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告知书_关联案件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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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告知书
万安综合楼各租户:
何心志与广元市万安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租赁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已协商解决,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何心志与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除2009年8月1日的《附条件租用房屋协议》,及2011年3月13日的《补充协议》;
二、何心志以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订立的万安综合楼租用合同由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万安公司从2014年1月1日收取所有承租经营户租金,各承租经营户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未交纳的租金也由万安公司收取,何心志不再收取;各承租户交与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商铺摊位押金由何心志退还;
(本告知书发贴之日起持押金条到市场管理办公室赵武处进行押金登记,待志诚公司股东陈忠路、赵金燕逐一核对后通知领取)
三、伍正方、谢世明与何心志、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在诉讼中,但被告万安公司从2014年1月1日收取伍正方、谢世明两户的租金,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伍正方、谢世明的租金也由万安公司收取,何心志不再收取;伍正方、谢世明交与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商铺摊位押金也由何心志退还;
四、何心志、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安公司共同对万安综合楼各承租户进行登记,各商户持承租合同、租用费用交纳凭证、商铺摊位押金到万安综合楼二楼原志诚管理公司办公室进行登记,时间:2014年1月12日—2014年1月20日;原承租合同期限已满,但未继续订立承租合同的经营户,与万安公司订立租赁合同。
我们双方诉讼过程中给各商家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更希望积极配合此次的移交。我们在此共同祝所有商家新年愉快!财源广进!
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联系人
广元志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赵武 *** 广元市万安旧货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刘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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