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_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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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明确了xxxx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主体的职责、日常管理、登记、评估和备案、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及考核。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法》 2002.11.01 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导则》
《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级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两种。
(一)国家级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二)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
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四条 管理机构设臵
(一)重大危险源实行规范三级管理。
(二)公司总经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总负责人,对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三)场长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对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四)班长为班组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各级监督管理责任人职责
工程建设部职责
1.工程建设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工程建设部是重大危险源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反事故措施计划、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技术审定,并督促实施。负责解决重大危险源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与检查。
3.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编制工作,并对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进行监督。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5.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6.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事故调查分析,督促检查事故防范
措施的落实。
7.工程建设部是重大危险源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反事故措施计划、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技术审定,并督促实施。负责解决重大危险源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措施并组织实施。
8.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检修工艺规程,保证检修质量,杜绝重大危险源事故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9.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分析发生的重大危险源设备事故,负责专题事故分析报告审查,从技术方面查找事故原因。10.审查和组织修编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技术标准。11.组织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结合重大危险源大小修、技改工程,落实各项重大危险源反事故措施,组织落实反措资金。
1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重大危险源设备缺陷,做好重大危险源缺陷的统计、分析、组织消缺和考核工作。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和备案
(一)建立各类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随时记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情况。
(二)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逐级上报。
(三)《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重大危险源等级;
——安全对策措施;
——应急救援措施;
——评估结论与建议。
(五)《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六)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规定及时上报。
第七条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一)工程建设部要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工程建设部要按照《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应经常开展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危险辨识与评价;
——报警系统;
——应急设备与设施;
——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保护措施程序;
——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培训与演练。
(四)国家级的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要按地方政府的要求,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八条 监督管理
(一)对重大危险源实行规范管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公司工程建设部要做好专业管理,各风场要做好整改和监督,班组要着重做好监督检查。
(二)凡是构成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保卫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三)凡是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非生产防火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应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
收或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情况。
(二)建筑物的使用情况与设计的使用情况应一致;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情况应齐全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防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臵应符合有关规定,消防水压应足够。
(五)消防(电源)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防火档案,并做到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且做好记录。
(七)对工作人员,更值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应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
交通安全
(一)应制定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通勤车辆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三)严禁严重超载或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
(四)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禁止带病出车。
(五)驾驶员长途出车,应持有出车审批单。
(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落实责任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有效制约。
生活水系统
(一)生活水系统要重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外人破
坏。
(二)按饮用水标准定期对生活水系统进行消毒和化验,确保水质合格。
第三章 附则
本办法由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