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知识问答(定稿)_林业基本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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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植物检疫知识问答
1.什么是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是以法规为依据,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生产和流通中的某些感染特定有害生物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采取禁止和限制措施,以防止这些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国家农林业生产安全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2.为什么要搞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工作是为了防止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侵害,防止本国危险性有害生物外传,防止国内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保障植物性商品正常流通。
3.应该接受检疫的物品包括哪些?
(1)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包括野生和栽培种子、果实、苗木(含试管苗)、插条、接穗、砧木、叶片、芽体、块根、块茎、鳞茎、球茎、花粉、细胞培养材料等];
(2)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林业植物;
(3)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4.检疫法规规定的主要违章行为有哪些?
(1)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3)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包装,调换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4)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5)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5.检疫法规对检疫违章行为有哪些处罚规定?
根据《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检疫机构对检疫违章行为可以实施以下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以警告;
(3)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或处以违法所得1—3倍的罚款(最高30000元);
(5)造成损失的,违章者应当负责赔偿;
(6)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