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_公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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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公寓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讨论稿)
一、宿管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
宿管委分设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2个委员会。学生寝室楼在何校区就归属何校区的委员会。
每个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辖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公共设施小组和公寓文化建设小组等若干小组。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副主任分别指导各小组开展工作。
宿管委成立常务委员会,翡翠湖校区常委会隶属翡翠湖校区学生会,屯溪路校区常委会隶属校研究生会。各学生公寓楼楼长均为宿管委常委会委员。学生公寓及宿舍的层长、楼长均为宿管委的委员。
常务委员负责主持、监督公寓相关楼委会的工作开展,非常务委员负责帮助和监督常务委员开展工作(如维修速度、效果和意见反映情况等)
二、关于楼长、层长的选拔:票选,1、选拔形式:通过他人推选、自荐和学院推选的形式确定候选人,每个寝室楼设立相应投票点接受以寝室为单位投票,票高者得。
2、选拔顺序:以寝室长为代表票选出层长,再由层长票选出楼长。
三、楼长、层长的职责范围:
1、楼长的工作细则
(1)积极主动的协助管理员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同学们多次反映不得解决的问题与管理员协商解决(当双方均无法解决时,由生活部整理直接上报给后勤相关部门);
(2)热情为本楼同学服务,协调同学之间关系,关心同学的生活;
(3)及时收集和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对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给同学们;
(4)认真监督楼内卫生环境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5)对于在寝室楼内散发、张贴小广告的人员进行规劝,必要时候上报给寝室管理员;
(6)对于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规劝;
(7)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8)定期召开楼委会例会,了解所在公寓楼楼委会的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公寓管理的精神,布置各项工作;
(9)对层长和寝室长进行定期培训,努力提高楼委会的工作水平;
(10)做好对层长和寝室长的考核评比工作,力求客观、公正、科学。配合学校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如评选优秀楼层
长、寝室长和优秀楼管员等);
(11)编辑本楼层的管理日志,将本楼层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记录。
(12)楼长定期给层长开会,并在每月由层长之间互选出两名优秀楼层长,并将名单在本楼白板上公布。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层长的工作细则:
(1)积极协助楼长和管理员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热情为本楼层同学服务,协调同学之间关系,关心同学的生活,及时收集并向楼长和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对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给同学们。
(3)认真监督楼道内卫生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4)熟悉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的摆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对于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规劝,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6)对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球等影响晚间休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7)定期组织本楼层的寝室长例会,了解所在楼层的工作情况,及时学习上级有关公寓管理工作的精神,布置各项工作。
(8)定期组织所在楼层的寝室长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寝室长的工作水平。
(9)做好对楼层长和寝室长的考核评比工作,力求客观,公正,科学。配合楼委会做好本楼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如优秀楼长、寝室长和优秀楼管员等)。
(10)完成学校,辅导员和楼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楼长、层长的工作形式:
1、实施例会制度,每两周一次楼委会内部工作会议(须有相应分管的常务委员参加),总结前期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2、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参加全体委员总结大会,由校团委组织及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并就一些重要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3、参与校团委和学工部主办的寝室文化设计大赛、卫生检查和相关优秀个人和先进单位的评比工作。
4、根据学校的具体安排,定期开展公寓调查活动,并从中评选出优秀单位。
五、楼长、层长的权利:
1、有分组或集体对公寓的维修和建设工作行使检查的权利。
2、有代表学生对学校公寓服务工作质询的权利。
3、有按照规定通过宿管委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的权利。
4、有代表学生参与后勤在公寓方面评奖评优(如优秀寝室长、优秀楼管员等)工作的权利, 楼层长有对优秀管理员的联名否决权。
5、有管理、督促寝室长工作正常开展的权利。
6、楼层长享有免费接受培训的权利,如消防器材的使用等。
7、楼层长有参加校领导接待日等活动,直接向学校反映公寓中所存在问题的权利。
8、每位楼层长配发工作证,以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楼长、层长的义务:
1、有参加宿管委例会和全体委员总结大会的义务。
2、有深入收集、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同学对公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3、有监督上级宿管委对公寓中存在的问题反馈情况的义务。
4、有监督后勤相关单位对公寓维修和建设工作开展的义务。
5、有公正处理学生和公寓纠纷的义务。
6、有主动维护寝室楼的秩序的义务。
七、楼长、层长的任期、换届和奖惩:
1、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每年常务委员会换届之后进行换届。
2、对任职满一年者,颁发《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荣誉证书》。
3、对于在职期间表现突出的楼、层长,给予优秀楼层长证书、一定的奖励。
4、对于在职期间出现违反工作条例者,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直接撤销其职位。
八、楼长、层长的工作纪律:
1、所有楼层长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理服人,避免与学生、管理员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直接撤销其楼层长资格。
2、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宿管委的指示,必须保持公正的原则,楼层长不得有任何营私舞弊的行为。
3、工作过程中对于广大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信息必须认真听取,上报宿管委并及时有效的处理,不得随意拖延。
4、楼层长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