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问答_基层党组织工作怎么做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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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问答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目 录

一、换届选举

1.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和产生 有哪些程序? ·····························································(1)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 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1)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 为委员候选人? ·························································(2)4.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2)候选人? ·····································································(2)6.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 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2)7.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否必须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3)8.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3)9.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怎么办? ·····(4)10.对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 ·······(4)11.预备党员可否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 ····································································(5)

二、组织生活5.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 12.长期外出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5)13.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5)14.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可否参加新到单位的组织生活? ···························(6)15.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6)1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可否过组

织生活? ····································································(6)17.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可否参加组织生活? ········(7)18.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

委批准前,可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7)19.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何区别? ···················(7)

三、发展党员

20.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8)21.能否在招聘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 ···(8)22.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9)23.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

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9)24.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

手续? ·····································································(10)25.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什么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10)26.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11)27.入党介绍人有哪些责任? ······································(11)28.可否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12)29.这一支部的党员可否给另一支部的申请入党者

做入党介绍人? ····················································(12)30.一名正式党员可否同时做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12)31.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否当入党介绍人? ·············(12)32.入党介绍人犯了错误,对被介绍入党者

有没有影响? ·························································(13)33.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

被介绍人的情况? ·················································(13)34.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怎么办? ·········································(13)35.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可否当他的入党介绍人?

···············································································(14)36.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 ·········································(14)37.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4)38.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15)39.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注意事项? ·(15)4 40.党小组讨论酝酿接收新党员时是否要申请人参加?

···············································································(16)4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如发现新的、比较

严重的问题怎么办? ············································(16)42.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是否要宣读

申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书》由谁宣读? ········(16)43.为什么支部大会表决接收新党员时申请入党者

不必退席? ·····························································(17)44.支部大会讨论新党员入党时,党员对申请人的意见发生分歧怎么办? ·····································(17)4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可否吸收其他

发展对象参加? ·····················································(17)46.怎样填写通过接收新党员的决议? ·····················(18)47.批准预备党员要不要张榜公布? ·························(18)4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 ···········································(18)49.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 ··················································(19)50.为什么临时党支部(党委)不能接收(审批)

预备党员? ······························································(19)5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5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

函调或外调? ··························································(20)5 53.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

如何办理? ······························································(20)5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21)55.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21)5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是否要提出转正申请?

··········································································(22)

5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题? ····················································· 22 58.预备党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按期转正? ················ 22 59.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 23 60.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 23 61.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 24 6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24)24 6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应怎样处理? ···· 24 64.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要报哪些材料?

·················································································· 25 65.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怎样办理转正手

续? ············································································· 25 66.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 25 6 67.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期满是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26)68.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丢失可否办理 转正手续? ····················································

(26)6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26)7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 ····················(27)71.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27)72.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活动?(27)73.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

··········································································(28)74.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

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28)75.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学习、工作岗位的人员中

发展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28)76.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

存入本人档案?··············································(29)

四、转移组织关系

7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

办理转移手续? ·················································(29)78.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29)79.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29)80.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30)81.党组织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

如何处理? ·························································(30)82.党组织对在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 党员如何处理? ··············································(31)83.党组织发现有的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如何处理? ·····(31)

五、党龄与党籍

84.党员的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 ····················(32)85.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怎样计算党龄? ············(32)8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以后,怎样计算党龄? ·················································(32)87.重新入党的人怎样计算党龄? ························(32)88.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对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33)

六、党支部、党小组工作

89.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3)90.支部委员会怎样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34)91.总支和支部负责人可否指定党员为总支或支部的委员? ·····················································(34)92.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 ····································(34)93.支部委员会开会怎样做好会议记录? ············(35)94.由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只有两名在,可否开支部委员会? ·········································(35)95.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过半数时,怎样讨论决定

重大问题? ·······················································(35)96.在支部书记外出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由谁主持?

··········································································(35)97.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会

开会决定一些事情,是否有效? ·····················(36)98.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36)99.在什么情况下召开支委扩大会?应注意些什么?

··········································································(36)100.怎样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37)101.党支部要建立哪些制度? ······························(37)102.支部工作总结应包括哪些内容? ··················(38)103.做支部工作总结应注意什么问题? ··············(39)104.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9)105.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39)106.支部党员大会应由谁来主持? ······················(40)107.支部党员大会应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40)10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哪些问题? ··········(40)109.支部党员大会怎样形成决议? ······················(41)110.支部党员大会是不是每次都要作出决议? ··(41)111.支部委员在支委会上个人意见被否决以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可否继续发表自己意见(41)112.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上讨论问题时表示同意,后来认识有了变化,可否在支部大会上发表新 的意见?

········································································(42)113.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是否允许党员弃权?

········································································(43)114.对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是否

应该个别听取他们对所讨论问题的意见? ···(43)115.党员因故未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但对讨论

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应当怎样对待? ···(43)116.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时,可否把事先征求

因故(如值班、执勤、出差、住院)不能 到会党员的意见算作票数? ···························(44)117.支部党员大会出席人数没有超过应出席

人数的五分之四,可否通过决议。··············(44)118.上级党委成员参加不是他过组织生活的] 支部的党员大会,有没有表决权?

·····(45)119.支部党员大会可否吸收非党同志列席? ······(45)120.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

和作用是什么? ···············································(45)121.怎样划分党小组? ··········································(46)122.党小组长怎样产生? ······································(46)123.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47)124.预备党员可否当党小组长? ··························(47)125.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否担任党小组长? ······(48)126.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8)127.党支部委员同党小组是什么关系? ··············(48)128.党小组同本单位的工会小组、团小组的关系

是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8)129.党小组应当建立哪些制度? ··························(49)

七、其他

130.怎样看待党员佩戴标志问题? ······················(50)

附录一

基层党组织工作文书范本······················(51)

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问答

(一)换届选举

1.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和产生有哪些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精神,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届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在酝酿提名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不限于从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提名。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的每一个有 1 被选举权的党员,都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有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可以被提名为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但是否提名,要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4.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离职学习的党员,凡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原所在党组织内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学习时间不长,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在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如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得到多数选举人同意,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5.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如果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单位,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候选人条件,并尊重多数党员的意见。

6.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2 处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7.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否必须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构成员中有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必要的。在酝酿候选人时,党组织可以向党员说明这一点。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多数党员、党组织或代表的意见来确定。

8.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 3 需要确定的,因此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怎么办? 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缺额,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如果缺额的是书记、副书记,可以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补选;如从委员会委员以外选任,则应先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为委员会委员后,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如有必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10.对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 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

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 4 员会委员人选、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11.预备党员可否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以上职务。

(二)组织生活

12.长期外出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13.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 5 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可否参加新到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5.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如何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加以解决。

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的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对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以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

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离本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出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1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可否过组织生活? 6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7.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可否参加组织生活?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8.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可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19.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何区别? 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不完全等于党的生活。

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党员大 7 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的其它政治活动等等,都是党的生活。

我们通常说的党的组织生活,则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三)发展党员

20.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愿望的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21.能否在招聘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逐渐增多。党组织对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 8 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

关于在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问题,可参照上述意见办理。

22.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或短期(两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两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

23.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

24.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

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

25.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什么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接收一个同志入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要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就要对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本人历史、家庭情况以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作全面细致和正确的考察了解,并要经常对被介绍者进行培养教育工作,所以必须有专人负责。由于预备党员还处于被考察教育阶段,对党规党法和党内生活尚不熟悉,在党内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宜作介绍 10 人,只有两名正式党员,才能担当起这一任务。

26.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一直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者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其他党员担任。

27.入党介绍人有哪些责任? 入党介绍人介绍一个同志入党,对党组织、对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地说,他们应当负起下列责任:

(1)应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理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介绍。

(2)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定期向党的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6)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然要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提高觉悟,11 努力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8.可否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具有重要责任。如果对被介绍人的情况不甚了解,无法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可以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29.这一支部的党员可否给另一支部的申请入党者做入党介绍人? 对申请入党者,应由本单位党支部讨论确定是否可以列为积极分子;被列为积极分子的,应由本单位党支部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人;在认为积极分子已经培养成熟的时候,应由本单位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原培养人担任,亦可由本支部其他正式党员担任,不宜由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

30.一名正式党员可否同时做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党章没有规定一名正式党员不能同时做几名同志的入党介绍人。但是为了使介绍人能够真正担负起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的责任,一名党员不宜同时作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支部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在党员中进行具体分工,不应将几名积极分子同时交一人负责培养。这样就避免了一名党员同时作为几名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31.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否当入党介绍人? 12 根据党章规定,只要是正式党员就可以当入党介绍人。除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者外,受其他处分的党员仍享有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他对被介绍者情况了解,确能负起介绍人的责任,而申请入党者又信任他,就可以做入党介绍人。但党支部在确定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当介绍人时,要认真考虑他是否能负起介绍人的责任。

32.入党介绍人犯了错误,对被介绍入党者有没有影响? 只要被介绍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时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就不应该受入党介绍人的问题的影响,也不必重新找入党介绍人。但是,如果被介绍人入党时根本不具备党员条件,是被有严重问题的人拉入党内的,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3.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 在吸收新党员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要将被介绍人的全面情况向全体党员作负责的介绍。这与志愿书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是不宜照本宣读,而应当比较详细、具体地介绍清楚,以便于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4.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两名介绍人在通常情况 13 下都应该出席会议。如果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介绍人已经把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做了负责的报告,支部大会讨论时因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的一人不能出席,也可以照常讨论。

35.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可否当他的入党介绍人? 只要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是正式党员,并能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负起介绍人的责任,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但为了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为了避免党内外群众产生误解,一般不宜由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做入党介绍人。

36.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 作为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对自己的被介绍人进行表决时,不能投弃权票。这是因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入党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确实已具备入党条件,才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向党的支部委员说明情况。如在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确定介绍人时,自己不愿意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

37.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并向支委会汇报党小组的讨论情况和意见;支委会对申请 14 人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了解他的觉悟程度和入党动机;支部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后,可把《入党志愿书》发给申请人填写;然后就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8.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以及自己和家庭的基本情况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支委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由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6)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39.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注意事项?(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人及其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大会应改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介 15 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

(3)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属于正常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认识。

(4)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5)在表决时,党员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态度,不宜提倡。积极的态度是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把不了解的情况弄清楚。

(6)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以上的入党问题,则应逐一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40.党小组讨论酝酿接收新党员时是否要申请人参加? 党小组讨论酝酿接收新党员问题,是给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作准备。在党小组讨论接收新党员时,申请入党的人不必参加。

4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如发现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怎么办? 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如在会上发现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时又搞不清楚,可暂时休会,不予表决,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42.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是否要宣读申 16 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书》?由谁宣读? 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应当宣读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由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

43.为什么支部大会表决接收新党员时申请入党者不必退席? 因为支部大会讨论一个同志入党,不管讨论或是最后表决,都是对这个同志的一次深刻的教育。申请入党的同志应该参加,以接受支部大会的审查,听取支部和党员对自己的意见,回答大家提出来的问题。要教育党员出以公心,坚持党的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对党对同志都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要教育入党申请人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特别要正确对待对自己入党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44.支部大会讨论新党员入党时,党员对申请人的意见发生分歧怎么办? 党员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要尽可能通过充分讨论,统一认识。会上有少数同志提出不同意,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如果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一时争持不下,可暂时休会。待搞清情况,统一认识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行讨论表决。

4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可否吸收其他发展对象参加? 17 党支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吸收部分非党积极分子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但他们只是列席人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46.怎样填写通过接收新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的决议反映支部全体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看法和意见,一定要认真填写。决议中应扼要地写出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的情况,写清楚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党员数并注明不同意的简要理由,以供上级党委审批时参考。还要写清楚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47.批准预备党员要不要张榜公布? 申请入党人被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可在召开党内会议时宣布,也可以张贴红榜向党内外群众公布。张榜公布一是可以让党内外群众和要求进步的同志及时了解到党的组织又增加了新的血液,增强了战斗力。二是这样做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教育,使其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明确前进的方向,激发做好工作的干劲。三是使每名党员都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4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 18 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申请人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申请人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作出说明。如果认为申请人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表示自己不赞成的态度。若因考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不对的。当然,如果对申请人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

支部委员会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

49.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

50.为什么临时党支部(党委)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由于临时党支部(党委)具有临时性特征,组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难以做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因此,临时党支部(党委)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但是,临时党支部(党委)可以接收党外群众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并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有责任及时将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及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向有关 19 单位党组织介绍和转递,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5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爱人、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5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函调或外调?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问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凡函调能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53.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如何办理?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0 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手续。

(1)县委、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2)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证明材料或接待调查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采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调查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

5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55.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

5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是否要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书面或口头),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作为讨论转正问题之参考。

5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不是发展党员的必备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论本人是否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都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在上报材料中对本人的态度应加以说明)。

58.预备党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按期转正? 凡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没有发现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好,确实己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具备党员条件,在预备期间各方面表现好的。

(2)入党时条件差些或尚不具备条件,在预备期中 22 有显著提高,已经达到党员条件的。

(3)思想品质好,偶尔犯了一些错误,性质不太严重,或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点,但能够接受党的教育并虚心检查,提高认识.迅速改正的。

(4)在某些问题上遇到过困难,本人无力克服,一度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经教育后又积极起来的。

(5)因能力差,工作成绩不大,但服从领导,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中确实努力,有进步表现的。

(6)其他能够足以说明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均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59.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预备党员转正,一般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党小组讨论酝酿,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决议填写在本人《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目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60.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实践党章对党员提出的要求的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示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2)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有哪些进步,还存在什么缺点,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支部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在党员畅所欲言的基 23 础上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同意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61.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6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介绍人应该到会。因为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入党介绍人有对其继续教育和帮助的责任;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有介绍情况和表明态度的责任。但是入党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已调离本单位的,支部大会也可以进行讨论。

6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应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包括复员、转业、退伍),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作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同志,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 24 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预备期未满的,应当由原单位党组织将其对预备党员考察教育的情况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64.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要报哪些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应报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材料、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的决议和党组织对其考察的材料。

65.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怎样办理转正手续? 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如党员分散,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66.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预备期满时不能参加党支部大会,可以延期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因住医院延期讨论的,如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应作出按期转正的决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因长期病休,预备期满时党组织应根据其 25 入党前后和病休期间的表现,考虑他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够条件的应予以转正;不够条件的,应考虑延长其预备期。

67.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期满是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了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就应首先考虑他够不够党员条件。如果已经不够党员条件,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68.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丢失可否办理转正手续? 《入党志愿书》是党员入党的主要依据,是党员的主要档案材料之一,应妥善保管。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在转递时遗失了,应由组织上负责。可以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如果预备党员已经调动工作,原接收入党的党组织应该负责介绍其入党时的情况;在保管或转递时遗失了志愿书的单位要负责证明遗失情况,然后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由党组织签注补填的原因。这个签注可写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然后,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该同志的转正手续。

6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但 26 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7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未建档案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党委保存。

71.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 在预备期间去世的预备党员(包括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72.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应当同正式党员一样,在评选过程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由于预备党员处在接受党组织考察的阶段,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资格,对他们当中表现很好,成绩优异的,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事迹记录在案,作为讨论转正或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的依据,但不能命名为优秀党员。73.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 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74.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75.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学习、工作岗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组织对临近毕业、服役期满或准备外出择业等学习、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党审批手续。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对象离开学习、工作岗位前3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 28 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76.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党支部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档案。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四)转移组织关系

7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78.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79.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29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实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补转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单位应立即发函给接转单位党组织,通知原介绍信作废。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80.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这些人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

81.党组织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党组织应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填写或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单位党组织可不予接受,并退回开具单位的党组织。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由其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 30 准,予以除名。

82.党组织对在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如何处理?

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83.党组织发现有的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如何处理? 党组织在接转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入党材料,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确属采 31 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须重新履行人党手续。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通报原单位党组织。对造假者和有关责任者,应严肃查处。

(五)党龄与党籍

84.党员的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就是说,一个同志被批准入了党,取得了预备党员资格就算有了党籍。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的年龄,是党员转正后经过的年数。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党员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党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才有党龄,党龄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85.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怎样计算党龄? 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的时间算起。

8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以后,怎样计算党龄?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改正了错误,恢复了党员权利,其党龄应连续计算。

87.重新入党的人怎样计算党龄? 被批准重新入党,有预备期的,其党龄应从预备期满 32 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按有关文件规定重新入党没有预备期的,其党龄应从上级党委决定重新入党之日算起。前段党龄不能连续计算。

88.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对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的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六)党支部、党小组工作 89.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实施保证 33 监督的措施,分析党员、群众思想情况;讨论研究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90.支部委员会怎样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季度或半年一次,也可以在一个工作阶段结束时进行。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担任。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91.总支和支部负责人可否指定党员为总支或支部的委员? 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此,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没有权利指定某人为支部委员。但在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总支或支部书记、副书记。

92.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同时由有关委员考虑意见或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委员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会上遇有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出决定。

93.支部委员会开会怎样做好会议记录? 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名单、会议中心议题,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

94.由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只有两名在,可否开支部委员会? 按通常做法不能召开。如要讨论的问题不很紧迫,可待另一名回来后再讨论。如另一名暂时回不来或情况紧迫,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如要讨论的问题是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已有决议,纯属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则可由两名支委商量办理,不必再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95.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过半数时,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决定才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96.在支部书记外出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由谁主持? 在支部书记外出时,支部遇到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会议由副书记主持。如果只有一名书记,没有副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名支委主持开会。

97.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开会决定一些事情,是否有效? 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开会决定的事情,体现了支部委员会多数人的意志,当然有效。支部正副书记回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在支部委员会复议之前,支部正副书记对原决定不得擅自推翻。不过,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期间,除有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要匆忙作出重要决定。

98.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支部因为人数少,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仍由支部书记负责处理,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个别不适宜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99.在什么情况下召开支委扩大会?应注意些什么? 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这种会议不宜开得过多,更不能以它取代支委会,否则容易削弱支委会的领导作用。支委扩大会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以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应注意的是:非党同志一般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作决定时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 36 支委参加才能召开;采取党、政、工、团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会来代替支委会、支部大会决定问题,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应加以纠正。

100.怎样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要抓好以下几点:(1)健全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党章规定定期进行选举、改选,支委有了缺额要及时补选。

(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建立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制度,坚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每个委员的理论、政策和文化水平。

(3)严格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了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每三个月要单独过一次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4)搞好“一班人”的团结。委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互相帮助,搞好团结,提高战斗力。

(5)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101.党支部要建立哪些制度? 为了使党的活动能经常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这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各地经验,党支部一般要建立以下几方面的制度:

(1)会议制度。一般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37 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2)党课教育制度。一般每季度要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3)联系群众制度。要根据每个党员的不同情况,分工联系几个职工,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检查。

(4)党员考评和评选优秀党员制度。(5)外出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6)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度。要根据每个支部委员的职责和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适当分工。对每个支委成员分工的工作,要有督促、检查。

党支部应建立哪些制度,要根据各支部的不同情况,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补充或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度建立以后,必须认真坚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检查。

102.支部工作总结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部工作总结的内容,应按照党章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着重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总结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表扬优 38 秀党员,批评党内不良倾向。这和行政工作总结是有区别的,不能以行政工作总结代替支部的工作总结。各支部的情况不同,确定支部工作总结内容,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抓住重点,不能包罗万象。

103.做支部工作总结应注意什么问题? 总结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党员的意见;总结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做到成绩讲够,差距找准,支委会做完支部工作总结后,要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共同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104.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传达、讨论、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2)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发展目标、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必要时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通报,对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6)作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7)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105.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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