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比兴之《诗经》、《离骚》的魅力_诗经中的赋比兴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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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比兴之《诗经》、《离骚》的魅力
比兴是中国诗歌中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开始出现于《诗经》。对这些表现手法加以总结,概括为“比”“兴”这两个名词,《诗·大序》在论述了诗歌的产生和社会作用以后,接着就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诗·大序》)
这“六义”在《周礼·大师》中也同样提到,称为“六诗”。实际上,它所包含的是两个范畴,风、雅、颂是按音乐性质而作的分类,而赋、比、兴则是按表现方法、表现技巧所作的分类。
至于比、兴,历来的解释既纷纭,又复杂,但追本溯源,都是从东汉两位姓郑的大经学家郑众、郑玄的说法中派生出来的。在《周礼·大师》注中,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郑玄说:比,见今之失,次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很显然,郑玄的解释是对孔子“兴、观、群、怨”说的误解,也是汉人解经牵强比附,把一切都扯到政治上去的老毛病,而且他的理论和实践又互相打架。比如《王风·扬之水》,郑玄说这是“兴”,比喻周平王的“政教烦急”,恩泽不及于百姓。先不管诗的本身是否能这样解释,但照郑玄的理解,明明是“见今之失,不敢斥言”的“比”,又如何就变成了“兴”呢?然而郑玄这条自相矛盾的意见却影响深远。连刘勰这样富有创造性的理论家也未能出其窠臼,《文心雕龙》中专门有一篇《比兴》,通篇都是讲比兴的技巧,一开头给比兴下了定义说:“比显而兴隐。……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似乎同意郑众的意见,但紧接着一转,“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劝喻)”,唱的依然是郑玄的老调子。刘勰以后也陆续有不少解释,但大多隔靴搔痒,没有说到要害。一直到朱熹的《诗集传》,才对比、兴下了比较切合实际的定义: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这两种解释不仅完全撇开了郑玄,而且比郑众要周密明快。
《说文·舁部》:“兴,起也。”引申一下,就有发生、发动、兴起的意思,先秦古籍如《论语》、《左传》、《吕氏春秋》等中间的兴字大多应该作这样的理解。清朝人姚际恒:“兴者,但借物以起兴,不必与正意相关也。”(《诗经通论》)先说“比”。钱锺书先生说:“比喻有两柄而复具多边。盖事物一而已,然非止一性一能,遂不限于一功一效。取譬者用心或别,着眼因殊,指(所指对象)同而旨(符号所指的意义)则异;故一事物之象可以孑立应多,守常处变。”(《管锥编》第一册)他解释说:“同此事物,援为比喻,或以褒,或以贬,或示喜,或示恶,词气迥异。”此外,比有局部之比,有整体之比。局部之比,是一般的修辞格,如《卫风・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整体的比,即整篇用事物作为比喻,这在《诗经》中篇目不多,但值得重视,如《豳风・鸱》:“鸱鸱,既取我子,无毁我室!”全篇借一只母鸟的口吻,诉说其一家遭受猫头鹰迫害的经过,古说是为周公辅助成王而作。其表现手法,朱熹说:“比也,为鸟言以自比也。”这是一首禽言诗,因其整体用比,也称为比体诗,实际上用的是寄托象征的手法,所以,这类比已经含有兴的功能了。
再说“兴”。兴在甲骨文、金文中是群体合力向上举物之象。兴又有比喻义,和比相沟通,故郑玄注《周礼》、颜师古注《汉书》,谓兴是“以善物喻善事”、“谓比喻也”。将这两层意义合而为一,则产生了启发联想这一含义,孔颖达《毛诗正义》:“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此“起”通“启”,有启发义。《论语・八佾》:“起予者商也!然后可与言《诗》已矣。”这里的“起”,就有“启发”的意思。用这一义解说兴的学者,如李仲蒙:“触物以起情,谓之兴。”(引自胡寅《与李叔易书》,《斐然集》卷十八)陈奂:“盖言兴而比已寓焉矣。”(《诗毛氏传疏》注《诗经・王风・葛》)所以兴的作用有两个,一是作为歌曲的引子,引起所咏之词,其次还有启发、诱发联想的作用。
《诗经》中的比喻方法,已经相当多样化,有的专家把它分成明喻、暗喻、借喻、博喻、对喻、详喻等等。大致来说,《诗经》中的比有两种情况。第一种通篇是比,例如《魏风·硕鼠》、《豳风·鸱鸮》,以硕鼠比剥削者,以鸱鸮比强暴者。这类作品不多,它类似于寓言诗,无须多说。要说的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个别的、局部的比喻。一般来说,这种比喻在使用的喻体之前,往往加上“如”、“若”、“犹”或者否定的“匪”字,明确地表明这里是在用比。从手法上来说,可以认为这是比喻的技巧还处在初级阶段的表现。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诗人所使用的喻体,往往贴切而新颖,譬如常常为人称道的《卫风·硕人》便是一例。这首诗形容那位大美人卫侯夫人庄姜: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同样是形容白而且嫩,一连使用了四种生活中常见的事物,而且无不恰当自然。这一串比喻,对后代的文艺创作影响极为深广,几乎成了描写美人的一个套子。如《周南•桃夭》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兴,在现场看到茂盛的桃枝、艳丽的桃花,自然而然联想到新娘的青春美貌、婚礼的热闹喜庆场面。而桃树开花(“灼灼其华”)、结实(“有蕡其实”)、枝繁叶茂(“其叶蓁蓁”),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出嫁后多子多孙、家庭幸福昌盛的良好祝愿。诗人触物起兴,兴句与所咏之词通过艺术联想前后相承。
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提出“《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 赵沛霖先生在《兴的源起》一书中认为,兴起源的实质是宗教观念内容向艺术形式积淀的结果。首先是客观自然物象被神化,被赋予一定的观念意义。在物象与有关的观念内容之间产生习惯性联想,从诗歌的角度看,这种联想就是原始兴象。”
按照朱熹的说法,“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将“比兴”解释为:“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
兴主要具有宗教观念内容,孔子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这里的兴,指人的联想能力,而人的联想能力就是从自然界的鸟兽草木感发产生的。
清代诗学理论中寄托理论特盛,如叶燮说:“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离骚经序》)《原诗・内篇下》)叶的弟子沈德潜说:“诗贵寄意,有言在此而意在彼者。”(《说诗语》)寄托是一种借托客观事物,以隐喻构成艺术形象,从而诱发读者产生超越艺术形象表层意义的更深刻的想像和联想,指向更普遍、更本质的深层意蕴的特殊表现手法。《周易》中就提出:“比物连类”,“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晚清词论家陈庭焯,把寄托称为“兴”,他认为其特征是:
“所谓兴者,意在笔先,神余言外,极虚极活,极沉极郁,若远若近,可喻不可喻,反复缠绵,都归忠厚。
《离骚》的比兴是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是虚构,是想像之辞。“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其将暮。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鸾皇为余先戒兮,雷师告余以未具。吾令凤鸟飞腾兮,继之以日夜。飘风屯其相离兮,帅云霓而来御。纷总总其离合兮,斑陆离其上下。”中 “苍梧”、“县圃 ”、“ 羲和”、“崦嵫”、“咸池”、“ 扶桑”、“若木”全是神话里的地名人事,整个场景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完全是诗人自己的想象,是虚构。望舒先驱,飞廉奔属,凤鸟飞腾,日以继夜,梦幻般神奇的一次远行,表现了诗人心情急切地要去向上天诉说衷情。而在这些神圣形象的支持下,屈原的形象显得如此高大辉煌。显出了诗人对自己信念的执著,表现了对世俗的蔑视。诗人运用的梦幻虚构的积极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塑造的自我形象,是抒发感情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诗人对传统比兴手法的重大发展。
《诗经》在文学创作上开启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比”“兴”的基本手法。楚辞中屈原的《离骚》最具代表性,后来的宋玉,景差、唐勒等人都是屈子的学生,汉代的作品也只是对其作品的拟作。“所谓金相玉质,百世无匹,名垂罔极,永不刊灭者矣!”古人用金相玉质形象地说明了离骚的经典性。《诗经》和《楚辞》并称“风骚”,同是中国历史上早期的文学作品,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对于唐诗宋词以及后期的文学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地位。
本次使用文献:
《诗·大序》、《周易》、《说诗语》、《离骚经序》、《原诗・内篇下》、《论语・阳货》《楚辞章句》、《兴的源起》、《与李叔易书》、《斐然集》卷
十八、《文心雕龙·比兴》、《说文·舁部》、《周礼·大师》、《管锥编》第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