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民营化资料搜集_社会福利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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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民营化资料搜集
1.提出的背景
西方发达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的福利国家体制, 在20世纪70年代全球性经济不景气时期,曾遭受到诸如财政、经济上的危机与官僚僵化、不平等等尖锐的批评,迫使其不得不在80年代采取经济自由主义的发展路线,采取民营化的做法。政府逐渐放弃扮演传统福利唯一供给者的角色,将部分福利服务供给的角色与功能转移到非政府部门,由非营利性质的志愿性组织或者营利性质的商业性团体来提供居民所需要的福利服务,从而对原有的福利制度进行改革。
2.概念内涵
其基本内涵是将社会福利服务的提供逐渐由政府部门转移到非政府部门,如家庭、雇主、商业市场、社会团体等。其理念是相信自由市场价格功能和利润功能对社会福利服务市场的调整与激励作用,它一方面可以使服务或经营变得更有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由政府包揽社会福利服务的一些弊端。
3.主要方式
虽然社会福利民营化的内涵比较简单,但在实践中应采取哪些方式将社会福利民营化,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1)服务承包
又称作合同外包,这是最普遍的方法,即将社会福利服务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委托给民间盈利或非盈利机构,由它们来提供社会福利服务。这种方法也通常被称之为购买服务。
(2)补贴制度
政府为保障公民获得一些最基本的民生需求的服务,往往通过补助制度以降低其服务收费。如美国医疗机构长期接受政府的巨额财政补助,以便使低收入者也能享受较低价格的医疗服务。
(3)市场化
消费者自行从民间市场中选择服务,政府完全不参与。但是,政府需要制定法律或规定来进行管理,以保护社会上的低收入人士。
(4)志愿服务
义工通过慈善或义务机构,提供原本由政府提供的服务。
(5)自助性服务
家庭、邻居、朋友一直是最早、最有效率的自助性服务单位。
(6)凭单购买
此为带有现金性质的兑换券,让接受公共服务的人在指定金额内购买所需要的服务。其目的是鼓励他们对特定物品和服务的消费,并且能够限制政府所补助资金的用途。
(7)提高申请福利服务资格的标准
为了紧缩福利服务,政府就需要提高申请标准,以减少申请福利服务的人数,自然减少了福利开支。
(8)收费制度
为了平衡福利服务的庞大开支,可对福利服务使用者收取部分或全部费用,如果需要,也可提高收费标准。
(9)设立配套资金
为了鼓励民间机构参与社会福利服务,政府可设立福利服务配套资金,当民间机构自行筹措相应的配套资金后,政府可负担相应比例的经费。
(10)出售公共资产
即指政府部门将一些经营不善的福利服务机构的所有权出售给私人机构,由他们自主经营服务。
(11)鼓励竞争
政府仍保留提供服务的责任,但却解除福利服务经营的独占局面,鼓励私营机构参与社会服务领域的竞争,以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利弊分析
(1)有利之处
首先,经济的逻辑强调效率和选择,主张分散式的竞争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服务的多样性、满足消费者不同福利偏好与自由选择的欲望,带给社会更好的结果。
其次,社会的逻辑重视社会成员的自主参与,认为只有人民才能够真正了解人民的福利需求与服务供给,福利社会的构筑需要通过民间团体自愿性的福利服务合作与参与。
第三,政治的逻辑则不但目睹到政府的不当干预,也观察到公共部门过度的福利负荷所导致的财政失衡与福利行政效率不高,因而主张福利服务的市场分摊。
(2)存在弊端
英美等国家福利制度改革的过程显示了民营化并非全然利多。仍旧有许多缺点存在, 而且所谓市场的优点也并未全然浮现。
例如虽然政府合同外包之后可以节省一些服务成本支出,但商业性的服务机构在利润的前提之下绝不可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其结果不是缩减服务项目,就是降低服务质量,甚至于裁员,造成失业率的提升,这样反而增加了社会安全支出,对于总体财政的影响也未必是福。
再者,即便是服务外包了,责任却仍然留在政府。因此,除非政府马虎或放弃监督的职责,否则政府仍然需要编制预算、招募人力,成立另外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严格控管外包的服务运作;而且,政府的此项监管作业也往往又需要受制于上一级政治人物或民意代表的政治监督,形成政治的干预。如此,虽然服务的成本节省了,但行政费用与政治成本却升高了,相比之下,未必有助于政府总支出成本的控制与节约。
此外,有效的市场竞争需要足够多数的供给者与充分资讯的消费者,但政府内部市场的服务供给者经常无法构成有效的多数,难以满足具有充分资讯消费者的选择欲望;而福利需求最殷切的弱势群体却又往往得不到适当的资讯供应,无法享受较佳的服务供给;因此,想要透过竞争来提升效率的做法,其成效仍待进一步探讨。
5.案例分析:日本社会福利事业民营化变革——以日本老年看护服务民营化为例
20世纪70年代初,世界各国对于“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在理论界与实践界上受到了更多的批判,基于财政与经济方面的考虑,日本在1982年的临时行政调查会(简称临调)第3次答询时,打出“建设有活力的福利社会”的口号,这一口号提倡社会福利是公共部门、非营利部门、营利部门等福利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组合;福利社会的定位,也不仅仅以照顾社会的弱势族体为局限,而是为更多的大众建立一个可以的组织体系,以符合21世纪的社会需要。从此,日本的社会福利工作走上了所谓的“活力化”之路。
1997年12月,《看护保险法》通过立法而诞生。《看护保险法》号召所有的老人能够享受“更普遍、更公平”的看护。日本现代老人看护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第一,在看护制度中导入了契约方式,改变了过去的社会福利制度作为行政制度实施的惯例,从而满足了人的福利多样化的需求。在看护保险中,是否需要看护完全由个人决定,选择什么样的服务方式也取决于使用者的意愿。
第二,在看护费的支付方面,取消了过去老人福利制度中根据收入情况征收的不公平规定。原则是将一、二等被保险者的费用征收区别开来,一等是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收入进行
征收,尽量不加大低收入人的负担,考虑从年金或退休金中扣除,特别困难的人可以与国民健康保险一起征收;二等被保险者根据个人加入的不同保险金的情况确定征收金额,看护费与医疗保险金一起交纳。看护保险的使用者需要个人负担10%的看护服务费。
第三,实现老人福利与老人医疗的综合利用。将过去的全额公费的老人福利和医疗保险、公费负担的老人保险制度一体化,改变为由看护保险费和公费负担的看护保险。这样不仅可以做到使用者享有选择权,而且可以解决由于高龄住院带来的医疗难题。
日本的看护保险制度从效率提高和效果改善的实践角度来看,有以下成就和经验:
(1)促进营利组织的介入,扩大了服务提供量。
(2)平均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3)解决了资金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但是,“看护保险”在实施了几年之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如在看护保险实施的初期,大量的民间企业由于政府的宣传诱导投入长期照护市场,可在营运初期,由于市场申请服务的数量不足,不少长期照护市场中的民间企业陷入裁员、缩减规模,甚至合并或休业的困境;看护保险虽开放民营化服务,但也只限于居家照护范围,由于机构需求紧迫,想住进机构但进不去的等待者不断增加。虽然绩效显著,但居家照护服务的营利价值不高,真正能赚钱的营利法人不多。
其次,原本以提供更经济实惠的服务为宗旨的看护保险起到了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在既定的保费模式作用下,高收入者受惠最大,低收入者反而有加重负担的嫌疑。
再次,初始的宣传不到位。民众因信息未传达到位而表现出迷茫。
6.我国的社会福利社会化
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社会化养老的需求迅速增长。同时,残疾人和孤儿的养护、康复条件也急需改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福利由国家和集体包办,存在资金不足、福利机构少、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由此,社会福利繁荣的前提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只有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才有可能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繁荣。这一点区别于我国以往在对于社会福利的态度。我国过去的投资主体是政府,投资形式也比较单一。因此不但国家财政很紧张,而且并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福利问题。现在说到对社会福利的投资,我们的眼光就要落于全局,从整个社会着眼合理运用社会的各种经济资源来发展我国的福利事业。
在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财力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要迅速有效地解决社会福利服务供求失衡的问题,就必须走社会化的路子,这是一项国家花钱少、见效快、立竿见影的明智之举,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必然选择。
(1)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①社会福利供给仍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据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急剧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的需求与现有的福利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②国家集体包办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社会化程度还比较低
全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由国家和集体兴办的占绝大多数,真正由社会办的福利机构比例很小。由于占主体的国家和集体办的福利事业单位与政府仍然保持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而政府对其采取了包揽、包办、包管一包到底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一种端铁饭碗、吃大锅饭的体制,福利事业单位不在适应市场、改善经营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使得本来就很有限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
③社会福利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亟待建设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
我国绝大多数社会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虽已初步具备了社会工作机构的雏形,但在职业
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中国虽然有数百万计的“社会福利”人员,但是却没有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位置。福利人员仍然以干部作为他们的主要身份。总的看来,这些干部缺乏相关的的专业化训练。不少大学毕业生,认为福利工作者社会形象及地位低,他们都不愿入行。总之,中国主要是靠非专业人员、外行,或具有相同背景的本地工作人员来提供服务。更让人们不能理解的是,现有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进人社会福利部门。
(2)走多元化参与式的社会福利社会化道路
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引导、资助和先进示范。第一,根据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的要求,制定社会福利发展的宏观规划和设施建设标准,将社会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卫生保健站等纳入城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居民区改造设计以及建设方案之中。第二,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加强宏观管理,鼓励和动员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以及海外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第三,加大资金投人和政策扶持力度。社会福利事业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应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常性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同时,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允许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现有社会福利设施的改造或扩建。②积极探索杜会服务的民营化
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包办包管的旧体制,就要探索和实践社会服务的民营化。
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过程中,我们既要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服务民营化道路。
③杜会福利工作中非营利组织的自我完善和社会工作的介入
在中国建立完善而有效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还应有两个必要的支持条件,一个是专业化的服务方法,另一个是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在中国,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就要形成由非政府组织充当重要角色,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帮助的社会服务机制。要使非营利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则需要不断自我完善。
第一,努力拓展组织运转的资金来源和渠道。
第二,建立自律和他律机制。
第三,加紧招寡和培养专业人员尤其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
相关参考文献
[1]龚晓洁,对福利国家民营化的观察与思考,山东社会科学,2006 年第6 期
[2]张学泰,福利国家社会福利服务“民营化”探讨,民政论坛
[3]陈为雷,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践与反思,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12月第21卷第4期
[4]周娟,日本社会福利事业民营化变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日本老年看护服务民营化为例,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5]杨盈珂,浅议我国社会福利的社会化,中国科技信息,2009年第6期
[6]王先胜,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演进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