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0325(小编推荐)_同济大学软件学院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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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制定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标准

工学硕士的奖学金由国家拨款和导师的科研经费提供。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奖学金由学院从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学费总额中拿出20%作为奖学金提供。

其中工学硕士A、B类名额每年由学校分配。全日制工程硕士A、B、C类名额原则上为A类占总人数的5%,B类为10%,C类为40%,实际获奖人数由学院最终确定。

三、评定方法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排名计算方法

总分数 = 复试平均成绩 * 70% + 课外科技竞赛 * 20% + 发表论文/专著 * 10%。其中,复试平均成绩以复试小组提供的成绩排名为准。

课外科技竞赛、发表论文/专著均指该生大学本科期间获得的相关成绩或者参与的相关项目。(P)ij

计算方法:复试平均成绩(竞赛成绩、发表的论文/专著成绩)= j

MAX(Pij)

j * 100分

其中,Pij为申请人i获得某类赛事j(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成绩)的得分。

2、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排名计算方法

总分数 = 学习成绩 * 55% + 课外科技竞赛成绩 * 15% + 发表论文/专著成绩 * 15% + 导

师评价的成绩 * 15%

其中,学习成绩 = 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65% + 公共学位课平均成绩 * 35%

A、学位课平均成绩(公共课平均成绩)=学位课(公共课)各课程得分总和/该课程总门数。

B、课外科技竞赛成绩、发表论文/专著成绩的时间范围为在软件学院读研期间取得的相关成绩。

学习成绩(竞赛成绩、发表的论文/专著成绩、参与学校学院科研项目成绩)=

(P)ij

j

MAX(Pij)

j*100分,其中,Pij为申请人i获得某类赛事j的得分

3、课外科技竞赛成绩

指在校期间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课外科技竞赛成绩的总和,不同项目可以累加,但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参加多个竞赛不可累加。竞赛团体人数超过4人者,取4名学生享受加分,具体名单由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认定。如果赛事没有特等奖,则一等奖按照特等奖标准执行,其余依次提前。

一类赛事(主要指国际级和部分政府重大国家级赛事):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20分、15分、12分、10分。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世界总决赛

微软全球“创新杯”软件开发竞赛—世界总决赛

二类赛事(主要指国家级和企业赛事):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地区预选赛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地区赛

IBM大型主机技术校园应用大赛

“花旗杯”全国科技应用大赛

苹果电脑中国学生开发作品挑战赛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加分标准为二类赛事三等奖)

三类赛事(主要指上海市级和部分国家级赛事入围奖):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8分、5分、3分、1分

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微软“创新杯”入围奖入围奖(前200名)—二等奖计算

四类赛事(主要指校级赛事):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3分、2分,1、0.5分

同济大学高等数学竞赛

同济大学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加分标准为四类赛事一等奖)

另:未列入上述范围的赛事由学院教学部讨论确定其类别。

4、发表论文/专著成绩

指在研究生期间发表的或者被录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专著。论文或专著必须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

一类论文:

专著、被SCI,EI,ISTP收录检索的论文分别加分为30分,25分,20分,15分;专著以实际图书为准;论文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报告为准。

二类论文:

在国际上有深远影响的国际专业刊物或者国际专业会议上发表/收录的论文(未被收录到SCI,EI,ISTP中),根据其国际影响力分为三类,分别加分为20分,15分,10分。三类论文:

在国内核心专业刊物发表的论文或者国内专业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根据刊物(专业会议)的影响力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

四类论文:

在国内非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加分1分。

各类刊物、专业会议的等级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

另:未列入尚需范围的赛事由学院教学部讨论确定其类别。

5、导师评价成绩:由下列几项组成A、根据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分别得分为10分,7分,4分

B、根据在项目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分别得分为10分,7分,4分

C、学生的综合表现,分别得分为10分,7分,4分

四、评定程序与考核

每年软件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研究生院下发A、B类学业奖学金名额及时间安排,依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确定学业奖学金资助名单及类别,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工学硕士与工程硕士分别排名,互不干扰。

五、学业奖学金的取消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4.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专著、论文有剽窃、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

现象并被认定者;

5.未经学院、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实习者。

6.在奖学金加分材料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六、细则修订

本细则为工学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使用,每年评定奖学金之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适用于2010年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七、附则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于同济大学软件学院。

同济大学软件学院

20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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