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实验区税收征管措施_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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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肇税务关于粤桂合作实验区

开展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做法

粤桂合作实验区,是以梧州和封开两地边界为轴心,在靠近西江和321国道的100平方公里区域(两地各50平方公里)建立“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打造西江经济带,共同推动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试验区大致的地理范围,涵括肇庆、梧州将以两市交界为中轴,肇庆市封开县西北、梧州市白云山以东、沿西江两岸。作为中国唯一跨省际合作、流域合作和东西部合作的试验区,试验区将采取“一体化、同城化、特区化”的管理模式,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合作共建、独立经营、利益共享。按照这一规划,我们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必须及早调研和着手解决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面临的问题

(一)税务登记归属问题 由于合作试验区既是两省区的分别管区,也是“一体化、同城化、特区化”的共管区,首先要明确在试验区的税收管理范围,即纳税登记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分 1

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税务登记代码。税务登记代码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纳税人在两个省、自治区的共管区里,纳税人去哪登记,如何取得统一税务登记代码?这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发票跨省、区使用问题 合作试验区既然是两省区的不同范围,那么纳税人在这个范围内使用发票就是一个跨省、自治区使用发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如何做到既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也有利于合作区税收征管工作,这是迫切需化解的问题。

二、应对措施

(一)尽快建立一体化税收征管机制

1、成立合作区税收征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施合作试验区税收征管重大决策,对合作区税收征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重大问题。

对目前税务登记归属和发票跨省、区使用问题采用以下原则处理:

(1)双方商定一个以原省区范围为基础的税收征管范围,对因其他原因无法按地域划分的以政府招商引资为依据,谁招商谁来管。按照协商划分的征管税收范围,由纳税人到梧州或肇庆地税局办理纳税登记,纳税人在自己登记的地税机关领取发票使用。

(2)合作试验区梧肇地税机关,双方可将合作试验区范

2围公告为各自征管税收范围,在各自征管税收范围内,纳税人有权使用统一发票。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合作区税收征管联席会议,对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加强税源信息管理,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共享。

对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过程中形成的基础信息资料,实现电子化管理。加强技术和业务的融合,搭建两省区不同征管信息系统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统筹考虑和解决兼容问题,推进税收信息共享。

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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