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衡楼中学关于要求禁酒令的通知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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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衡楼中学关于

进一步重申“禁酒令”规定的通 知

衡楼中学、各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根据教体局纪工委有关精神,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结合学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学区中小学教职工中进一步重申“禁酒令”的规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学区相关领导人员到各中小学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就餐,确因工作需要用餐的,一律实行工作餐(有食堂的在食堂就餐),严禁饮酒。

二、各学校、教师严禁借工作之名公款吃喝,工作期间(包括晚上加班)严禁自我招待、互相吃请,严格落实一般小学零招待费制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因醉酒而耽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全体教干、教师在工作日午间不准饮酒,更不准饮酒后进课堂,严禁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过量饮酒、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四、在上级领导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时,午间只提供工作餐,不备酒水。招待费在报销时实行实名制。

五、学区成立“禁酒”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学校“禁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教师个人年终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于管理不力、要求不严的学校负责人将给予相应处分。一年内违反两次及以上或发生一次酗酒滋事的个人及所在学校,学区将上报教体局从重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砀山县衡楼中学“禁酒”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监督电话

砀山县程庄镇衡楼中学2013、9、5

砀山县衡楼中学

“禁酒”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孙诗清(中学校长)

副组长:张利红(学区副校长)

夏文勇(学区副校长)

王作超(学区副校长)

王 伟(学区纪检监察员)

成 员:单圣伟(坡里小学校长)

王世龙(包楼小学校长)陈德华(李楼小学校长)魏 永(魏庄小学校长)

李长春(郑楼小学校长)

李超伟(才市小学校长)

房兴月(王明集小学校长)

王传军(王屯小学校长)

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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