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转”出农业新出路_发展农业推进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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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转”出农业新出路
[汉海招融网讯]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规模日益增加,然而,由于土地流转服务不够,市场机制也不尽完善,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个问题也是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日前,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朱先奇带领部分省政协委员就“关于加快解决我省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问题的建议”重点提案在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督办座谈。
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从汉海招融网了解到的信息,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山西省国土厅共办理政协提案35件,其中,涉及土地方面26件,涉及矿产资源方面5件,涉及地质环境保护方面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在提案的办理中,省国土厅更注重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做到办理一份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
针对工商联提案提出的“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土地制约的建议”,省国土厅研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尽可能安排一部分用于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并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用地保障制度;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多个小微企业,在市、县范围内可以合并组卷报批;对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小微企业的发展。这些措施将对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结合办理矿产资源方面的政协提案,省国土厅还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先后开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修订工作,开展了《山西省煤铝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审批办法》、《山西省市场配置煤炭资源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并多次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煤炭资源公开出让、煤铝兼并、铝土矿规划修编等三项改革已经多次修改完善,下一步将在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土地流转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主要在做资料收集、摸底调研、土地确权、拟定方案、储备政策等前期工作,拟筛选出永济、孝义、泽州等3个县市推荐为试点,待试点批复后推动工作落实。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我省去年底已在永济等15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准备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期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保质完成,全省28242个行政村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宗地数为111791宗,已发证宗地数为110103宗,发证率达98%。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13年开始已全面启动,到2014年底,将完成80%的调查面积;到2015年底,将完成100%的调查面积,并完成数据库建设任务。在今年底前,我省将对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朱先奇指出,土地问题始终是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问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和推进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工作,确保在执行中不出偏差;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要深入细致做好工作,确保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顺利推进。【据汉海招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