,反而可以藉此补足中国传统文化过份强调“内在超越”的缺欠。因此“超越观”是会通的交会点,也将是未来中国文化的转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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