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见病_学校常见病防治
学校常见病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常见病防治”。
学校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预防、控制常见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特针对一些常见病的情况落实有关防治措施与计划。
1、营养不良和肥胖
学生营养不良和肥胖评定方法是:以同等身高标准体重值为100%,体重在标准体重91-110%范围内为营养状况良好,低于90%为营养不良,学习体重在标准体重的111-120%为超重,高于120%为肥胖。目前中学生中营养不良和肥胖的患病率均已超过10%营养不良将导致学生生长发育障碍,而肥胖是高血压、高血脂症、动脉粥样硬化、糖尿病等的诱发因素之一。这两种疾病均与日常饮食关系密切。学校计划针对此种情况开展午餐营养配餐工作,同时也希望家长为学生做好早晚两餐,帮助学生改掉偏食习惯,做到热量和营养素的合理搭配。
2、近视眼的预防与治疗
轻度近视即应引起注意,尽量找出原因以防程度加深,原则上讲,患近视眼后,应在眼科医生验光之后,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使视物清晰,减轻视觉疲劳。学校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早预防:①不在暗处及行进的车船上看书,不要躺着看书,坚持每天做眼保健操,定期检查视力。②阅读写字时,桌面上的照明不低于25W,姿势要端正、眼睛离桌面的距离应保持在33厘米左右。③在看电视时,应保持室内一定的亮度,人距电视2.5-3米左右,并最好不超过半小时就休息10分钟。④看书学习1小时之后,可眺望远方的绿色花草树木。⑤ 不要戴别人的眼镜,以免对眼睛造成损害。
3、沙眼
沙眼在中小学生中发病率也较高,这种疾病是由沙眼依原体感染引起的。学校在生理课和健康教育课上均给学生介绍了预防沙眼的知识,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要用脏手揉眼睛,不要与别人共用毛巾、脸盆。如发现孩子眼睛红肿、流泪、有异物感、眼屎多等现象,应及时去医院治疗,或用利福平、10-30%磺胺醋铣钠液等眼药水点眼治疗。
4、红眼病
做好宣传工作,红眼病好发于夏秋季。预防要避免与病人接触,若接触病人,要用肥皂洗手;不用手揉眼,手帕、毛巾、脸盆等应个人专用;禁止食用刺激性食物与饮酒;患病后不到公用澡堂洗澡、游泳池游泳。一旦发现红眼病人,立即隔离治疗。
5、预防龋齿、牙周病
教育学生保持口腔卫生、坚持早晚刷牙,方法要正确,饭后漱口;交替选用各种牙膏刷牙;合理饮食,少吃糖,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定期检查。每学年定期发放保健牙刷,利用健康教育课教授学生怎样保护牙齿。
6、怎样预防蛔虫、蛲虫病
(1)饭前便后要洗手。
(2)不吸吮手指及咬指甲。(3)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
(4)不喝生水。
7、中暑的处理
(1)把病人移至通风荫凉处。
(2)用凉水毛巾敷于病人头部。
(3)喝淡盐水或凉茶补液降温。
(4)重症者送医院抢救。
8、骨折后的处理
(1)骨折病人如有伤口出血,应先找干净的毛巾或布单包扎伤口,压迫止血。
(2)找木板、竹条、塑料棒等把肢体骨折部位的上下两关节固定。
(3)尽快送医院治 9 艾滋病的防治
(1)、加强青少年对艾滋病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艾滋病常识,增强青少年防范艾滋病的意识。)
(2)、做好舆论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教育学生远离艾滋病的传播渠道,珍艾生命,着眼未来。抓住“12.1世界艾滋病”日的时机,集中时间开展艾滋病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宣传阵地,张贴禁毒图片、手抄报、标语口号,刊登、发布禁毒知识,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在“12.1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结合我校实际,通过张贴艾滋病宣传栏图片展示等内容丰富,提高广大学生对艾滋病危害性的认识,提高自觉抵御艾滋病各种传播渠道的能力。
(3)、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防治艾滋病的活动。
(4)、组织师生开展艾滋病知识培训,提高其知晓率,达到健康促进的引导。
(5)、加强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及时掌握每个学生的行为动态,发现不良行为给予应对性施教和帮助。
(6)、对HIV/AIDS子女不歧视,入学实行优惠政策。
(7)、通过墙报、橱窗、标语、横幅、宣传牌等各种手段,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加强青少年等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预防教育,并因地制宜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10、一般外伤后的处理
(1)按住伤口靠心脏的一端适当加压包扎可心止血;
(2)用凉开水或盐水洗净创伤面;
(3)用碘酒或酒精局部消毒,贴上创可贴;
(4)如扭伤,24小时内不可揉捏、按摩,应冷敷。
浚县职业中专
传染病防治计划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传染病疫情报告: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我校汪爱红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政教处迅速报告,相关科室和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政教处,由政教处及时整理出文字材料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8、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9、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浚县职业中专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
有关部门,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建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 组长:赵黎明
副组长:李永强
徐刚旭
赵敬东
成员:
李
福
戴玉胜
蒋桂峰
刘广彬
张国臣
高永斌
张兰平
汪爱红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浚县职业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