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T相关程序_e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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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急示位发射机(ELT)编码信息变更上报程序
编号:P-03-2
目的为规范ELT编码信息变更的上报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确保能符合局方和南航上报要求。适用范围
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生产管理室、质量管理室 3 职责
3.1 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负责报告单填写。
3.2 质量管理室负责报告单上报并管理整个ELT编码变更报告工作。
3.3 生产管理室负责报告单上传。程序
4.1 南航机务系统ELT编码变更报告责任人
4.1.1 质量管理室主管为ELT编码变更报告责任人,负责总体协调解决本单
位的所有ELT编码变更报告的管理工作,并取得授权操作TDMS单机档案管理网页的原始技术档案模块。
南航机务系统ELT编码变更报告责任人发生变更时,质量管理室负责填写《南航机务系统ELT编码变更信息报告责任人申报表》并向南航机务工程部适航部门报告。4.1.24.2 ELT编码变更信息收集
4.2.1 本程序涉及ELT包括固定式ELT和便携式ELT,固定式ELT更换一
般不会改变编码,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编码改变时,需要参照该程序执行。
便携式ELT更换时会导致ELT编码变更,需要参照该程序执行。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电子员因为任何原因更换ELT后,必须当日填写《民用航空器应急示位发射机(ELT)406MHz 编码变更报告单》,发送到质量管理室主管邮箱。
为确保质量管理室在ELT编码变更信息后的下一个法定工作日内上报,工作者同时编辑“B-XXXX飞机ELT编码变更”短信通知质量管理室主管。
飞机C检时ELT编码变更信息由监修人员负责当日填写《民用航空器应急示位发射机(ELT)406MHz 编码变更报告单》,发送到质量管理室主管邮箱并短信通知质量管理室主管。
质量管理室下发工卡更换ELT时需注明要求工作者填报《民用航空器4.2.2 4.2.3 4.2.4 4.2.5 4.2.6
应急示位发射机(ELT)406MHz 编码变更报告单》并报告质量管理室主管。
4.2.7 质量管理室ELT附件监控员负责向质量管理室主管及时报告ELT更换
信息。
4.3 ELT编码信息变更上报
4.3.1 质量管理室收到报告单核实内容后,加盖维修单位公章,并于该ELT
编码变更后的下一个法定工作日内(以相关工卡工作者签署日期开始计算),以传真形式上报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核实对方已收到。
(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佟妍,联系电话:010-64092664,传真:010-64092644。)
4.4 ELT编码信息变更上传
4.4.1 在机载ELT编码变更后的2个工作日内,质量管理室负责将该报告交
生产管理室,生产管理室负责将该报告扫描上传至TDMS单机档案管理网页,具体上传路径为:TDMS单机档案管理网页原始技术档案上传原始技术档案ELT编码变更报告单。
质量管理室负责监督ELT编码信息变更上传情况并对所有飞机ELT编码进行汇总控制。4.4.相关文件(参考文件、引用标准、表格、标牌)
5.1 南航股机发[2010]106号文件《关于转发民航局
射机管理规定>的通知》
5.2 南航质量通告(第5号)《关于及时上报ELT编码变更信息的通告》
5.3 《民用航空机载应急示位发射机管理规定》
5.4 南航机务系统ELT编码变更信息报告责任人申报表
5.5 《民用航空器应急示位发射机(ELT)406编码变更报告单》记录(负责保存单位、保存时间)
6.1 《民用航空器应急示位发射机(ELT)406编码变更报告单》由质量管理室
统一永久保存。
1.2 应急示位发射机(ELT)管理程序
编号:P-03-2
目的为加强ELT管理,明确各单位职责,确保能符合局方和南航相关规定要求。2 适用范围
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生产管理室、质量管理室、安全管理室职责
3.1 生产管理室负责在进行ELT测试前预先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报告。
3.2 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必须根据《民用航空机载应急示
位发射机管理规定》要求进行ELT相关操作。
3.3 质量管理室负责填写误发射调查报告并向机务工程部报告。
3.4 安全管理室负责向公司运安技部报告,公司运安技部负责向局方和空管等
相关单位报告。程序
4.1 ELT信号发射测试管理
4.1.1 根据《关于保护航空遇险和安全通信频率的通知(总局无办函[2005]12
2号)》及《民用航空机载应急示位发射机管理规定》要求,生产管理室根据工作安排,在进行ELT测试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填写《机载应急示位发射机测试报告表》,向所在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报告加盖维修厂公章,扫描后发送到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无委办:联系人:谢勇 手机:***邮箱: guangxicns@atmb.orgTEX/FAX:2845847/5608)
生产管理室负责与桂林机场相关单位协调,或委托南宁航线车间与南宁机场相关单位协调,获取航线通告后通知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进行ELT测试。
桂林航线车间、南宁航线车间、定检车间在得到生产管理室的通知后,进行ELT测试前,须先在试验频率上进行收听,确认在没有遇险信号传输的情况下再进行试验。每次测试只能在每小时开始的5分钟内进行,且每次发送不超过10秒钟。4.1.2 4.1.34.2 ELT误发射管理
4.2.1 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维护手册程序与测试要求对ELT设备进行维护,特别注意手册与设备的适用性。若在ELT设备附近区域进行维护操作时,应做好警示标志设置,加设保护装置等预防性措施。
进行ELT发射测试工作时当班车间主任要指定检验员进行监督检查,4.2.2确定完成该项工作后盖上保护装置。
4.2.3
4.2.4 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机载应急示位发射机发生误发射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误发射责任单位负责12小时内向质量管理室书面报告ELT误发射情
况,内容至少包括涉及误发射的机型/注册号、ELT设备的型号/件号/序列号/编码、触发时间/地点/原因以及纠正措施等。
质量管理室负责完成调查报告并24小时报告南航机务工程部适航管理室(020-86137523)。
因ELT误发射属于不安全事件,工作者应根据维修厂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由安全办经维修厂领导批准后立即报公司运安技部。公司运安技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桂林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电话:2845410)及所在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无委办:联系人:谢勇 手机:***邮箱: guangxicns@atmb.orgTEX/FAX:2845847/5608)4.2.5 4.2.6 4.2.6.14.3 ELT编码信息变更上报管理
4.3.1 见P-03-24《应急示位发射机(ELT)编码信息变更上报程序》
4.4 ELT培训
4.4.1质量管理室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ELT相关知识、规章和程序培训。相关文件(参考文件、引用标准、表格、标牌)
5.1 南航股机发[2010]106号文件《关于转发民航局
射机管理规定>的通知》
5.2 《民用航空机载应急示位发射机管理规定》
5.3 《关于保护航空遇险和安全通信频率的通知(总局无办函[2005]122号)》 6 记录
6.1 《机载应急示位发射机测试报告表》
6.2 ELT误发射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