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推荐)_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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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
为落实研究生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各门课程的考核成绩由考勤分、作业分、考试卷面分三项合并计算,考勤占12%,作业占18%,考试卷面分和课程论文均占总分的70%。考勤低于6分和作业零分者,该门课程以不及格论处。
(二)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成绩高于60分者均按补考及格记录,低于60分者,参加总补考。因缺勤参加补考总数不得超过6门,毕业总补考不得超过4门,包括考试、考查、课程论文。凡超过者,与下届同修或取消学籍。
(三)考核办法分考试、考查、课程论文三种。
(四)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和课后作业两部分,由任课教师负责,作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班主任,逾期不交和雷同者,作业成绩按零分记。
(五)课程论文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班主任,迟交不计成绩。课程论文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笔,凡雷同者一律按零分记,不允许参加补考,只能参加总补考。
(六)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印发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阅卷。
(七)学员必须按规定修完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才能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其论文经指导老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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