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法院速录员考核办法_法院干部考核细则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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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法院速录员考核办法

为了科学管理速录员,提高案件质量,根据速录工作特点,结合法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速录员是依照聘用合同从事庭审文字速录、文印及法院审判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劳动者。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速录岗位上从事速录工作的聘用人员。

第三条速录员的考核成绩积分满分为200分,其标准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法院形象、熟悉业务、办事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速录员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遵章守纪占30分;

二、工作表现及实绩占130 分;

三、民主测评占40分。

一、遵章守纪30分

1、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计3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1分。

2、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一次扣1分。

3、遵守保密制度计6分,泄露法院工作秘密或者讹传有损法院整体形象的谣言违反一次扣3分。泄露法院重大工作秘密的,违反一次扣6分。

4、遵守上下班制度计4分,旷工一天扣2分,迟到、早 1

退一次扣0.5分。

5、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收受当事人的礼物、礼金计6分,违反一次扣3分。收受当事人礼物、礼金数额较大的,违反一次扣6分。

6、搞好内部团结协作计3分,发生影响内部团结和工作开展的一次扣1分。

7、用语文明、着装规范、举止大方计5分,违反一次扣1分。

二、工作表现及实绩130分

1、完成法庭布置、设备调试、当事人身份核对等开庭前准备工作计5分,违反一次扣1分。

2、坚守岗位计8分,擅自离岗、串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从事非本职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完成所在部门领导及办案法官交办的案件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其他笔录和其他工作任务,计32分,未完成一次扣2分。

4、笔录排版整齐规范,记录内容准确无误,计10分,每季度抽5份庭审笔录,发现一处差错,扣0.1分。

5、卷宗装订材料齐全、外观整洁、装订符合规范要求计10分,每季度抽查5份卷宗,材料装订顺序混乱的每处扣1分,卷宗内缺少必要材料的每少一份扣0.5分。

6、按规定及时完成案卷装订工作并及时退还审判人员

计5分,卷宗装订迟延一件扣0.5分。

7、每季度速录员进行速录比赛计60分,每次以15分为限,根据速录成绩进行考核评分。

三、民主测评40分

1、全体干警民主测评10分。

2、所在庭室全体人员民主测评10分。

3、庭室负责人测评10分。

4、院党组测评10分。

第五条、综合加分。速录员的综合加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上不封顶。速录员有下列情形予以加分:

1、被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机关通报表扬一次加计5分。

2、被本院通报表扬一次加计1分。

3、全年无病事假出满勤人员加计5分。

4、积极参加调研,撰写的论文依获奖的级别分别加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本院加1分。

5、速录员全年记录案件数超过全年记录任务的,每超10件加0.5分。

6、院党组认为需要加分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综合减分。速录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减分:

1、被上级法院或上级机关通报批评一次减5 分。

2、被本院通报批评一次减1分。

3、全年病事假超过30天的,每超过一天减1分。

4、速录员在工作过程中态度粗暴不尊重当事人,因自

身准备原因致使法官不能按时开庭以及有其他审判作风问题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发现一次减1分,导致严重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减3分。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减3分。

6、院党组认为需要减分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考核程序

1、考勤、全年病事假、学习、会议、集体活动考勤由政治处负责汇总。

2、民主测评由政治处负责牵头,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每年组织一次。

3、速录员速录比赛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举行一次。

4、工作表现及实绩由速录员所在庭室负责考核,各庭室每月将相关考核数据汇总后报政治处。

5、纪律处理数据由监察室负责统计报政治处。

6、政治处负责汇总全院速录员考核数据,并以此作为对速录员奖惩依据。

7、督察组对以上所有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相关数据报政治处。

8、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核对象可向院党组提出异议,由院党组在5日内作出答复,但在新的决定作出前仍按原考核结果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扣分只限扣本项分。

第九条本办法供各部门考核时对照执行,考核成绩将是奖金发放、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考核成绩居第一位的予以相应奖励,考核成绩居最后一位的实行黄牌警告,并扣发一个月奖金。如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不纳入续聘范围。

第十条本办法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每一年度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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