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_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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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
市委、市政府把2010年确定为“全面提升年”。开展“全面提升年”活动,是着眼加快推进生态型强市名城建设,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特点作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之举,是立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这几年,我县农业机械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机具呈现出保有量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趋势,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机械被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极大地提高了全县农业生产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产和增收。但随之也给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如何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机械安全技术状态、提高驾驶员操作水平、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成为我们农机部门新的思考命题。
一、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农机安全监理站作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其职能一是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监督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监理手段,督促驾驶员对机械进行认真保养、维修与正确使用,提高机械的技术状态,提高驾驶技术水平、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自学性,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农机事故,正确定性、定责,化解矛盾、协调解决、确保社会稳定;四是农机监理在搞好监督、管理和协调好各项农机作业的同时,帮助农机户解决一些技术疑难问题,宣传好农机化方针政策,以服务促管理、提高农机效率、降低成本、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所以农机安全监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近几年以来,我县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了有效措施,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但近期我县拖拉机挂牌率、驾驶人持证率、农机检验率不高,黑车非驾、人货混装、超限超载等现象大量存在,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相对低下,法律法规意识和观念淡薄,只知使用的重要性,不知安全的重要性,这是造成一些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近几年没有出现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但提升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防患于未然,对于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有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首先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道路交通法》只赋予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的职责,却没有规定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农机部门在道路对拖拉机上行政监督权、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而道路上相应管理权归公安交警部门。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也只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而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目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公安交警只对个别严重违章的拖拉机罚款了之,对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无牌无证行驶行为没有及时纠正,且没有及时将其违法情况通报给农机部门。面临公安无力、农机无权的管理“真空”状态,致使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蔓延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长了无牌脱检行为的发生。监督手段严重缺失,给农机监理工作造成了困境,基层农机监理人员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不进行执法安全检查是不作为,进行检查了又可能是乱执法,农机执法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十字路口。
其次农机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上还缺乏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定期将处罚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但是到目前相关配套文件没有出台,使农机部门和交警部门缺乏相互联系的平台,造成拖拉机管理与道路管理脱节,也导致农机三率(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持续下降,而且一年弱于一年。违章者不但得到相应的处罚,反面得到了经济实惠(不交任何费用),示范效应导致违章者日渐增多,守法者日渐减少。
(二)部分机手为逃避管理,不愿参加年检、年审、跑夜车、超速超载、自制挂车、超宽超长、疲劳驾驶给农机生产带来隐患。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收费都有法律依据,并明确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发展节拍。
(三)宣传不到位,广大农机手对国家关于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清,为逃避监理收费,不愿接受管理,不考证、怕挂牌,致使“黑车非驾”情况十分普遍。
(四)拖拉机报废机制尚不完善。由于我县仍有多数拖拉机存在使用年限过长、机械性能下降的问题,机具老化、带病运行、超期服役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同时,国家和省内还没有统一的拖拉机强制报废更新制度和相应的鼓励政策,农机手也多注重效益、轻安全,重使用、轻保养,让这些“老龄”拖拉机仍继续运转,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
三、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处理好的五个关系
现阶段,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又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工作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正确处理好农机安全监理过程中的各种关系,是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的又一关键性问题。
一要处理好监理与服务的关系。农机安全监理的行政执法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为民服务是农机安全监理的职业道德,离开了服务去谈执法,就会失去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离开了执法去谈服务就会失去了根本方向,只有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理念,切实提高机关行政职能,牢固树立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为农民机手提供最便利、最有效的服务。
二要处理好拖拉机挂牌检验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机化综合技术水平,首先要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县拖拉机挂牌、检验率不高,黑车非驾、人货混装、超车超载等现象大量存在,因此,提升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对于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有重要的意义。
三要处理好监理与培训的关系。农机培训是拖拉机驾驶人学习掌握农机知识、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农机监理机构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车检制度,严把培训质量关,从源头上抓好农机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用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加以正确引导,刺激农机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有效的推动监理工作更好的运行发展。
四要处理好安全教育与违规处罚的关系。农机安全教育是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机手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监理人员对违章者实施处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强制力表现,是维护好农机秩序的保证。但处罚只是手段、保障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农机监理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宗旨,这也是以人为本、关注三农的具体体现。
五要处理好内部理顺与外部协调的关系。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涉及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到对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由于它的工作性质、安全环境、执法地位的特殊要求,单靠农机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除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外,还需要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在理顺农机内部管理和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的同时,还要与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商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协调,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更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结合平安畅通工程的创建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依法共同制定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形成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四、提升农机监理工作的方法和建议
(一)几个新思路探索的建议
1、增创优势,加快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要求,这对农机监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机遇。目前,基层农机监理力量极为薄弱,只有另寻出路,充分发挥农机基层合作服务组织在农机管理过程中“自我监管、自我发展”运营机制的优势,才能进一步促进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加强农机监管的手段。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重视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好服务,加强指导,促进发展,发挥其在人员培训、牌证管理、宣传教育、遵章守纪、安全作业中统一管理的作用,增强农机部门的安全管理能力。
2、加快发展,完善“警农共管”机制建设。“警农共管”的机制应在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编制不变,经费渠道不变,并赋予相应的职能和执法权力。设置公安部门驻农机监理部门的联络室建设,选派一定警力长年进驻或联系区县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协助加强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既对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按公安体制规范管理,在执法主体上,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行使道路安全管理,在执法对象上将拖拉机及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相对独立出来,实行归口管理,从而实现对拖拉机的人、车、路“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管理。
3、降低收费,将监理收费纳入补贴范围。我县拖拉机挂牌、年检、持证率不高的一个主要因素是机手不愿承担这些费用。国家应出台措施,将惠农政策惠及到监理费用的补贴上,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农机部门也要认真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农民群众提供驾驶技术、维修技术的培训,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
4、采取措施,建立拖拉机报废更新机制。大量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的超期使用严重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威胁着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隐患,解决拖拉机超期使用报废问题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快立法,出台拖拉机报废更新法规,制定拖拉机报废标准,明确报废主管部门,规范拖拉机更新报废程序,适当实行财政补贴,鼓励拖拉机报废更新,并建立可行的拖拉机报废回收制度。从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报废更新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农机安全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在实际工作中规范农机监理工作,使之健康发展。规范农机监理工作是新的历史形势对农机监理工作的理念、思路、方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机监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农机监理由原来的委托执法到授权执法,要求整个农机监理系统和机构必须具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转变观念,改变作风,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也将有助于提高服务水平,减少农机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监理队伍网络建设,强源头重治理。农机主管部门不仅要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县级农机监理队伍,而且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乡镇农机治理机构的改革,力争每个乡镇配备 1一 2名专(兼)职监理员,主抓所辖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设置 1名安全员。通过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在农村有抓手有助手,网络化建设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创新农机监理手段,转变服务观念。转变作风,将服务理念注入农机监管全过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理念,强化为机手服务的意识,把服务注入农机监理全过程。一要积极主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机治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热情周到办好牌、证等各项行政许可或非许可事项,让广大机手上门办事有一种归家的舒适感;二要开展好技术服务,适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第一线,结合机手讲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开展拖拉机、配套机具以及收获机械等农机的维修和保养。三是开展好便民服务。在年检和机车初审上照时,简化办事程序,实现检验登记、技术检测、喷字等项目的“一条龙”服务,力争做到培训办证到乡村,年度检验到村组,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
3、加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行为是由监理人员来实施的,要以“全面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目前,农机监理系统人员普遍没有危机感。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散漫等现象时有发生,应该摒弃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在单位引进竞争机制,建立末位淘汰制和竞聘上岗制,能者上,庸者下,加大人才改革制度.着重解决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不强、效能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培养出一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高素质的农机监理人员。
4、加强监理业务管理。农机监理工作程序规范化就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保证农机监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例如,行为规范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牌证管理制度.廉政建设等等.做到责任到人,制度严明。
5、创新考验管理体系。实现考验工作规范化是提高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和遵章守法自觉性以及减少事故率的重要保证,保证培训质量,实施有效监督,监理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理、审核、考试职能。
6、加强监督管理。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应用先进的理念与技术开展监理业务,建立财务工作督查制度,强化收费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实现监理财务的规范化。
7、建立健全农机及驾驶员档案。实现档案规范化,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达到档案管理标准化。
8、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服务承诺规范化、限时服务,就是提高工作效能。农机监理部门作为农机部门的一个窗口,应向社会公开承诺.应将办事的业务细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时限、责任人、保证措施等的公开,充分体现农机监理就是服务,着力服务创优,提高工作效能。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现监理服务环境规范化是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一是服务设施规范化,农机监理业务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农业部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的要求,在原有的“四公开”基础上,切实做好“一站式服务”,实施“一条龙”办公,让机手一次办理完所办的所有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年检审“关口下移”,深入乡村、田院,送检到村、到户,将检审与修理结合起来,将检审与保险结合起来。
10、提高检测科技含量,加强技术装备建设。实现监理技术检测规范化是改善农机安全技术检测手段,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检测设备,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改变传统的耳听、眼看、手摸人工检验农业机械的检测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大执法,防治结合,确保成效。要充分发挥农机监管部门作为农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建立“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农机安全治理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手段,在春耕和“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事故多发期,要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检查,加强防范,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三大防控体系”建设,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1、要针对农业机械作业特点,加强农业机械的源头管理,农机监理工作重心下移,以行政村为安全单元体,大力推进农机安全“十百千万”示范活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农机安全乡镇、农机安全村和农机安全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广大农村人人讲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健全村级农机安全治理组织,鼓励、支持并指导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愿成立安全协会组织,积极开展村农机安全治理工作;二是落实村农机安全治理制度,建立农机和驾驶操作人员台账,签订农机生产责任书;三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四是积极为农机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机户进行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保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加大对拖拉机和农业机械的专项整治,做好农业机械的年度检验工作,确保投入生产的农业机械处于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投保率,加大机具检修,推进“平安农机”建设。
2、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相对低下,法律法规意识和观念淡薄,只知使用的重要性,不知安全的重要性,这是造成诸多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加大对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一是要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技能教育,帮助农机手熟悉农机构造,掌握使用维护知识和简单故障排除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农机手的考核工作,提高农机手的驾驶、操作技术,增强他们对复杂作业环境的应变能力,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帮助农机手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清违章操作的社会危害性和发生农机事故应负的法律责任,从而使他们提高守法的自觉性,自觉地为农机安全生产做出积极的贡献。三是在开展驾驶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将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引导有关的社会群体重视农机安全生产。
3、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事故防范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力度。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农机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依法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为农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总之,我们只要按照“全面提升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各项活动工作要求,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抓好农机安全监理,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有新提升,为我县早日跨入全国百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