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_社会工作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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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解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对于加深对社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以下将介绍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的发展过程及其特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工作进行简要分析。
1、西方社会工作产生的历史背景
(1)资产阶级工业革命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不仅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而且也是它的矛盾明显暴露的时期。这个时期始于英国(18世纪60年代)、相继于法国、德国等西欧主要国家(19世纪30年代)的工业革命,一方面促进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日益加速的工业化、城市化也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并对这些国家的社会结构带来了巨大冲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创造出巨大的生产力,但同时,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也对这些国家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产生了深刻的破坏性的影响。这表现在:第一,整个社会被划分为两大阶级即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阶级的两极分化也是财富和贫困、特权和无权向两极的积累,这使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日益尖锐地对立起来。第二,资本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打破了封建时代的封闭的农村经济,也迫使农业劳动力转化为工业生产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大规模的社会流动破坏了农村的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第三,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及追求个人利益价值的蔓延冲击着以往的社会关系,它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为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利己主义得到充分扩张。第四,社会问题大量出现,在资本主义发展中,自由竞争使得竞争中的失败者沦为贫困、无助的一群。贫穷、饥饿、失业、堕落等充斥着社会。这些不期而遇的社会问题引起了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及社会人士的关注,并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以使社会摆脱病态,弱者免于痛苦。社会工作就是众多尝试中的一种。
(2)宗教改革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张扬。欧洲历史上的中世纪抬高神而贬低人,狂热的宗教意识使人的尊严受到损害,使人的发展受到压抑。以文艺复兴为先导的资产阶级思想革命,冲破了中世纪神学的黑暗统治,主张恢复古代世俗的思想文化,主张以人为中心。由此引发的欧洲宗教改革也恢复了人的尊严与价值。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进一步张扬了人道主义,主张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作为西方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与新的宗教伦理一起为后来兴起的慈善活动和广泛的助人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3)长期助人实践经验的积累。作为一种助人的活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弱势人群的帮扶,其实在世界各国自古有之。应该说,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诸多社会问题,人们总是采用在一定历史时期和特定条件下适用的方法去应对这些问题,然后人们不断探究更加有效、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可以说,现代社会工作是长期以来助人经验积累的结果。无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还是社会工作的方法都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总之,专业意义上的现代社会工作就是在迫切的社会现实需求、社会思潮的强烈影响和长期助人活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西方社会工作的实践
从欧美社会工作的发展来看,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1601)、德国汉堡制(1788)与爱尔伯福制(1852)、慈善组织会社(1869)、睦邻组织运动(1884)等都是早期为社会工作的产生提供了直接前提的重要实践。之后,西方各国又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并产
生了福利国家思潮。
(1)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1601年)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先行国,也是遭遇近现代社会问题最早的国家。1601年英女皇伊丽莎白一世颁布《济贫法》(Poor Law,史称旧济贫法)。其内容有如下几个要点:①规定每一教区每周应向地方征收济贫税。②规定贫民救济应由地方教区举办,每一教区设立监察员若干人,中央政府设立监督人员。③规定凡有工作能力的贫民必须参加劳动,不得行乞游荡,以工作换取救济(这可看做以工代赈的发端)。教区设贫民习艺所,配给原料及工具,强迫有劳动能力者从事生产。④对不能工作的贫民,如患病者、老人、残疾人,实行救济。对有家庭者给予家庭补助,使其回家从事生产(outdoor relief“院外救济”);对无家可归者设救济所收容救济,强迫他们在所内工作(indoor relief“院内救济”)。⑤规定人们对贫穷亲属负有救济的义务。教区即公共救济机构仅在贫民无法从其家人或亲属处获得帮助时,才给予救济。(李迎生,2010:37)
就与现代社会工作的关系而言,济贫法成为现代救济工作的开端,对专业社会工作影响很大。但也有不少严重缺陷:第一,可能养成贫民的依赖心理;第二,对贫民的自尊心注意不足;第三,干涉了贫民谋生的自由。
(2)德国的汉堡制(1788年)与爱尔伯福制(1852年)
德国也是工业革命开始较早的国家之一。为解决日益严重的贫民问题,1788年在汉堡市实施了由布希(Busch)教授起草的比较有特色的救济制度,史称“汉堡制”。它规定在该市设立中央办事处,综理全市救济业务。全市按救济需要设立若干区,每区设监察员一人,赈济员若干人。实施救济的原则是助人自助。其工作的内容或方式包括:①为失业者介绍工作;②将贫苦儿童送往职业学校习艺;③将患病者送往医院诊治;④对沿街乞讨者不予施舍,以取缔无业游民,使贫民不致依赖成习。(李迎生,2010:38)汉堡制使救济工作更趋组织化和科学化。虽然后来因城市人口增加太快,救济人员不足,趋于衰微,但在其施行的13年中,很有成效。
1852年德国的另一个小城市爱尔伯福市,也仿效汉堡制并加以改良,实施救济制度,史称“爱尔伯福制”。其具体内容为:①将全市划分为564段,每段约有居民300人,其间贫民不得超过4人。②每段设赈济员一人,由政府委派地方热心人士担任,为荣誉职。其工作有二:其一是发放赈济款。求助者必须与赈济员接洽。接案后,赈济员应首先赴求助者家庭做家境调查,经调查确实需要救济者方能给予帮助。救济实施后,每两星期再前往调查一次。发放赈济款依据法律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不许贫民养成依赖心理。其二是从事段内贫穷的预防工作,如介绍职业、训练与管理游民等。③全市每14段设一个赈济区,每区设监察员1人,领导区内各段赈济员,并由区内14段联合组成一个赈济委员会,由区监察员任主席,每两星期开会一次,讨论有关全区赈济工作。④全市设立由各区联合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由委员9人组成,作为全市最高救济机关,统一管理和支配全市济贫所、医院及院外救济事宜,每两星期开会一次。
总之,德国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的精神与做法,为以后各国探索公共扶助和社会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3)慈善组织会社(1869年)
针对英国当时济贫法实际效果的不尽如人意和不同目标的慈善组织的混乱与浪费,牧师索里(Reverend Henry Solly)参考汉堡制及爱尔伯福制的做法,于1869年在伦敦成立了第一个慈善组织会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致力于协调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各种慈善活动。慈善组织会社认为,个人应对其贫穷负责;接受公共救济将损害贫民的自尊心、进取心与道德观念,致使他们依赖救济为生。因此,会社主张贫民应尽其所能以维持其本人的生活,外来力量只在必要时才介入救济。其具体实施方法为:①成立一个中央管理与联系
机构,并将伦敦全市划分为若干区,每区成立一个分支机构,主持救济分配工作。②各区办理区内所有救济机构受理申请救济案件的总登记,另特设咨询部,供济贫法执行人员、各慈善组织及个别慈善家搜集有关申请救济者的材料,使不少同时向多个救济机构“求助”的职业乞丐暴露其真面目。③各区派员对所有申请案件进行个别详细调查,其涉及的项目包括申请人的各种社会环境,如住房、健康、教育及工资等。④提高救济款物配额,使之能够满足申请人的生活需要。
“慈善组织会社”在英国及美国影响很大,其实践对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有重要的贡献:第一,首创派友好访问员(friendly visitors)访问申请救济者,以了解其社会背景并确定应采取的措施。它强调依据调,按“个别化”处理。这种做法,促进了个案社会工作这一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产生。第二,促进各救济机构、慈善组织为解决社区问题,采取协调合作的步骤,也为社区组织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4)睦邻组织运动(1884年)
“睦邻组织运动”(the Social Settlement Movement,Settlements and Neiborhood Centers)也被称为“社区改造运动”,是1884年英国牧师巴湿特(Samuel A.Barnett)为纪念亡友汤因比(Arnold Toynbee)而发起的。汤因比是牛津大学经济学讲师,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为宣扬基督的博爱精神,消除人间不平,与贫民共同生活,并为他们服务。但汤氏不幸患肺病于1883年去世,年仅30岁。同为牛津大学毕业生的巴湿特,是东伦敦教区的牧师,在汤因比精神的感召下,发动当时就读牛津、剑桥大学的学生前往该区为贫民服务,与贫民同处,以便实际了解贫民生活情形,研拟对策。并于1884年在其教区建立了一个大学社区睦邻服务中心,取名“汤因比馆”(Toynbee Hall)。这实际上是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①设于贫民区,备有宿舍,所有工作人员与贫民共同生活。他们的口号是“工作者与工作对象相亲相爱”。②没有既定的工作计划,视居民实际需要而工作。③尽量发动当地人才,培养其自觉的互助合作精神,为社区服务。④社区睦邻中心不仅是服务中心,而且也是文化中心,向居民介绍本国及国外文化。
“睦邻组织运动”不仅成为英国社会改良运动的一种新潮流,而且引发了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的社区改造运动。其对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意义在于:第一,社会工作的目的在于谋求个人与社会生活的改善,工作方式应从个人与社会双方入手。第二,社会工作应随时依社区实际需要而开展,应发动、组织或配合社会力量开展工作。第三,社会工作应以整个社区为对象,以促进社区福利的全面改善为目的。第四,社会工作进行的方法,不仅可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而且应运用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组织工作等方法。
(5)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端于英国,形成于德国,齐全于美国。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专业社会工作的意义在于:第一,国家通过制定法案或政策,执行对社会福利的管理,使作为间接社会工作方法之一的社会工作行政开始登场。第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也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新的、比较规范的活动空间,并在这一过程中验证、提炼和发展具体的专业方法。
特别是后来“福利国家”的出现,社会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受到空前的重视,其提供服务的专业方法得到认可和发展。此时的社会工作也由主要面向弱势群体的专业开始向面向全体国民的专业转变。
3、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
对于专业的理解,社会工作界比较认同格林伍德(E.Greenwood)的看法。1957年格林伍德在其《专业的属性》中指出,作为一门专业,其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是:①一套理论体系(a body of theory),即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或专业知识、技术。②专业的权威(profeional authority),专业人员对服务对象拥有判断的专利权,服务对象也可由这种
专业的权威获得安全感。③共同信守的伦理守则(code of ethics),即有一套共同信守的专业工作守则或信条,如客观、保密等。④社会或社区的认可(sanction of the community),社会人士或社区居民承认该专业在一定范围内的权利与特权。⑤专业的文化(profeional culture),包括专业的价值观、象征符号、行为规范等。(李迎生,2010:48)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是在长期的社会服务实践、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不断借用其他学科的新的研究成果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这个形成过程就是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在专业化过程中,专业方法的发展、目标模式的变化、工作对象的拓展、理论派别的形成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特点。
(1)专业方法的发展
社会工作是以助人的价值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帮助人、服务人的活动和职业,专业方法是其成熟和发展的重要标志。许多慈善活动开始是出于怜悯,其助人方法并不讲究。当这种助人活动需要大规模、有组织地开展时,助人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就成为必要。在社会工作领域,十分注重科学方法的运用。在一段时间内也曾出现过将工作领域细分、强调某种专业方法的现象。后来,随着对社会问题复杂性的认识,社会工作者逐渐认识到,面对复杂问题应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这样,社会工作者开始探讨将几种社会工作方法综合运用的可能性,这就是整合社会工作(综合社会工作)的出现。在社会工作实践中以问题为本、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已经成为新的趋势。
(2)目标模式的变化
社会工作针对社会中的问题而出现,并在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发展。最初的社会工作任务是解决已出现的问题,通过诊治解决受助者的问题,在这里社会工作扮演的是补救的功能。比如,救助社会上的贫困、失业、老人、流浪儿童等困难群体。
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涌现和复杂化,社会工作者愈发感到单纯的治疗型社会工作十分被动,而且治疗型社会工作把服务对象看得过于被动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如何激发和发展服务对象的能力,使其与社会工作者一起去解决问题就成为社会工作者考虑的重要问题。此外,社会工作者也希望通过工作和服务对象的发展去预防问题的再度出现,于是,预防也成为社会工作者的一个工作取向。这样,社会工作就走出了单纯的治疗、救助的旧框框,治疗-预防、救助-发展就成了社会工作的基本思路。社会工作不但关注现有问题的解决,而且特别注重从预防和发展的角度开展工作,这就将社会工作的目标追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社会工作的最初目标是救助穷人和弱者,后来变成不但“授之以鱼”,而且“授之以渔”。强调发展、增能取向都反映了社会工作目标模式的变化。
(3)工作对象的拓展
随着社会问题的变化和人们对人类生存问题认识的变化及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也在不断拓展。起初,英美国家的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只把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失依儿童和老人及残疾人、失业者和贫困家庭作为自己的工作对象。这些人基本上是不能适应工业化、城市化的剧烈社会变迁,基本生活(特别是物质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的人群。或者说,社会工作的早期对象是由于生理、心理原因,或者由于个人无法抵御的社会和自然原因而陷于生活极度困难的群体。后来,社会工作除了依然关注这些最困难群体之外,也关心在非物质生活领域遇到困难的人。比如,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重要障碍的人,在职业生活中遭受沉重压力而心理上、精神上处于亚健康的人士等。这样,社会工作的对象就扩展为所有“有需要”的人士。
(4)理论派别的形成现代社会工作不是只靠个人经验而开展的专业活动。它需要理论的指导,理论知识在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最初,社会工作只是实干家的领地,缺乏对理论的关注。社会工作关心的主要是细致的、帮助人的方法,而对指导这些方法的理论缺乏重视和认识。
这一方面是因为对社会工作的务实品格的误解,另一方面是对实际工作缺乏理论化的总结。社会工作对理论的关注来自于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对自己的专业性的证明。最初,社会工作的理论只是被动地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特别是社会学、心理学的理论。后来,社会工作也特别注意发展自己的理论,包括实践理论和一般理论。这样,社会工作的理论体系就包括社会哲学层次的宏观理论、针对某一类问题的中观理论和实践层次的微观理论。这些理论吸收了社会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结合社会工作的实践,形成了多样化的理论,也形成了多种理论派别和工作模式,并对社会工作实践给予解释和指导。这表明社会工作对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表明社会工作在不断走向成熟。
4、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
在中国,自古以来,有关社会福利的思想和实践都很丰富的。但现代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则开始于中华民国时期。
(1)中国历史上缺乏专业社会工作
专业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产物,我国传统社会缺乏产生社会工作的条件。传统的中国一直是个农业国家,其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其社会结构特征是以生活和生产相重合的家庭为单位,以家族、亲友、邻居为生活共同体,而形成的家族集团式结构。在文化价值方面,我国传统上崇尚儒家思想,同时又受道家、佛教思想的影响,形成以儒家思想为主,儒、释、道相融合的生活文化。一个世纪之前,中国仍然是典型的、成熟的农业社会。虽然这种农村社会也不乏贫困和社会问题,但是人们主要是靠家庭、家族、亲朋来解决问题。社会的低度分化和低流动性不可能育化出现代社会工作。这样,虽然我国历史上有丰富的社会福利思想,但是却没有专业意义上的社会工作。
(2)20世纪上半叶社会工作在中国的萌生
19世纪中期以来,受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入侵及本国民族工业发展的影响,我国开始进入近代社会。19世纪末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内政治局势动荡、社会危机长期持续,严重威胁着人民生活,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也不时处于危急状态。同时,由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军事和文化侵入以及中国人自觉向西方寻求民族自救的道路,西方文化也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20世纪初至20~30年代,一些传教士在我国开办社会服务,并在我国的大学讲授社会服务课程(这与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有一定联系的),一些大学开始从事社会服务教学并从事服务实践活动,这样,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开始出现。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可视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社会服务方面,一些上层人士开展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孤儿救助、贫民救济等活动。另外,一些在西方受过正规教育同时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为了救国救民也从事乡村建设运动,其中以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最为典型。这是我国知识界施行的、具有一定专业性质的社会工作实践活动。虽然因战争等原因,这些实践活动的效果都是有限的,但它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40年代,当时政府将社会工作引入我国,对我国社会事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3)19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工作
①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社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出于对社会学、社会工作的错误认识和理解,1952年的“院系调整”取消了社会学、社会工作学科和相关教育,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断。
为了加速发展工业化和加强对社会的组织动员,国家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为了加强社会管理,我国逐渐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在城市,普遍实行“单位制”,政府不但成为全部社会资源的占有者,也成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责任人。在农村,除了对“五保户”的救助和救灾,政府没有其他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农民基本上靠家庭和村集体来解决困难。这
样,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就没有专业社会工作生存的基础。如果说我国城市中的某些福利服务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工作性质的话,那么这种社会工作可称为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它与国际上通行的社会工作有明显差别。
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工作的恢复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开始重新步入现代化进程。1979年国家决定恢复社会学学科建设,社会工作课程作为应用社会学也逐步在一些大学恢复起来。随着“政企分离”改革政策的推行和政府及群众团体的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加之民政部门对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的提出,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的要求被提上议事日程。1988年,国家教委决定在部分高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制度上开启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进程。1991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1994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推进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进程。在此后进程中,民政部门在社会工作职业化方面做了不懈努力,高等学校则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方面矢志不渝,并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道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我国的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种背景下,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政府部门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方面有了新举措。2004年6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并首先在上海试点;2006年7月20日,民政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07年2月15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6月28、29日,我国举行了首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另外,2007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办组织专家就MSW(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设置问题进行论证,2008年年底通过,2009年通过答辩正式实施,中国人民大学等33所高校获得首批试点资格,于2010年正式招生。所有这些直接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