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系统云南国家税务局_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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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税系统“十二五”时期干部教育培训改

革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教育培训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线,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十二五”时期是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国税工作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新的发展机遇的关键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国税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任务,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对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有效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职能作用对国税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期待,税收事业的深入推进和云南国税的科学发展对国税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挑战,干部发展成长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云南国税干部队伍结构状况对国税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教育培训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中负有重要使命。

为适应“十二五”时期税收事业发展和云南国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发挥好干部教育培训的职能作用,提高教育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国税发„2011‟94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二五”时期国税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云国税发„2011‟136号),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以人才库建设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领导干部、专业骨干和基层一线人员“三支队伍”分类培训的总体格局,突出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加大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培训基础保障建设,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适应“十二五”时期税收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服务2 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提供有效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永恒主题。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云南国税工作实际,找准教育培训工作的服务方向,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坚持税收事业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贴得更紧,更好地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服务。

2.坚持把分级分类、按需施教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方向。按照干部隶属关系确定各级税务机关职责,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把握“三支队伍”分类培训格局,分级组织培训。突出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强化需求导向,根据各自队伍的不同特点、需求开展培训,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做到国税工作发展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

3.坚持把质量第一、注重实效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既注重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又注重培训质量,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4.坚持把联系实际、学用结合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着力点。坚持学以致用,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5.坚持把改革创新、竞争择优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动力。在继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薄弱环节,找准关键问题,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实现重点突破,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6.坚持把以人为本、快乐学习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准则。始终把干部作为教育培训的主体,突出干部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树立“为干部解放压力才能增强干部学习动力”的思想,积极倡导“快乐学习”理念,把培训覆盖到国税干部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尊重其禀赋和个性发展需求,充分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为国税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三)主要目标

1.领导干部、专业骨干、基层一线人员“三支队伍”培训目标。坚持省局和州市局共同承担、以省局为主的培训原则,推进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培养,努力形成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国税人才队伍。新一轮领导干部培训任务全面落实,处级干部5年集中脱产培训累计不少于90天,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领导4 能力进一步提升,把握大局、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带好队伍的本领显著增强。实施“八一五”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到2015年底前,培养出80名左右能够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拥有先进管理理念、在税收工作某一方面具有专长的领军人才,其中进入总局领军人才队伍的人数力争达到15人左右。培养出1000名以上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其中: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三师”450名以上,省级各类人才库和专兼职教师700名以上;研究生750名以上,使研究生比例达到在职干部人数的6%。培养出5000名以上熟练掌握岗位所需要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基层一线干部5年内参加集中脱产培训累计要达到60天以上,90%以上基层一线干部税收专业素养和岗位知识技能得到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学习得到提升,专业知识结构更加优化。2.教育培训保障目标。教育培训基础保障建设更加完善,税务干部学校建设全面完成,教学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培训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和培训效果达到更高水平;教育培训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经费水平随着培训需求逐年提高;远程网络培训系统基本建成,培训渠道进一步拓宽;培养一批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3.教育培训改革目标。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更加优化;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效能显著的培训管理体制和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加健全,教育培训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4.教育培训管理目标。教育培训管理理念不断创新、内容及时跟进、方法灵活多样,更具针对性、实施性的教育培训模式基本确立。教育培训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教育培训快速反应、及时跟进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多层次、全覆盖、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二、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实施“三项工程”,推进“三支队伍”培训工作

(一)以提高领导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实施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培训工程

1.分级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培训任务。按照分类培训、分级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任务,落实责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由省局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省局负责安排三分之二(即60天),各州市局负责安排三分之一(即30天)。省局机关干部培训由省局负责安排。

2.科学统筹安排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省局每年举办正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1期,副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培训班1-2期,州市局科级领导干部暨县(市、区)局长培训班1-2期,县(市、区)局副局长培训1-2期,分局长(股长)培训班6 1-2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1-2期。5年内将所有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分局长轮训一遍。各州市国家税务局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主要负责组织科级及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分局长、基层股室负责人的培训。

3.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培训。根据形势发展对各级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及领导干部队伍状况,按照理论武装、知识教育和党性修养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深入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和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加强领导干部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根据国税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把握全局、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纳税服务、带好队伍和开拓创新能力为重点,以税收基础知识、基本法律法规、财会、计算机等专业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突出税务特色,大力开展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领导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胜任领导工作、熟悉工作特点和驾驭工作大局的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培训。完善后备干部的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和党性修养,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通过加强培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省局根据需要举办副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和优秀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各州市国税局要按照本地区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定培训班次,认真抓好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以提高攻坚克难能力为着力点,实施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工程

1.大力加强和改善人才库建设。到2015年底,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三级人才库入库人数即专业骨干分别达到在职干部总数的3%(约400人)、12%(约1560人)和20%(约2600人)。其中,入选总局人才库人数达到在职干部总数的4‰(约50人)。各级国税机关要以三级人才库建设为依托,紧紧围绕“八一五”工程,发挥好教育培训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的职能作用,按照行政执法类(占人才库总人数的60%)、综合管理类(占人才库总人数的25%)和专业技术类(占人才库总人数的15%)人才库建设规划,以国税工作急需和紧缺的专业人才为重点,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骨干人才5年培训规模,并科学安排,分年度实施。省局、州(市)、(市、区)局原则上都要按照本级人才库入库总人数的5倍安排相关专业骨干培训。2.大力开展分级分类分步的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以省局人才库建设为目标重点开展分类递进式培训。以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税收经济分析等岗位系列为主,开展省局税收执法类人才库后备力量培训。按照不少于省局行政执法类人才库规模5倍的要求,省局5年安排税收执法类骨干培训1200人次;以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开展文秘、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督察内审、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和党务等方面的骨干培训,省局5年安排综合管理类业务骨干培训500人次。以信息技术、税收科研、教学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岗位需求为主,开展专业技术类人才库后备力量培训,省局5年安排该类骨干培训300人次左右。省局将根据三类人才库建设进度、人员数量、相关条件等综合考虑,分类别、按专业、分步安排相关培训。各地要根据当地三类人才库建设目标,合理确定三类骨干人才的培训数量,分类、分步开展培训。

3.全面开展“三师”等专业资格人才的培养。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工作对象、手段等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税源流动性、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必须要培养一批具有专业资质的人才,而加强“三师”等专业资格人才队伍建设既是适应税收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有效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需要。要全面启动和推进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具有专业资格的人才培训,创造条件大力鼓励干部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省局将根据需要每年举办1-2期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班,每年举办1期具有“三师”等专业资格人员的强化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专业资格人才的培养。到2015年底,取得“三师”等专业资格和职称人数比“十一五”时期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全省国税系统“三师”人员达到450人以上。

4.科学设计、精心实施高素质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根据国税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实际需求和目标人才队伍的现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分类制定税收执法类骨干、综合管理类骨干和专业技术类骨干培训计划,按岗位、分系列开展递进式培训。要根据三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岗位需求,以递进式集中脱产学习、关键岗位跟班实践、实战案例研讨等全方位、多途径培训,同时要把培训与业务能手竞赛等结合起来,着重优化知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三)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着力点,实施基层一线干部素质能力培训工程

1.深入推进分岗位专业化递进培训。在加强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明确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类别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实施基层一线干部素质能力培训工程,一线干部每年参10 加集中脱产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大力开展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应用技术等基础知识的强化培训,鼓励干部参加研究生学历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一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培养出5000名左右,熟悉税收基本知识和税务行政管理、精通税法和财务知识、懂评估、善管理、会查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即熟练掌握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人员达到90%以上,干部队伍学历结构、专业知识结构更加优化,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在职干部总数的6%以上。按照合格水平占60%、中级水平占30%、高级水平占10%的比例,积极探索基层一线人员岗位胜任能力测评机制。

2.建立健全基层一线干部的日常在岗学习制度。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的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在岗学习。各州市局重点负责组织实施基层一线人员各类在岗培训和基层兼职师资培训,要积极为一线干部在岗学习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综合运用团队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讲,以及网络学习、教学互讲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确保基层一线人员培训和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3.大力开展基层所需的师资队伍培训。针对基层开展培训缺少师资的情况,各地要积极倡导“能者为师”理念,大力开展基层一线兼职师资培训,按照基层急需的专业和岗位,从业务能手和现有人才库中选拔一批有教学能力的人员,有计划、有意识地集中进行培训,力争培养出一批符合基层需要、不离岗位的基层一线兼职师资和岗位能手,随时为基层一线干部进行答疑解惑。

4.进一步加强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按照统一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培训考核的要求,抓好初任培训。省局根据新录用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不同情况,以突出岗位适应性为重点,每年组织1-2期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认真落实初任培训和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相结合制度,把执法资格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到培训中,作为初任培训的重点,以考促学,提高初任培训的学习效果和培训质量。

5.探索实施“智力援助”培训工程。树立和倡导“教育培训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省局利用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训经费,探索建立对边远经济欠发达州市培训干部的“智力援助”培训项目,每年为1-2个州市局举办一期“智力援助”培训班,为边远经济欠发达州市的基层培训一批国税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倡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局利用优良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实践锻炼条件,开展对口互助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一对一的相互学习培训,提高基层一线干部的岗位适应能力。

三、完善教育培训保障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省税务干部学校建设

1.确定税务干部学校的主体功能定位。随着“十二五”时期税收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加大,为满足我省大规模、专业化培训12 干部的需要,应按照“立足系统、服务机关、面向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特色立校、文化塑校、质量兴校、科技强校”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省税务干部学校作为云南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主体功能定位,整合优化各类培训资源,把税务干部学校建设成为系统满意的培训(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2.加快推进税务干部学校的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满足全省国税系统干部培训的需要,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教学服务设施;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尽快建立一支适合教学需要、专业搭配合理、能够承担教学培训任务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围绕税收事业发展需要,严格按照“特色立校”的办学思路,突出“专业化”培训的主线,按照“三支队伍”分类培训的总体格局,积极研究开发特色培训项目。确保2012年上半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毕,确保2012年底初步形成培训能力。

(二)加强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

1.建立完善师资人才库。根据目前的我省国税系统师资队伍的现状和未来税收专业化人才培养的需要,探索建立符合国税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专兼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坚持选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好、理论政策水平较高、专业知识扎实、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具备教学培训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完善省局、州(市)局两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到2015年,省局级入库兼职师资达到200人左右,州市级入库师资达到300人左右。

2.强化师资队伍的培训。积极探索师资队伍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参加总局举办的各类师资培训班,省局按照兼职师资每年参加集中脱产培训不少于20天的要求,每年举办1期兼职师资培训班。各州市局要根据当地实际,不断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师资人才库,并创造条件将其培养为教育培训的兼职教师。

(三)积极开发一批特色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

按照立足系统、协调训方、探索创新的要求,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突出云南国税工作特色,结合干部个人成长需求、组织岗位职责需求和教育培训需求,以提高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借鉴和推广各地国税机关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培训经验、方法,把基层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开展成为指导性的培训课程和培训项目。充分利用总局电子版教材和我省的网络资源,探索建立网上视频教学培训课件,为干部提供多方位、多渠道的学习培训资源,满足不同培训需求。加大教育培训科研力度,推动教育培训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完善教育培训保障体系提供理论基础。

(四)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机制建设 1.建立完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态度、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学以致用等情况。对一些主要班次,由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及时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实行教育培训考试通报制度,凡是培训时间在5天以上的,均要进行考试,并结合干部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和遵守纪律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训情况和考核结果。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发现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提拔担任科处级领导干部的,要达到•干部教育条例‣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要结合干部年度考核,探索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要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州市局和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是最有效益投入的理念,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使教育培训经费随着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适应教育培训需要的经费机制,完善“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经费跟着干部走”的使用方式,促进培训经费向高效优质培训资源流动,提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四、着力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创新

(一)科学制定培训项目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把需求调研作为制定培训项目的必经环节。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培训计划。各州市局和省局机关各单位,要根据干部成长需要和工作需要,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在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训前听取意见、训中按需施教、训后跟踪问效的培训需求动态反馈机制。

(二)科学安排培训内容

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完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和业务教育体系,着力解决学非所需、学非所用的问题。在理论教育方面,致力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同时,重点进行中国16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和形势教育;在党性教育方面,致力于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开展忠于党和人民、尽职尽责工作、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拒腐防变的教育;在知识教育方面,致力于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所需的各种知识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提高“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能力所需知识的教育培训;在税收业务教育方面,致力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大力开展税收基本理论、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应用技术等岗位所需知识的培训,重点是开展岗位适应能力的教育。

(三)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

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引入学习型组织的理念,倡导行动学习,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和培训方式,激发干部学习潜能,增强培训实效。改进培训班次设臵方式,探索专题研讨、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丰富专家讲座、现场教学、视频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在进一步提高讲授式培训质量的基础上,探索运用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等教学方法。

(四)改革完善培训组织方式

坚持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相结合,改革完善培训组织形式。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严格执行调训计划,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和多年不训,把调训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完不成调训任务或者不按调训要求选派参训对象的,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要加大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和规模,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干部培训不均衡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对于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专兼职师资以及递进式培训而需要组织调训的,实行点名调训;对于知识传授型的培训课程要尽量采用视频讲座、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有效避免工学矛盾和培训成本;对于领导能力和技能型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研究式行动学习。同时,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各种网络教学资源参加各种学习,倡导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改进干部在职自学。

(五)着力推进在线学习培训

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加强网络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干部网络培训管理,积极开展网络培训,更好地满足干部多样化的学习需要。按照总局干部学习网的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资源,积极开发网络学习的平台,建立网上学习园地和网络培训学校。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一)落实领导责任

全省国税系统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规划、保证投入、加强协调,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措施有力。各级国税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牢固树立“人才强税”战略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紧迫感,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国税机关的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抓好分管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国税工作统筹安排、同步开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合力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一起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的共管格局,确保我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进一步形成领导重视、干部需要、各部门支持的教育培训工作良好氛围。

(二)强化统筹管理

按照“实行分级负责、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的要求,形成各个层次联动、相关部门协助、有关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教育培训的整体合力。教育部门要在抓好重点培训项目的同时,要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方向管政策转变,切实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

(三)加强学风建设

建立和完善干部培训学习管理制度,严明培训纪律,明确界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办单位、培训承办机构、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的有关职责,形成合力加强对各类培训班和培训学员的管理,为学员创建良好的培训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学习服务。干部参加培训学习要认真遵守培训规定和有关纪律,坚持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自觉完成学习任务,任何人都不能搞特殊。

(四)加强自身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设臵和人员配备,明确职责、优化人员结构,重视和关心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创造条件为教育培训部门的干部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教育培训部门的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更新思想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道德修养、提升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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