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惩治腐败新举措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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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惩治腐败新举措:高位推动 上下联动 协调推动

谢声海

2012年,大余县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保持工作连续性,坚持工作的开创性,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拓展源头防腐领域,着力构建了具有大余特色的惩防体系,为推动大余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惩防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县委常委会经常听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分析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惩防体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了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今年以来,先后6次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进行了批示,4次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对2件反腐倡廉重要案件进行了督办,亲自上廉政党课1次;主持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与分管的业务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明确工作思路,统筹纵深推进。我县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按照“系统化设计、项目化实施、常态化推进”的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开展。在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明确了今年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并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细化,确定了21个主要牵头和63个责任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通过一年的努力,创新体制机制,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初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特色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格局。

(三)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责任落实。县纪委作为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能机构,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点内容抓好落实。建立了“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县各级党委的反腐倡廉责任主体意识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普遍强化,抓惩防体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较好落实。

二、惩防并举、改革创新,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和纠风等六大要素,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实践创新,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崇廉尚廉氛围更加浓厚。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举办了第三期领导干部配偶廉政建设培训班,全县350名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参加了培训;推荐了张熙大、肖冰参加市“十大人民公仆”、“十佳廉内助”评选;举办了大余县首届廉政书画展,选送17幅作品参加全市廉政书画展览活动;积极参加市廉政文化活动,选送了一名选手参加了全市廉政电视演讲竞赛;开展廉政读书活动,推荐了《中国信念》等7篇优秀廉文和7册廉政书,120个单位一把手撰写了廉政读书心得体会;组织新城镇、水利局等11个单位开展勤政廉政访谈活动;在南安中学、新城镇王屋岭村等单位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深入开展“学规定、守廉洁、树清风”主题教育,共发放《〈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简明辅导读本》460本,张贴《规定》宣传挂图136套。各乡镇通过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搞好一次大型宣传、举办一次专题培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知识测试、进行一次对照检查等“六个一”活动,促使农村基层干部准确领会把握《规定》提出的“41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全县共开展专题学习300余次,119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180名基层站所负责人、161名村书记主任撰写了自查报告,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全部制定了整改方案。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两节期间,重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县直36个单位、3个乡镇落实“两节”期间严肃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有7名干部因公出国、14名干部就婚丧喜庆等事宜向县纪委报告,5人主动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3.31万元,3名干部受到诫勉谈话,1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开展了对领导干部执行工作调动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县33名县领导和120个单位和871名科级干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有6名领导干部主动归还原单位借款5万多元;对31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13名科级干部归还原单位借款12万余元。

(二)搭建平台,改革创新,源头防腐领域不断拓展。一是积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分部门逐项填写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编制流程图,形成了《大余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电子监察规则(试行)》,上报至省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办公室审核。二是打造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共享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共享平台,全面推行“项目信息电子标签”制度。上传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7827条,实现了从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三是全面建设县乡两级电子监察系统。投资64万元在全县1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与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对接,实现了县效能办、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各乡镇联网,同步监控,并实行了每日监控、实时记录。今年共下发监控记录通报12期。自从实施电子视频监察以来,我县网上审批系统运行更为高效,网上审批办件量达28471件,已办结28471件,办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公共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有序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完善了以“阳光决策、阳光用人、阳光工程、阳光支出、阳光监督”为重点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配套制度;对 “一网一廊一册一屏一中心”五大公开平台进行了日常维护、更新,并明确了责任主体。今年以来,新出台配套制度12项,上传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息256条。二是扎实推进乡镇和权重部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探索“科学分权、全程控权、公开亮权”的工作模式,在发改委、财政局等10个权重部门和11个乡镇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10个试点单位共厘清职权584项;11个乡镇对本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权力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三是继续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全市率先推行提醒卡、质询卡和警诫卡“三卡”预警处置机制,在县矿管局、地税局试行廉能风险保证金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多位一体的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公开,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覆盖面。今年来,我县326个基层党组织建立了党务公开栏,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了公开。县级已公开各类党务信息812条,收集群众建议意见128条。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赣南(大余)苏区振兴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一是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全县今年2302户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逐一上户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看土坯房改造现场,征求左邻右舍的意见,核实改造对象是否符合改造范围、是否符合改造对象条件、改造对象基本信息是否公示、是否存在一户多宅、是否存在回流现象等违规行为。督促乡镇对89户不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进行了更换。二是围绕全县“三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监察日志”制,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对全县 “三送”活动全覆盖常态化、102个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56次,下发各类专项督查通报24期,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7条。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检查施工企业3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更换项目、五大员未常驻现场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三是围绕重点民生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家电下乡”、农机购置补贴、城乡低保等3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联合县公安局对34户家电经销商骗取家电下乡补贴247万元进行了查处。

(五)创新机制,综合治理,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更加深入。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制定了有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主体的作风建设模范区活动方案;开办创建业务培训、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浓厚了活动氛围,创建活动得到了整体推进。二是重视督促检查。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3次,对各单位每阶段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督导,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抓好落实,采取定期督查与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组织开展干部作风明察暗访13次,下发督查通报13期。实行干部作风“黄牌警示”制度,对存在问题的20个单位发出了黄牌警示22张。三是强化效能监察。组织76个单位“一把手”走上荧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 86个,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4条,督促整改问题16个;今年来各监测点开展监测10958次,下发整改督办函23份。四是严格效能问责。今年共受理效能投诉63起,办结63起,办结率100%;全县有25个单位因会风会纪、有效投诉等问题被通报批评,有15人次因作风效能问题被责任追究。

(六)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更加健全。开展教育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发现的代收保险费、征订教辅资料不规范等问题,责成学校整改,责令有关学校退回违规收费22.08万元,给予免职处理1人;扎实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大余县“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监管规则》,全县15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在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中乱作为、不作为的突出问题。全县82个行业协会、22个市场中介组织经营管理行为逐步规范;抓好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和收费行为;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纠正浮江乡园坑村民私自设卡乱收费行为1起。

(七)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查办案件效果更加明显。

通过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受理程序,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基础工作。注重从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故调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注意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纪工委牵头、乡镇纪委参与、县纪委加强指导”的办案新模式,创新办案方法,把案件检查贯穿到纠风、效能建设、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提高成案率。强化案件审理工作,继续实行“乡案县协审”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今年,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55件(次),其中初核37件,立案19件20人,审结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

三、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为惩防体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成立了惩防体系建设专门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县委成立了大余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县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县纪委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担任主任的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惩防体系建设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职,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协调督查机制。明确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将惩防体系的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把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建立了牵头、协办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负责与各协办单位进行联系和协调,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落实成效。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负责对所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纪委加强了组织协调,一年内开展了3次专项督查工作,促进了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三)完善了惩防体系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惩防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健康顺利发展。建立考评结果通报和媒体公布制度,将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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