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函件[推荐]_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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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南农大教(研)字(2007)第82号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0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07年江
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0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同时,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也已开始,本次推荐将结合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同时进行,学校将择优推荐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部分成果参与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
1.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
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三、其他事宜
1.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今年9月底。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每单位原则上限报3项成果。
4.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书面文本一份,并按EXCEL格式将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linjianghui@njau.edu.cn。
(2)《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格式见附件二)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4份,同时发送电子稿。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请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三),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由学院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
(4)请于9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顾南,林江辉;电话:84395669;邮箱:linjianghui@njau.edu.cn。
附件:
1.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
200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