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厂复垦_窑厂复垦项目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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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县 窑 厂 复 垦 工 作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前期矿产资源深化整合关闭窑厂工作的基础上,禹城市市委、市政府按照“积极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闭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把窑厂关闭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扎实开展窑厂关闭复垦工作,对列入名单的砖瓦窑厂进行拆除复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首先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是关闭复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砖瓦窑厂关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是砖瓦窑厂关闭复垦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如期完成任务。届时省国土资源厅将对砖瓦窑厂关闭复垦情况组织验收检查。对工作不力、关闭不到位的乡镇,将采取组织措施通报。二是目明确标。为确保砖瓦窑厂关闭复垦工作的按期完成,对关闭复垦的15座砖瓦窑厂,各乡镇必须对照关闭复垦目标,细化分解,确定所辖区域砖瓦窑厂具体情况实施关闭复垦。三是齐抓共管。为确保砖瓦窑厂关闭工作取得实效,凡列入关闭复垦的砖瓦窑厂,到期后,窑、烟囱等设施必须予以拆除。国土部门不得再为其办理临时用地(含异地取土)手续,不得发放“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应通知其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对逾期不注销的,工商部门对其依法吊销;供电部门应立即停止供电,实行整体联动。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的,将予以批评教育;对顶风违法的,将采取组织措施,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政策。为保砖瓦窑厂关闭复垦工作稳定有序,要求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关闭砖瓦窑厂过程中的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分流等善后工作,充分运用土地置换、地类变更等政策,维护业主和社会各方面的合法利益。

目前,该市窑厂关闭复垦工作已接近尾声,已列入关闭复垦名单的15处窑厂已全部拆除完毕,复垦工作正有序进行。(枞阳在线消息 横埠镇左岗轮窑厂因经营不善,已停产荒废多年,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发展集体经济,适逢国家对土地复垦项目的政策倾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近日,左岗村全面启动了窑厂复垦项目工程。

左岗轮窑厂这次被列入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必须对照相关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复垦任务,而该窑厂在建窑时基础构筑十分结实,砖石清除的工程量相当大。面对这样一项时间紧、标准严、要求高的工作任务,村两委高度重视,没有丝毫的犹豫与懈怠,及时成立了由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窑厂复垦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集中主要人力、物力投入到这一工作中,并在很短时间内,做好了厂内住户迁出,烟囱安全撤除,施工机械落实等前期清碍准备工作。日前,在村两委每天安排两名班子成员轮流跟班,现场督导下,1台挖掘机、1台推土机、两台运输车及多台小型四轮车在紧张有序地穿梭忙碌着,呈现出一片火热的施工场面。

按照刘书记安排,下面就整顿砖瓦窑厂、整治违法用地、土地复垦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砖瓦窑业整顿方面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切实把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布置,顶住各方面压力,采取强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10月15日,东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4座窑厂自拆1座,强拆3座,率先圆满完成了窑厂拆除任务;砖集镇辖区内16座窑厂,现已自拆9座,拆除总量在全市排序第一;截至10月15日陶庙镇辖区内12座窑,自拆7座,工作成效显著。截至10月7日全市106座窑厂共拆除36座,部分拆除44座,全市拆除的窑厂已复垦和复耕土地2000余亩。

(二)整治违法用地方面

为迎接第十次全国卫片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布置要求,各有关部门工作重心下移,领导同志前沿指挥,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一周一汇报,一周一总结,一周一调度,措施实,力度大,截止目前,我市共清查出2008年9月份以来的各类违法用地2774宗,总面积1313.12亩。农民建房用地2638宗,面积899.64亩;企业用地56宗,面积184.11亩;在农业结构调整而形成的养殖业用地43宗,面积168.69亩;村镇公益事业用地28宗,面积48.88亩;其他单位和个人用地9宗,面积12.80亩。

(三)土地复垦转换方面

1、建设用地转换情况。截止目前,完成2009年第一、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拟转换项目复垦方案和拆迁安置方案,建设规模746亩,新增耕地692亩。

2、土地整治情况。完成顾集、马集、邴集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工作,三个项目建设规模3074.9公顷,目前已完成项目总量的80%,新增耕地103公顷。

3、新增耕地情况。2008年至今,共完成三个批次159块土地复垦任务,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后,预计新增耕地937.8公顷。

4、占补平衡情况。我市沙颍河治理及铁路用地占用后,新增耕地补充指标尚余6000多亩,确保了我市土地除满足占补平衡后,还尚有节余。

二、存在问题

1、砖瓦窑业整顿方面。一是窑体拆除不彻底,土地复垦不到位,窑体的拆除只做表面工作;二是个别乡镇负责人认识不到位,互相攀比,有的甚至互通信息,攻守同盟;三是个别窑主是当地强势群体,乡镇干部不敢碰硬,工作有畏难情绪。

2、整治违法用地方面。一是部分村、合作社干部,甚至有些乡镇领导干部没有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法用地意识薄弱。二是土地执法监察网络还不健全,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违法用地。三是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对整治违法用地的处理还没有完全到位。五是拆除及复垦复耕工作力度不够。

3、土地复垦转换方面。一是个别项目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进不力。二是对项目实施重视不够,没有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主管项目工作。三是有些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严重滞后,只跑项目,不求速度,只要补助,不讲进度。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上述三方面有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市土地工作的进展,若不及时解决,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的甚至会酿成大的事端。因此,各有关部门在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整治窑业要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整顿和规范砖瓦窑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政府将整顿规范砖瓦窑业工作,列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市国土、安监、公安、工商、财政、建设、环保、水务、广电、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治理和整顿砖瓦窑厂的工作合力。凡因工作不力,未序时进度完成窑厂拆迁任务的单位,届时,市委、市政府不但要严查,还要深究,影响恶劣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

二是整治土地及复垦目标要明确。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必须确保本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低于15%,确保本辖区内不出现被国家、省确定为违法用地典型案例的情况,确保完成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同时,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出现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查处导致社会不稳定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是整治土地及复垦方案要具体。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乡镇办事处实际,认真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要在过去历次土地清理清查的基础上,对所有的违法违规用地再一次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摸清底数;要对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分类归档,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切忌一刀切;要确定具体的方法步骤,划清时间界限,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土地复垦的工作力度要加大,要加快进度,要明确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项目任务。

四是查处手段要过硬。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各乡镇、办事处必须采取特殊手段,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强制拆除一批严重违法、性质恶劣的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占地建房和以地牟利者,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并处罚款。要实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建设、规划、国土等多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部门移交的土地违法案件,不得推诿、搪塞,要坚决把违法用地的势头遏制住。

五是督促检查要抓紧。近日,国土资源部联合调查组已到阜阳对全市违法违规用地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工作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督查指导工作,确保整治违法用地这次专项行动富有成效,不走过场。六是责任追究要严格。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暂停受理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在整治违法土地行动中不负责任、完不成任务或造成新的违法违规用地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新发生的沿路建房,占用耕地建房,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除全部没收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组违规收取的款项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坚决杜绝“以税代批”现象。

同志们,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充分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关系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我们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违法用地、整治砖瓦窑厂和土地复垦置换工作的重大意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这些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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